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30卦-离卦䷝离卦为火(离下离上)-[明]胡广等敕纂《周易传义大全•卷十一》

[明]胡广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30卦-离卦䷝离卦为火(离下离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30卦-离卦䷝离卦为火(离下离上)-[明]胡廣等敕纂《周易傳義大全•卷十一》

傳:離序卦:坎者,䧟也。䧟必有所麗,故受之以離。離者,麗也。䧟於險難之中,則必有所附麗,理自然也。離所以次坎也。離,麗也,明也。取其隂麗於上下之陽,則爲附麗之義。取其中虚,則爲明義。離爲火,火體虚,麗於物而明者也。又爲日,亦以虚明之象。

○隆山李氏曰:文王序卦以乾坤坎離居上經,乾坤者隂陽之純,而坎離者隂陽之中,不若震巽艮兌爲隂陽之偏也。以六十四卦之序觀之,乾坤居六十四卦之首,坎離居六十四卦之中,尤有深意。蓋坎離二卦爲天地心,天地造化之本。坎藏天之陽中,受明爲月。離麗地之隂中,含明爲日。坎爲水而司寒,離爲火而司暑,坎爲月而司夜,離爲日而司晝。水火日月之用,寒暑晝夜之運,天地造化之妙,孰有出於此哉?

【原文】离卦䷝卦辞:

離,利貞,亨,畜牝牛,吉。【畜,許六反】。

傳:離,麗也。萬物莫不皆有所麗,有形則有麗矣。在人則爲【一无字】所親附之人,所由之道,所主之事,皆其所麗也。人之所麗,利於貞正,得其正則可以亨通,故曰:離,利貞,亨。畜牝牛,吉。牛之性順而又牝焉,順之至也。既附麗於正,必能順於正道,如牝牛則吉也。畜牝牛,謂養其順德【一无字】人之順德,由養以成。既麗於正,當養習以成其順德也。

《本義》:離,麗也。隂麗於陽,其象爲火,體隂而用陽也。物之所麗,貴乎得正。牝牛,柔順之物也,故占者能正則亨,而畜牝牛則吉也。

○朱子曰:離便是麗,附著之意。易中多說做麗,也有兼說明處,也有單說明處。明是離之體,麗是麗著底意思。離字古人多用做離著說,然而物相離去,也只是這字。古來自有這般兩用底字,如亂字又喚做治。

問:火體隂而用陽,是如何?曰:此言三畫卦中隂而外陽者也。坎象爲隂,水體陽而用隂,蓋三畫卦中陽而外隂者。又曰:火中虚暗,則離中之隂也。水中虚明,則坎中之陽也。

問:離卦是陽包隂,占利畜牝牛便也,是宜畜柔順之物?曰:然。

○臨川吳氏曰:牛牝皆坤象,離中畫一隂,坤之中畫也,故象牝牛。

○平庵項氏曰:坤以全體配乾而行,故爲牝馬之行地。離以二五附乾而居,故爲牝牛之畜養。

○雲峯胡氏曰:《本義》於坎曰中實而外虚,則知離中虚而外實。於離曰體隂而用陽,則知坎體陽而用隂,互見也。夫麗則易至於不正,麗而正則亨矣。以畜牝牛乃吉,何也?坎之明在内,以剛健而行之於外。離之明在外,當柔順以養之於中也。坎水潤下,愈下則陷矣,故以行爲尚。離火炎上,愈上則焚矣,故以止爲吉。

○雙湖胡氏曰:文王於坤取牝馬象,於離取牝牛象,固自不同也。後之言象者,但見說卦乾爲馬,坤爲牛,於是坤之馬反欲求之乾,離之牛反欲求之坤,未免膠泥而有不通者。豈知夫子於說卦取象,又自有所見,本不必盡同於先聖,豈可以夫子之象爲文王、周公之象哉!】

【原文】离卦䷝彖传:

