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52卦-艮卦䷳艮卦为山(艮下艮上)-[宋]胡瑗撰《周易口义•卷九》

【周易下经】第52卦-艮卦䷳艮卦为山(艮下艮上)-[宋]胡瑗撰《周易口义•卷九》

典籍作者:[北宋]胡瑗

著作年代:宋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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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卦-艮卦䷳艮卦为山(艮下艮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52卦-艮卦䷳艮卦为山(艮下艮上)-[宋]胡瑗撰《周易口義•卷九》

【原文】艮其背,不獲其身;行其庭,不見其人。无咎。

《義》曰:按序卦云:物不可以終動,止之,故受之以艮。艮,止也。蓋言人之動靜,各有其時,若動而不已,必有悔吝生,故以艮次于震,所以為世動靜之戒也。夫艮,山之象。山為地之鎮,安止而不動,故為止之象。

,目所不見之所也。言艮止之道,必止于未萌之前。若夫聖人之治天下,將禁民之邪,制民之欲,節民之情,止民之事,必于其利害未作,嗜欲未形,未為外物之所遷,而其心未動之前,先正其心,而不陷于邪惡。若止之于背之後,目所不覩,而不見其身也。行其庭,不見其人。

夫庭,指淺近之處而言之也。行于淺近,而猶不見其人,蓋止得其道,各守其所,而有定分,不相揉雜故也。古之聖人之治天下也,其在建官分職,各有所責。若習禮專掌于禮,習樂專掌于樂,習兵專掌于兵,習專掌于刑,各守其職,而不相干也。又如天下之民,為士止于為士,為農止于為農,為工止于為工,為商止于為商,是亦各有定分,不相揉雜,處不易業,而守其常。故如行于淺近一庭之間,而不見其人,是其各有所止,而不相雜亂也。

无咎,言能止其事于未萌之前,使官民各得其止靜,不相揉亂,故无咎也。

【原文】彖曰:艮,止也,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靜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敵應,不相與也,是以不獲其身。行其庭不見其人,无咎也。

《義》曰:,山之象也。山為止靜,故曰艮,止也。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靜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,大凡動靜必有其時。若其時可以止,則當止而不可動;若其時可以行,則當行而不可止。可行,若上有其君,下有其民,若退止而不進,則君民无以自濟。故聖人特于此言聖賢之道,當觀其時之可否而進退之。若行而不失其動之時,止而不失其靜之時,行止動靜皆得其時,則其道光大而明顯。故孟子曰孔子,聖之時,言孔子之道可以行則行,可以止則止,可以速則速,可以久則久,惟觀其時而察其道之可否而已。然則時行時止,所以為萬世動靜之戒。不于震卦言,而于艮始言之,蓋震為雷,雷有時而靜;艮為山,山一定而不動。恐後之人法此止靜之道,不復求于進用,使天下之人无所濟,故特于此言之,以為動靜之戒也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不言背而言止,蓋背,目所不見所止之處也。

言艮其止,能止于未萌得止之所也。

上下敵應不相與,言上下六爻各相亢敵,而情不相與,是各止其所之象也。既能止于未萌之時,而又能使上下各相守其分而不雜揉,故總舉彖辭而結之也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兼山,艮,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
《義》曰:言君子觀此兼山止靜之象,凡所思謀,當專于所職,不可越出其位而妄有所思也。

【原文】初六:艮其趾,无咎,利永貞。
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

《義》曰:,足趾之謂也。初六居卦之始,在事之初,最處于下,是猶足趾也。夫足之趾,本亦能動有其時,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静不失其正,所以得其无咎。然止物于其始,必須永長守其志,正而行之,故曰利貞。

《象》曰:艮其趾,未失正,言初六居卦之下,而能止事于未萌,所以未失其正也。

【原文】六二:艮其腓,不拯其隨,其心不快。

【原文】象曰:不拯其隨,未退聽也。

《義》曰:,足之腨腸也。按此一卦,不以爻之陰陽、位之貴賤尊卑而言,但取人之一身之象以明其義。故初六居一卦之最下,其象為趾。六二處初之上,故為腓之象。夫腓之為物,不能自動,隨足而已。是足動則動,足止則止。今足既已動,而欲止其腓,必不可得而止也。是不能自拯救其失,但隨物而動也。亦如凡人不能制事于初,及事已動,利害已作,嗜欲已萌,欲強制之,終不得而止也。然雖強止之,則不能稱已之欲,是欲止之心不獲其快也。

《象》曰:不拯其隨,未退聽,言不能制之于初始,及事已作,雖欲止之,必未能于其所處而聽其止靜之事也。

【原文】九三:艮其限,列其夤,厲薰心。
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限,危薰心也。

《義》曰:,人之身上下分隔之際也。夤,脊膂之肉也。九三居上卦之下,下卦之上,于人之身體,是猶分限之際也。夫身之中亦不能自動,惟下之有所動,則從而動之;上之有所動,亦從而動之。如上下已動,而欲艮止其身之中,則必分列其脊之肉矣。此言人不能制其事于始,又不能成其事于終,措置之間,不得其道,而欲止于中道,則進退不可,而致蠱敗其事,故有危厲之苦,而薰灼其心也。

【原文】六四:艮其身,无咎。
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身,止諸躬也。

《義》曰:,是人之一身也。夫人之體,統而言之,則謂之一身,手足謂之四肢;分而言之,則腰足而上亦謂之身。今此六四出下體之上,在上體之下,處夤限之間,是身之象也。夫人患不能自止其身,今六四能止之得其道,使四肢不妄動。故如人之靜止得其道,制禦得其術,防過得其要,不為外物之所遷,不為貧賤之所移,不為富貴之所易,故无咎也。

【原文】六五:艮其輔,言有序,悔亡。
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輔,以中正也。

《義》曰:,車頰也。六五居上卦之中,以人身言之,有口輔之象。夫口頰,所以主言語之所出。若其妄動,則有過失,其為咎也不細。故先聖繫辭曰:君子居其室,出其言善,則千里之外應之;出其言不善,則千里之外違之。況其邇乎?言行,君子之樞機。樞機之發,榮辱之主也。是言語不可不慎也。今六五能正其口輔,使不妄發,其言皆有倫類次序,故禍不召而悔可亡矣。則所謂言滿天下,无口過也。

《象》曰:艮其輔,以中正,此爻居非其正,然位得其中,是有大中之德,而能正其口輔,使口不妄發。孔子曰有德必有言是也。

【原文】上九:敦艮,吉。

【原文】象曰:敦艮之吉,以厚終也。

《義》曰:,山之象,為地之鎮,有博厚之德。上九處艮之極,有敦厚之道而自止,使邪欲不能汨,利害不能侵,死生富貴不能易,如此可以獲其吉。

《象》曰:敦艮之吉,以厚終,以敦厚之德為艮止之事,得其艮道之終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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