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30卦-离卦䷝离卦为火(离下离上)-[元]熊良辅撰《周易本义集成•卷一》

【周易上经】第30卦-离卦䷝离卦为火(离下离上)-[元]熊良辅撰《周易本义集成•卷一》

典籍作者:[元]熊良辅

著作年代:元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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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内容

第30卦-离卦䷝离卦为火(离下离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30卦-离卦䷝离卦为火(离下离上)-(元)熊良輔撰《周易本義集成•卷一》

離。利貞,亨。畜牝牛,吉。

離,麗也。隂麗於陽,其象為火,體隂而用陽也。物之所麗,貴乎得正。牝牛,柔順之物也,故占者能貞則亨,而畜牝牛則吉也。

集疏:

○程子曰:離,麗也,明也。取其隂麗於陽,則為附麗之義。取其中虚,則為明義。離為火,火體虚,麗於物而明者也。

○《語録》曰:離卦是陽包隂,占利畜牝牛便也。是宜畜柔順之物否?曰:然。

○丘氏曰:離以柔為主,柔之為物,不能自立,必附麗於陽,利在貞正,乃能亨也。又二體柔皆得中,亦有能貞之義。牛為順物,而又牝焉,柔之至者也。坤利牝馬,取順而健行之義。離畜牝牛,取順而得正之義。

○愚案:離為附麗之義,則離字之音皆當作去聲。讀作平聲者,大无意義,便如離别之離矣。又案:離有明義,取其陽在外,象火之為物,内暗外明,日之為物,光彩天下,離之所以取象也。

初九,履錯然,敬之,无咎。

以剛居下而處明體,志欲上進,故有履錯然之象,敬之則无咎矣。戒占者宜如是也。

集疏:

○程子曰:陽固好動,又居下而離體,居下則欲進,離性則炎上,其履錯然,幾於躁動。然其才剛明,若知敬慎,可不輕進,則不至於有咎也。

六二:黄離,元吉。

黄,中色。柔麗乎中,而得其正,故其象占如此。

集疏:

○程子曰:二居中得正,麗於中者也。文明中正,美之盛也,故云黄離,元吉。

○新安胡氏曰:二中正,故元吉。五中而不正,故雖吉而不可謂之元。

九三:日昃之離,不鼓缶而歌,則大耊之嗟,凶。

重離之間,前明將盡,故有日昃之象。不安常以自樂,則不能自處而凶矣。戒占者宜如是也。

集疏:

《語録》曰:九三居下體之終,乃前明將盡、後明將繼之時,故為日昃之離。以理言之,盛則必衰,始必有終,常道也。缶,常用之器。鼔缶而歌,樂其常也。不能如是,則以大耊為嗟憂,乃為凶也。

○《語録》問:生之有死,猶晝之必夜,故君子當觀日昃之象以自處。曰:人固知常理如此,只是臨時自不能安爾。

○建安張氏曰:離為日。以三畫之離言之,初為日出,二為日中,三為日昃。至九四則上離繼之,故為重明之象。

○泉峰龔氏曰:鼓缶而歌,互體兌說象。大耊之嗟,兌說之反。六五,出涕戚嗟,同。

九四:突如,其來如,焚如,死如,棄如。

後明將繼之時,而九四以剛迫之,故其象如此。

集疏:

○程子曰:繼明之初,剛躁而不中正,突如其來,失善繼之道。又承六五隂柔之君,其剛盛陵爍之勢,氣燄如焚,故曰焚如。至於死棄,禍之極矣,故不言凶。

○《語録》曰:九四有侵淩六五之意,故曰突如其來如。離為火,則有自焚之義,故曰焚如。死如,棄如,言其焚死而棄也。

○誠齋楊氏曰:九四乘羣下之上,逼近君之地,席重火之氣,故其來突然,若有縱焚之勢。然進无所容,必至於若燼而死,若灰而葉也。

○童溪王氏曰:離為日為火,九三曰日昃之離,此取日以為義也。九四曰焚如,此又取火以為義也。

六五:出涕沱若,戚嗟若,吉。

以隂居尊,柔麗乎中,然不得其正,而迫於上下之陽,故憂懼如此,然後得吉。戒占者宜如是也。

集疏:

○程子曰:六五有文明之德,然以柔居上,在下无助,獨附麗於剛強之間,危懼之勢也。惟其明也,故能憂懼,至於出涕戚嗟,能保其吉也。

○東谷鄭氏曰:二五皆以柔麗剛,二之辭安,五之辭危者,二得位,五失位也。失位則危,知危則吉。

○蔡氏曰:坎離之時用在中,二五皆卦之中也。坎五當位,而二不當位,故五為勝。離二當位,而五不當位,故二為勝。

上九:王用出征,有嘉折首,獲匪其醜,无咎。

剛明及遠,威振而刑不濫,无咎之道也,故其象占如此。

集疏:

○程子曰:九以陽居上,在離之終,則明之極者也。明則能照,剛則能斷,王者用是以辨邪惡,行征伐,則有嘉美之功。折取其魁首,所執獲者,非其醜類,則无殘暴之咎。書曰:殱厥渠魁,脅從罔治。

張氏曰:離有甲胄兵戈之象,而周官司馬之職列於夏官,蓋有以也。

總論:

○泉峰龔氏曰:離為火,體隂而用陽,其性炎上,故初云履錯然,四云突如其來如,皆志乎上進者也。二居位中正,故為黄離,元吉。五中而不正,故僅以憂懼而獲吉。三居内卦之中,鼓缶而歌,自處之道也。上居外卦之終,出征折首,治人之事也。明夷于南狩,得其大首,於九三言之,亦離之上爻,信離為兵戈也。

通論:

《語録》曰:坎象為水,水體陽而用隂,蓋三畫卦中陽而外隂者也。又曰:水質隂而性本陽,火質陽而性本隂。水外暗而内明,以其根於陽也。火外明而内暗,以其根於隂也。周子太極圖陽動之中有黑㡳,隂靜之中有白㡳,是也。横渠曰:隂陽之精,互藏其宅。正此意也。

○李子思曰:坎者,隂中之陽。離者,陽中之隂。中實者,坎之用。中虚者,離之用。

○易氏曰:乾居坤中為坎,故坎居正北,而乾居西北。坤居乾中為離,故離居正南,而坤居西南。乾坤不居正位,而坎離居之。坎離者,乾坤之大用也。

○丘氏曰:坎以一陽而陷於二隂,上下皆坎,二五皆陷。然坎之性下,下坎則為陷太深,故上坎為安。離以一隂而麗乎二陽,上下皆離,二五皆麗。然離之性上,上離則炎上太過,故下離為安。

○愚謂:坎為水,乃是横放水字,故其象火如此。離為火,乃是横放火字,故其象(缺字)如此。至周子太極圖,則又是豎起坎離二卦合成,故其象(缺字)如此。是則坎離二卦,以其屬而言,則為水為火。以其象而言,則隂根陽,陽根隂。乾交於坤,坤交於乾,乾坤相交之義見矣。以其體而言,則坎陽而離隂。以其用而言,則離陽而坎隂也。此聖人置坎離於上經之終,其乾坤相交之微意,與學易者之所當知也。

周易本義集成卷一

<經部,易類,周易本義集成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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