彖曰:離,麗也。日月麗乎天,百穀草木麗乎土。

彖曰:離,麗也。日月麗乎天,百穀草木麗乎土。

傳:離,麗也,謂附麗也。如日月則麗於天,百穀草木則麗於土。萬物莫不各有所麗,天地之中,无无麗之物。在人當審其所麗,麗得其正,則能亨也。

○節初齊氏曰:龜山楊氏云:火无常形,麗物而有形。最得本旨。人之生也,得水爲精,得火爲神。其合也,氣聚而形成於有;其分也,氣散而神泯於无。蓋精所以爲形,而神麗於形者也。天地,形之大者也。日月麗天,百穀草木麗土,其神之?見而可見者也。

【原文】重明以麗乎正,乃化成天下。【重直龍反】。

傳:以卦才言也。上下皆離,重明也。二五皆處中正,麗乎正也。君臣上下皆有明德而處中正,可以化天下成文明之俗也。

《本義》:釋卦名義。

○朱子曰:彖辭重明,自是五二兩爻爲君臣重明之義。大象又自說繼世重明之義不同。

○平庵項氏曰:日月麗乎天而成明,百穀草木麗乎土而成文。故離爲文,又爲明,重明以麗乎正。此統論一卦之義以釋卦名也。

○建安丘氏曰:五爲天位,故離上有日月麗乎天之象,此以氣麗氣者也。二居地位,故離下有百穀草木麗乎土之象,此以形麗形者也。上下皆離,故曰重明。君臣上下重明而共麗乎正,則可以成天下文明之化矣。

【原文】柔麗乎中正,故亨,是以畜牝牛吉也。

傳:二五以柔順麗於中正,所以能亨。人能養其至順,以麗中正,則吉,故曰畜牝牛吉也。或曰:二則中正矣,五以隂居陽,得爲正乎?曰:離主於所麗,五中正之位,六麗於正位,乃爲正也。學者知時義而不失輕重,則可以言易矣。

《本義》:以卦體釋卦辭。

○朱子曰:六二中正,六五中而不正,今言麗乎正,麗乎中正,次第說六二分數多,此卦惟這爻較好。

○平庵項氏曰:柔麗乎中正,此以二五成卦之爻釋卦辭也。五麗乎中,二麗乎正,中人能附順乎中正之道,故亨,是以畜牝牛吉。加是以二字,明柔附本非令德,以能附麗乎中正,是以吉也。苟附麗非正,則安得吉哉?

○雲峯胡氏曰:坎之剛中,九五分數多,故九五曰坎不盈,卦辭釋有孚,亦曰水流而不盈。離之中正,六二分數多,故卦辭曰畜牝牛,而六二爻辭亦曰黄離元吉。

【原文】离卦䷝象传:

【原文】象曰:明兩作,離,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。

傳:若云兩明,則是二明,不見繼明之義,故曰明。兩明而重兩,謂相繼也。作離明,兩而爲離,繼明之義也。震巽之類,亦取洊隨之義,然離之義尤重也。大人,以德言則聖人,以位言則王者。大人觀離明相繼之象,以世繼其明德,照臨於四方。大凡以明相繼,皆繼明也。舉其大者,故以世襲繼照言之。

《本義》:作,起也。

○朱子曰:明兩作,猶言水洊至。今日明,來日又明,明字便是指日而言。若說兩明,却是兩箇日。只是這一箇明,兩番作,非明兩,乃兩作也。

○開封耿氏曰:重明者,上下明也;繼明者,前後明也。彖言二五君臣,故以重明言之;象言明兩作,皆君也,故以繼明言之。

○蘭氏廷瑞曰:離爲火,爲日,爲電,而獨言明者,蓋指一偏,則不足以盡繼明之義。六十四卦,惟離稱大人。

○平庵項氏曰:繼明,如言聖繼聖。

○雲峯胡氏曰:《程傳》明兩句絶。《本義》以水洊至例之,故訓作爲起。

【原文】离卦䷝初九:

