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卦傳
上篇
有天地,然後萬物生焉。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,故受之以屯。屯者,盈也。屯者,物之始生也。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蒙。蒙者,蒙也,物之穉也。物穉不可不養也,故受之以需。需者,飲食之道也。飲食必有訟,故受之以訟。訟必有衆起,故受之以師。師者,衆也。衆必有所比,故受之以比。比者,比也。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。物畜然後有禮,故受之以履。履而泰然後安,故受之以泰。泰者,通也。物不可以終通,故受之以否。物不可以終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與人同者,物必歸焉,故受之以大有。有大者不可以盈,故受之以謙。有大而能謙必豫,故受之以豫。豫必有隨,故受之以隨。以喜隨人者必有事,故受之以蠱。蠱者,事也。有事而後可大,故受之以臨。臨者,大也。物大然後可觀,故受之以觀。可觀而後有所合,故受之以噬嗑。嗑者,合也。物不可以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賁。賁者,飾也。致飾然後亨則盡矣,故受之以剥。剥者,剥也。物不可以終盡,剥窮上反下,故受之以復。復則不妄矣,故受之以无妄。有无妄然後可畜,故受之以大畜。物畜然後可養,故受之以頤。頤者,養也。不養則不可動,故受之以大過。物不可以終過,故受之以坎。坎者,陷也。陷必有所麗,故受之以離。離者,麗也。
伏羲畫卦,始乾終坤,本有自然之序。及連山首艮,歸藏首坤,易序各殊矣。文王始為之次,其先後始于乾、坤,終于既濟、未濟,次序相承,未嘗无義焉。上經何以首乾、坤也?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,故必自乾、坤始也。萬物既生,則動者植者,盈天地之間皆萬物,故受之以屯。蓋屯乃盈塞之義也。然屯者物之始生,物始生必蒙昧无知,故受之以蒙。蒙者,蒙昧也,物之穉幼也。穉則需養,故受之以需。需者,物所必資,物生而資飲食,是需乃飲食之道也。一言飲食,則人人所需,勢必爭取,故受之以訟。訟猶其爭之小者,訟之不已,遂有合衆戰鬬之事,有衆起,故受之以師。師者,衆也。人既衆,豈能无所統?勢必親比一人以為主,故受之以比。比者,親比也。人既親比于我,則必相畜聚,故受之以小畜。人既相畜聚,然後上下别焉,等殺生焉,自然有禮,故受之以履。至于以禮相處,然後彼此各得其分而安,則王道成,治平奏矣,故受之以泰。泰者,通也。治亂循環,物不能終于通,故受之以否。物亦不能終于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與人同好惡,則人之求所欲、避所患者,孰不歸之?在上在下,其理皆然,故受之以大有。所有者大,不可以自滿,滿則招損,故受之以謙。有大而能謙,則可保所有以樂,故受之以豫。人心和豫,未有不樂相隨者,故受之以隨。夫以喜說而隨人者,非无故而徒然隨之也,必有所當為之事,故受之以蠱。蠱者,物壞而有事也。勵精圖新,有事而後可有盛大之業,故受之以臨。臨者,以上臨下,大者之道也。物大然後可為羣小之所觀仰,故受之以觀。在我有可觀仰,而後人之合從者衆,故受之以噬嗑。嗑者,合也。物而苟合,則苟且徑行,狎不可久,是貴有以文之,故受之以賁。賁者,飾也。然物可飾不可致,致飾然後亨盡而反不亨,故受之以剥。剥者,剥落也。物不可以終盡,故剥。窮極于上則復于下,故受之以復。復于道則合正理而不妄矣,故受之以无妄。有无妄之實,然後可畜聚以充其物,故受之以大畜。物畜聚然後可優游涵養以成其物,故受之以頤。頤者,養也。物必養而後能盛,盛而後能動,故受之以大過。物无終過之理,過而不已必陷,故受之以坎。坎者,陷也。陷于此中,即附麗于此中矣,故受之以離。離者,附麗也。上經三十卦之序,一皆物理相因,自然之次第也。
下篇
