【周易下经】第63卦-既济䷾水火既济(离下坎上)-[宋]蔡渊撰《周易卦爻经传训解•卷下》

【周易下经】第63卦-既济䷾水火既济(离下坎上)-[宋]蔡渊撰《周易卦爻经传训解•卷下》

典籍作者:[宋]蔡渊

著作年代:宋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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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3卦-既济䷾水火既济(离下坎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63卦-既济䷾水火既济(离下坎上)-[宋]蔡淵撰《周易卦爻經傳訓解•卷下》

既濟:六爻皆已當位,既濟之義也。

亨小:所亨者小,謂二也。六爻獨二有亨之道,體柔,故曰,亨小。

利貞:六位當也。

初吉:二也。離,明在内也。

終亂:上也。既濟之終,則變為未濟矣。又坎之難在外。

象曰:水在火上,既濟。水在上而潤下,火在下而炎上,相交而相用,既濟之象也。

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思患,坎難之象;豫防,離明之象。

彖曰:既濟亨,小者亨也。利貞,剛柔正而位當也。初吉,柔得中也。終止則亂,其道窮也。

既濟之彖辭。剛柔正者,乾坤相交而為坎離也。五爻以剛居上,二爻以柔居中,盖上下定位,剛柔正也。剛居陽位,柔居隂位,位當者也。柔得中者,指六二之爻也。其道窮者,指上六之爻也。

初九,曳其輪,濡其尾,无咎。

輪者在下,尾者在後,皆初之象也。曳者,不進也。濡者,沾濡也。夫獸之涉水,必掲其尾,若尾濡則不能涉矣。初九居離體之始,明濟之義,為能曳其輪而不急于濟,故雖有濡其尾之象,亦可无咎。

象曰:曳其輪,義无咎也。

六二:婦喪其茀:茀,婦人行以自蔽者,喪茀則不可以行矣。盖九五爻為六二爻之正應,已所賴以行者,而五爻則溺乎二柔之中而未應,故有婦喪其茀之象者也。

勿逐,七日得逐:則失正矣。卦既一終,當復得其正者,故勿逐。

象曰:七日得,以中道也。

九三,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

克者,勝也。有商之初,既濟也。高宗乃既濟之中,未至於亂者也。升平之世,而為國家難者,惟四夷耳。九三爻近坎,故有鬼方之象。居離之體,故有伐之象。賢君畏慎,重於舉事,不恃其既濟之盛而急取,故至于三年之久。小人反是,故戒勿用。

象曰:三年克之,憊也。

憊者,自壞之謂。必待鬼方自壞乃克之,所以至于三年之久也。

六四,繻有衣袽,終日戒。

繻,細密之羅,可為衣者。袽,衣之敝敗者。盖繻雖美,則必至于有袽之時;事雖濟,則必至于未濟之日。六四居變之始而應初,故知終日戒慎乎此也。

象曰:終日戒,有所疑也。

九五,東隣殺牛,不如西隣之禴祭,實受其福。

東隣者,陽也,謂五爻。西隣者,隂也,謂二爻。殺牛,盛祭也。禴者,薄祭也。二五爻皆中,二爻當既濟之初,故祭雖薄而受福。五當既濟之終,故祭雖盛而無益。二必得五而亨,故特于五發之。

象曰:東隣殺牛,不如西隣之時也。實受其福,吉大來也。

上六,濡其首:濡者,坎之象也。首者,上之象也。

厲:至高而濡首,故厲。

象曰:濡其首厲,何可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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