初九:履錯然,敬之,无咎【錯,七各反】。

傳:陽固好動,又居下而離體,陽居下則欲進。離性炎上,志在上麗,幾於躁動。其履錯然,謂交錯也,雖未進而跡已動矣。動則【一无字】失居下之分而有咎也。然其剛明之才,若知其義而敬慎之,則不至於咎矣。初在下,无位者也。明其身之進退,乃所麗之道也。其志既動,不能敬慎則妄動,是不明所麗,乃有咎也。

《本義》:以剛居下而處明體,志欲上進,故有履錯然之象,敬之則无咎矣。戒占者宜如是也。

進齋徐氏曰:履,在下之象。錯然,交雜之貌。居離之始,才剛而妄動,識淺而未明,所履乖錯,未得其當,烏能无咎?惟能敬慎,則其咎可免矣。

○雙湖胡氏曰:錯然,是事物紛錯之意。能敬則心有主宰,酬應不亂,可免於咎。不能敬則反是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履錯之敬,以辟咎也【辟音避

傳:履錯然欲動,而知敬慎不敢進,所以求辟免過咎也。居明而剛,故知而能辟,不剛明則妄動矣。

○中溪張氏曰:初居離之始,所履之邪正善惡紛錯,而未知適從也。不敬則妄動而獲咎矣,故履錯之敬,可以避咎。

【原文】离卦䷝六二:

六二:黃離,元吉。

傳:二居中得正,麗於中正也。黄,中之色,文之美也。文明中正,美之盛也,故云黄離。以文明中正之德,上同於文明中順之君,其明如是,所麗如是,大善之吉也。

《本義》:黄,中色。柔麗乎中而得其正,故其象占如此。

○朱子曰:六二一爻,柔麗乎中而得其正,故元吉。至六五,雖是柔麗乎中而不得其正,特借中字而包正字。

○雲峯胡氏曰:離六二以黄言者,離之二自坤來也。二與五皆自坤來,而五不以黄離言者,坤五爻皆臣道,故於五曰黄裳元吉。離五君二臣,故於二曰黄離元吉。况離性炎上,上之中又不如下之中也。

李氏開曰:六二本坤之中爻。黄,地之中色,與黄裳元吉同。裳下飾而離爲日,此其異也。

【原文】象曰:黃離元吉,得中道也。

傳:所以元吉者,以其得中道也。不云正者,離以中爲重,所以成文,明由中也,正在其中矣。

○節齋蔡氏曰:坎之時用在中,二五皆卦之中也。五當位而二不當位,故五爲勝。離之時用在中,二五皆卦之中也。二當位而五不當位,故二爲勝。

○雲峯胡氏曰:坎五之中,中而未大。離二之中,聖人特以得中道許之。

【原文】离卦䷝九三:

九三:日昃之離,不鼓缶而歌,則大耋之嗟,凶。【耋,田節反】。

傳:八純卦皆有二體之義。乾内外皆健,坤上下皆順,震威震相繼,巽上下順隨,坎重險相習,離二明繼照,艮内外皆止,兌彼已相說,而離之義在人事最大。九三居下體之終,是前明將盡,後明當繼之時。人之始終,時之革易也,故爲日昃之離。日下,昃之明也,昃則將没矣。以理言之,盛必有衰,始必有終,常道也。達者順理爲樂。缶,常用之器也。鼓缶而歌,樂其常也。不能如是,則以大耋爲嗟憂,乃爲凶也。大耋,傾没也。人之終盡,達者則知其常理,樂天而已。遇常皆樂,如鼓缶而歌,不達者則恐怛有將盡之悲,乃大耋之嗟,爲其凶也。此處死生之道也。耋,與昳同。《本義》重離之間,前明將盡,故有日昃之象。不安常以自樂,則不能自處而凶矣。戒占者宜如是也。