有天地然後有萬物,有萬物然後有男女,有男女然後有夫婦,有夫婦然後有父子,有父子然後有君臣,有君臣然後有上下,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。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,故受之以恒。恒者,久也。物不可以久居其所,故受之以遯。遯者,退也。物不可以終遯,故受之以大壯。物不可以終壯,故受之以晉。晉者,進也。進必有所傷,故受之以明夷。夷者,傷也。傷於外者必反其家,故受之以家人。家道窮必乖,故受之以睽。暌者,乖也。乖必有難,故受之以蹇。蹇者,難也。物不可以終難,故受之以解。解者,緩也。緩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損。損而不已必益,故受之以益。益而不已必決,故受之以夬。夬者,決也。決必有所遇,故受之以姤。姤者,遇也。物相遇而後聚,故受之以萃。萃者,聚也。聚而上者謂之升,故受之以升。升而不已必困,故受之以困。困乎上者必反下,故受之以井。井道不可不革,故受之以革。革物者莫若鼎,故受之以鼎。主器者莫若長子,故受之以震。震者,動也。物不可以終動,止之,故受之以艮。艮者,止也。物不可以終止,故受之以漸。漸者,進也。進必有所歸,故受之以歸妹。得其所歸者必大,故受之以豐。豐者,大也。窮大者必失其居,故受之以旅。旅而无所容,故受之以巽。巽者,入也。入而後說之,故受之以兌。兌者,說也。說而後散之,故受之以渙。渙者,離也。物不可以終離,故受之以節。節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。有其信者必行之,故受之以小過。有過物者必濟,故受之以既濟。物不可窮也,故受之以未濟終焉。
下經何以首咸也?咸者,夫婦之道。夫婦之道甚大,蓋自有天地,然後有萬物;有萬物,然後有男女;人有男女,然後有夫婦;有夫婦,然後有父子;有父子,則人類廣而尊卑分焉,然後有君臣;有君臣,則自天子至庶人,在在有上下之别,然後有上下;有上下,則儀節必謹,車服必别,行之有禮,處之有義,然後禮義有所施措焉。是天地、萬物、男女者,夫婦之所由;父子、君臣、上下、禮義者,夫婦之所致。夫婦所關如此之大,此下經所以首咸也。夫婦之道,終身不變,不可不久者也,故受之以恒。恒,久也。然物理久居是位者則宜退,不可久居其所,故受之以遯。遯,退也。物又不可以終退,故受之以大壯。物既壯,不可以終于壯而已,壯則務進,故受之以晉。晉,進也。進不已必受傷,故受之以明夷。夷,傷也。傷于外者,必反于家以就安,故受之以家人。家人本親,然盛極而衰,家道窮,必至于乖隔,故受之以暌。睽,乖也。乖則必至相戕而難起,故受之以蹇。蹇,難也。物不可以終難,故受之以解。然解者,緩縱怠弛之義也,緩怠則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損。物理循環,損而不已必益,故受之以益。益而不已,必有滿溢潰決之患,故受之以夬。夬,決也。勇決而前,必有所遇,故受之以姤。姤,遇也。物相會遇,則聚而成羣,故受之以萃。萃,聚也。天下之物,聚于下必進于上,是謂之升,故受之以升。升而不已必困,故受之以困。困乎上者,前既不遂,必反而退却于下,故受之以井。井道,常道也。常道久,不能无弊,不可不變革,故受之以革。革物者莫若鼎,變腥為熟,易堅為柔,皆鼎用也,故受之以鼎。鼎者,宗廟之重器。主器者不可以庶次僭淆,莫若長子,故受之以震。震,動也。物不可以終動,動極則必止之,故受之以艮。艮,止也。物又不可以終止,故受之以漸。漸,進也。以漸而進,將求其所欲至也,進則必有所歸宿之地,故受之以歸妹。凡物而得其所歸,則造乎究極之地,不以中道自廢,勢將可大,故受之以豐。豐,大也。窮極其大者,必失其居,故受之以旅。覊旅寡親,无所取容,非巽順以求諧于人不可,故受之以巽。巽,入也。情相入而後說,故受之以兌。兌,說也。凡物之情,憂則結鬱,說則舒散,故受之以渙。渙,離散也。物不可以聽其終于離散,當節止之,故受之以節。立為節制,則上宜信而守之,下宜信而遵之,故受之以中孚。然人而以信自負,有其信者,必果于行而无所慮,能无稍過乎?故受之以小過。有過物之才者,必能濟天下之事,故受之以既濟。物既濟矣,使終于濟而已,是窮極不變,无循環不已之理也。物不可窮也,故受之以未濟。終焉,則卦雖終,而循環之理尚未終也。下經三十四卦之序,一皆物理相因,自然之次第也。合六十四卦之序觀之,是流行之易也。
【原文】物⑴不可以终⑵遯⑶,故⑷受⑸之⑹以《大壮》。 【译】人不可以始终隐遁离去,应使自己更兴旺发达,所以承接《遯》的用《大壮》卦。 【注释】⑴“物”人,众人。...
