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(坎下离上)-朱邦复着《易经明道录•第二十一章》

【周易下经】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(坎下离上)-朱邦复着《易经明道录•第二十一章》

典籍作者:朱邦复

著作年代:近现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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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(坎下离上)

朱邦復著《易經明道錄》繁體版:第二十一章:下經第六十四卦_未濟:火水未濟(坎下離上)

未濟:亨,小狐汔濟,濡其尾,無攸利。

│象:未濟綜錯既濟。事未成時,水火未交,不相為用。六爻失位,故曰未濟。

│坎=狐,居下卦,故曰小。

│釋:亨,事未成,半途而廢,無利。

│彖:未濟亨,柔得中也。

│象:六五柔得中,未濟之時,柔弱不能誤事之象。

│釋:未濟之亨,是因柔弱無為也。

│象:火在水上,未濟。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

│釋:君子應小心分辨事物,以使各居其所。

未濟初六:

初六:濡其尾,吝。

爻:(應),(比)承。

通:本爻變為兌,重卦為睽。〔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〕

象:坎=水、狐,初爻為尾。

六陰柔居下,處險而應四,然四非中正之才,有不能濟之象。

釋:不自量力,有吝。

未濟九二:

九二:曳其輪,貞吉。

爻:(位)中,(應),(比)扶據。

通:本爻變為坤,重卦為晉。〔順而麗乎大明,柔進而上行。〕

象:坎=曳,曳輪,不冒然而進之象。

九二陽剛,未濟之時,居柔得中,能自止而不輕於進之象。

釋:不躁進,正則吉。

未濟六三:

六三: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

爻:(應),(比)乘承。

通:本爻變為巽,重卦為鼎。〔聖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養聖賢。〕

象:方出坎險,未濟之象。坎變巽木,木在水上,有行大川之象。

六三陰柔不中,居險卻不能濟險,幸上承九四陽剛,能涉大川之象。

釋:未濟之時,行事有凶,利於涉大川。

未濟九四:

九四: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於大國。

爻:(應),(比)扶據。

通:本爻變為艮,重卦為蒙。〔山下有險,險而止。〕

註:伐鬼方,三年有賞於大國--武丁討伐鬼方國,三年後成功而行大國之賞。

象:四多懼,離=戈兵,有伐國之象。坎=北方,象鬼方國。

九四居大臣位,上有中虛之明主,未濟過中,有可濟之象。

釋:正則吉,無悔。如欲大成,必先小忍。

未濟六五:

六五:貞吉,無悔,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

爻:(位)中,(應),(比)乘承。

通:本爻變為乾,重卦為訟。〔上剛下險,險而健。〕

象:六五居中,以信服人,象君子之光。

釋:正則吉,無悔,以誠信待人,吉。

未濟上九:

上九:有孚於飲酒,無咎。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

爻:(應),(比)據。

通:本爻變為震,重卦為解。〔險以動,動而免乎險。〕

註:有孚於飲酒,無咎--有信,共進酒食,無咎。

濡其首,有孚失是--不能節制,則於其信有失也。

象:坎=酒。上九=首。

陽剛在上,剛之極也,又居明之上,明之極也。剛而明,是能決者。

居未濟之極,無可濟之理,有樂天順命之象。

然上九與六三相應,若與之交往,與三同濡其首,則其孚失矣。

釋:未濟之極,樂天知命,無咎。若無節制,則無孚信,失其宜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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