《或問》:日昃之離。

○朱子曰:死生,常理也。若不能安常以自樂,則不免有嗟戚。又問:生之有死,猶晝之必夜,故君子當觀日昃之象以自處。曰:人固知常理如此,只是臨時自不能安耳。

○雲峯胡氏曰:日昃,晝而將夜也。晝之必夜,生之必死,皆常道也。缶,常用之器。不鼔缶而歌,是不安常以自樂也。不安其常,則不能自處,而以大耊爲嗟矣。嗟者,歌之反,故凶。

○藍田呂氏曰:詩云:我今不樂,逝者其耋。與此意同。

○庸齋趙氏曰:離爲日三過中,前明將盡,有日昃之象。於是時也,鼓缶而歌,是以樂消日也。王羲之所謂年在桑榆,賴絲竹陶寫是也。大耊之嗟,是以憂度日也。趙孟所謂焉能恤遠,朝不謀夕是也。

【原文】象曰:日昃之離,何可久也。

傳:日既傾昃,明能久乎?明者知其然也,故求人以繼其事,退處以休其身,安常處順,何足以爲凶也。

【原文】离卦䷝九四:

九四:突如其來如,焚如,死如,棄如。【突如,忽反】。

傳:九四離下體而升上體,繼明之初,故言繼承之義。在上而近君,繼承之地也。以陽居離體而處四,剛躁而不中正,且重剛以不正,而剛盛之勢,突如而來,非善繼者也。夫善繼者,必有巽讓之誠,順承之道,若舜、啟然。今四突如其來,失善繼之道也。又承六五隂柔之君,其剛盛陵爍之勢,氣焰如焚然,故云焚如。四之所行,不善如此,必被禍害,故曰死如。失繼紹之義,承上之道,皆逆德也。衆所棄絶,故云棄如。至於死棄,禍之極矣,故不假言凶也。《本義》:後明將繼之時,而九四以剛廹之,故其象如此。

○朱子曰:九四有侵陵六五之象,故突如其來如。又曰:只是說九四陽爻突出來,逼拶上爻,離爲火,故有焚如之象。焚如是不戢自焚之意,棄是死而棄之之意。

漢上朱氏曰:九四處不當位,不善繼而求繼者也。

○臨川吳氏曰:繼承之際,不善如此,必至身殞國亡。

○雲峯胡氏曰:離以二五為主,《本義》所謂前明後明者,指二與五也。三近二則前明將盡,四近五則後明將繼。突如其來,四迫五也。坎三離四,正上下之交,故兩卦於此深致意焉。坎性下,三在下卦之上,故曰來,來而下也。離性上,四在上卦之下,故曰突如其來,來而上也。水本下,又來而之下,入於坎窞而後已。火本上,又來而之上,焚如死如棄如而後已。然坎之三有枕象,三枕下之險,而四又下枕三,故三之入也愈深。離之四有突象,四既上突而廹乎五,三亦上突而廹乎四,故四之焚也愈甚。

【原文】象曰:突如其來如,无所容也。

傳:上陵其君,不順所承,人惡衆棄,天下所不容也。

《本義》:无所容,言焚死棄也。

【原文】离卦䷝六五:

六五:出涕沱若,戚嗟若,吉。【沱,徒河反】。

傳:六五居尊位而守中,有文明之德,可謂善矣。然以柔居上,在下无助,獨附麗於剛強之間,危懼之勢也。唯其明也,故能畏懼之深,至於出涕,憂慮之深,至於戚嗟,所以能保其吉也。出涕戚嗟,極言其憂懼之深耳,時當然也。居尊位而文明,知憂畏如此,故得吉。若自恃其文明之德,與所麗中正,泰然不懼【一作慮】。則安能保其吉也。