【原文】以⑴喜随⑵人⑶者必⑷有⑸事⑹,故受之以《蛊》。蛊⑺者,事也。 【译】认为喜欢依从别人的人必然帮助其去做某种事业,所以承接《随》的用《蛊》卦。蛊说的是事业...
本文内容是作者[元]梁寅撰《周易参义》中对周易十翼《序卦传》的详细解释,《易经序卦传》讲述了六十四卦的排列次序。其排列次序现传有两种;一种是通行的《周易》,分上...
【原文】旅⑴而⑵无⑶所⑷容⑸,故受之以《巽》。巽者,入⑹也。 【译】旅行观光活动不论在什么地方容身,都要契合自己的意愿,所以承接《旅》的用《巽》卦。巽有契合的意...
本文内容是作者[北宋]李光撰《读易详说》中对周易十翼《序卦传》的详细解释,《易经序卦传》讲述了六十四卦的排列次序。其排列次序现传有两种;一种是通行的《周易》,分...
[清]朱軾《周易傳義合訂•卷十二》序卦传 序卦上 有天地,然後萬物生焉。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,故受之以屯。屯者,盈也。 項氏曰:屯不訓盈也。當屯之時,剛柔始交,天...
【原文】有⑴无⑵妄⑶,物⑷然后可⑸畜⑹,故受之以《大畜》。 【译】不任意行动,经观察选择然后发现可以在家大量畜养畜禽,所以承接《无妄》的用《大畜》卦。 【注释】...
【原文】决⑴必⑵有遇⑶,故⑷受⑸之⑹以⑺《姤》。姤者,遇也。 【译】决定事情有魄力的人肯定有人与其相投合,所以承接《夬》的用《姤》卦。姤卦论述的是投合。 【注释...
本文内容是作者[清]包仪撰《易原就正》中对《序卦传》的详细解释,《易经序卦传》讲述了六十四卦的排列次序。其排列次序现传有两种;一种是通行的《周易》,分上下经,上...
[清]陈梦雷撰《周易浅述》繁体版【卷八】序卦传 按:《序卦》韓康伯謂非聖人之蘊,沙隨程氏謂非聖人之書,朱子辨其不然。謂此中事事夾雜,无所不有。雖非聖人之精,不可...
【原文】革⑴物⑵者⑶莫⑷若⑸鼎⑹,故受之以《鼎》。 【译】能使生食物改变成熟食物的器具没有什么能比得上炊器鼎,所以承接《革》的用《鼎》卦。 【注释】⑴“革”变革...
【原文】物⑴不可⑵穷⑶也⑷,故受之以《未⑸济⑹》, 【译文】所做的事情不可以有缺陷。所以承接《既济》的用《未济》卦。 【注释】⑴“物”事务(指要做的或所做的事情...
本文内容是作者[明]何楷撰《古周易订诂》中对周易十翼《序卦传》的详细解释,《易经序卦传》讲述了六十四卦的排列次序。其排列次序现传有两种;一种是通行的《周易》,分...
【原文】豫必⑵有⑶随⑷,故⑸受⑹之以⑺《随》。 【译】能做到事先准备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,必定有的人会前来依从,所以承接《豫》的用《随》卦。 【注释】⑴“豫”预备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