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(坎下离上)-[明]释智旭撰《周易禅解•卷七》

【周易下经】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(坎下离上)-[明]释智旭撰《周易禅解•卷七》

典籍作者:[明]释智旭

著作年代:明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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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内容

第64卦-未济䷿火水未济(坎下离上)

未济。亨。小狐汔济。濡其尾。无攸利。

既有既济。必有未济。以物本不可穷尽故也。既有未济。必当既济。以先之既济。原从未济而济故也。是以有亨道焉。然未济而欲求济。须老成。须决断。须首尾一致。倘如小狐之汔济而濡其尾。则无所利矣。

彖曰。未济亨。柔得中也。小狐汔济。未出中也。濡其尾无攸利。不续终也。虽不当位。刚柔应也。

六五之柔得中。所谓老成决断。而能首尾一致者也。未出中。言尚未出险中。此时正赖老成决断之才识。首尾一致之精神。而可不续终如小狐乎。然虽不当位。而刚柔相应。则是未济所可以可亨之由。

象曰。火在水上。未济。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

物之性不可不辨。方之宜不可不居。故君子必慎之也。如火性炎上。水性润下。此物之不可不辨者也。炎上而又居于上。不已亢乎。是宜居下以济水。润下而又居于下。将安底乎。是宜居上以济火。此方之不可不居者也。如水能制火。亦能灭火。火能济水。亦能竭水。又水火皆能养人。亦皆能杀人。以例一切诸物无不皆然。辨之可弗详明。居之可弗斟酌耶。

周易禅解卷七:未济初六

初六:濡其尾。吝。象曰。濡其尾。亦不知极也。

阴柔居下。无济世才。将终于不济而可羞矣。岂知时势已极。固易为力者哉。

周易禅解卷七:未济九二

九二。曳其轮。贞吉。象曰。九二贞吉。中以行正也。

刚而不过。以此曳轮而行。得济时之正道者也。由其在中。故能行正。可见中与正不是二理。

周易禅解卷七:未济六三

六三。未济征凶。利涉大川。象曰。未济征凶。位不当也。

阴不中正。才德俱劣。故往必得凶。然时则将出险矣。若能乘舟以涉大川。不徒自恃其力。则险可济也。

周易禅解卷七:未济九四

九四。贞吉悔亡。震用伐鬼方。三年有赏于大国。象曰。贞吉悔亡。志行也。

刚而不过。如日方升。得济时之德之才之位者也。故贞吉而悔亡。于以震其大明之用。伐彼幽闇鬼方。三年功成。必有赏于大国矣。济时本隐居所求之志。今得行之。

周易禅解卷七:未济六五

六五。贞吉无悔。君子之光。有孚吉。象曰。君子之光。其晖吉也。

柔中离主以居天位。本得其正。本无有悔。此君子之光也。又虚己以孚九二。而其晖交映。天下仰之。吉可知矣。

周易禅解卷七:未济上九

上九:有孚于饮酒。无咎。濡其首。有孚失是。象曰。饮酒濡首。亦不知节也。

六五之有孚吉。天下已既济矣。故上九守其成。而有孚于饮酒。乃与民同乐。无咎之道也。然君子之于天下也。安不忘危。存不忘亡。治不忘乱。苟一任享太平乐。而无竞业惕厉之心。如饮酒而濡其首。吾信其必失今日此乐。以彼不知节故。节者。如天地之四时必不可过。亦谓之极。初六柔疑太过。故云亦不知极。上九刚信太过。故云亦不知节。知极知节。则未济者得济。已济者可长保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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