《本義》:以隂居尊,柔麗乎中,然不得其正,而廹於上下之陽,故憂懼如此,然後得吉。戒占者宜如是也。

○朱子曰:五介于兩陽之間,憂懼如此,然處得其中,故不失其吉。

○潘氏夢旂曰:五居尊位,天下之所附麗也。明德在中,慮事深遠,出涕戚嗟,憂懼之至,所以吉也。

○雲峯胡氏曰:坎中有離自牖,離,虚明之象也。離中有坎沱若,坎,水象。戚嗟若,心憂之象也。九三,大耋之嗟,以死生爲憂者也。不當憂而憂,故凶。六五,戚嗟若,居君位而能憂者也。憂所當憂,故吉。

東谷鄭氏曰:二五皆以柔麗剛,二之辭安,五之辭危者,二得位,五失位也。失位則危,知危則吉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六五之吉,離王公也。【離音麗

傳:六五之吉者,所麗得王公之正位也。據在上之勢,而明察事理,畏懼憂虞以持之,所以能吉也。不然,豈能安乎?

孔氏曰:五爲王位,而言公者,變文以恊韻也。

【原文】离卦䷝上九:

上九:王用出征,有嘉。

傳:九以陽居上,在離之終,剛明之極者也。明則能照,剛則能斷。能照足以察邪惡,能斷足以行威刑。故王者宜用如是剛明,以辨天下之邪惡,而行其征伐,則有嘉美之功也。征伐,用刑之大者。

○節齋蔡氏曰:以剛居上,處離之極,剛明可以及遠,故用之出征,則有嘉美之功。

○西溪李氏曰:繼體之君,自當出征。有扈之戰,啟所以承禹。商奄、淮夷之征,成王所以繼武王。周公作立政,終之曰:其克詰爾戎兵,以陟禹之迹。召公、畢公命康王,无他意,惟曰:張皇六師,无壞我高祖寡命而已。蓋不如是,不足以正邦也。然則出征豈細事哉!

【原文】折首,獲匪其醜,无咎。

傳:夫明極則无微不照,斷極則无所寛宥,不約之以中,則傷於嚴察矣。去天下之惡,若盡究其漸染詿誤,則何可勝誅?所傷殘亦甚矣。故但當折取其魁首,所執獲者,非其醜類,則无殘暴之咎也。書曰:殱厥渠魁,脇從罔治。

《本義》:剛明及遠,威震而刑不濫,无咎之道也,故其象占如此。

○朱子曰:有嘉折首是句。

西溪李氏曰:有嘉折首,王者之兵只誅首惡,醜類不獲,不以爲咎也。

○南軒張氏曰:離有甲胄兵戈之象,而周官司馬之職列於夏官,蓋有以也。

○雲峯胡氏曰:坎水内明而外暗,上六暗於外者也,故必䧟於刑。離火内暗而外明,上九明於外者也,故可用行兵。

《本義》云:剛明及遠,威震而刑不濫。蓋剛遠則威震,故曰折首;明遠則刑不濫,故曰獲匪其醜。

【原文】象曰:王用出征,以正邦也。

傳:王者用此上九之德,明照而剛斷,以察除天下之惡,所以正治其邦國,剛明居上之道也。

○中溪張氏曰:征之爲言正也,故曰以正邦也。

建安丘氏曰:離,麗也。以一隂而麗二陽也。上下皆離,則二五皆麗。然離之性上,上離則炎上之太過,故下離爲安。又二得位,而五不得位也,故二之黄離,元吉,異乎五之出涕沱若也。其四陽爻,則處隂内,而爲隂所麗者,最凶。是以三言日昃之離,四言焚如棄如,以皆在二五兩隂之内也。若初、上二陽,初明在下,則知以敬而辟咎。上剛在外,則能以征而正邦也。

周易傳義大全卷十一

<經部,易類,周易傳義大全>

【资料录入】:丁不二

【初次点校】:訾翠芬

【再次点校】:暂无

【负责版主】:待申请

【点校底本】:《欽定四庫全書》第二十八册經部二十二(文渊阁版)

×关闭
微信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