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7卦-师卦䷆地水师卦(坎下坤上)-[元]龙仁夫撰《周易集传•卷一》

[元]龙仁夫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07卦-师卦䷆地水师卦(坎下坤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7卦-师卦䷆地水师卦(坎下坤上)-[元]龍仁夫撰《周易集傳•卷一》

师卦:䷆【坎下坤上】

師卦。師,兵衆也。以卦體言,一陽居下卦中而統五隂,將帥總師象。以卦德言,下坎險,上坤順,險道而順行,亦師之道。以卦象言,地中有水,衆聚之象,故曰師。

二至四互震,三至五互坤。

師貞(句)。丈人(句)。吉,无咎

師者,民之死生,國之存亡繫焉,當以貞固主之。卦上坤下坎,體皆安靜,无躁動意,貞也。將帥者,又死生存亡所繫,必得人帥師而後可。二為震體,以陽剛居下卦中,總上下衆隂,所謂丈人也。丈人者,齒德位俱尊之稱。或云乃大人字之訛,然字異而義則同耳。主之以貞,帥之以丈人,故為吉且无咎之占。吉謂克敵,无咎謂完師。

○程子曰:有吉而有咎者,有无咎而不吉者。吉且无咎,乃盡善也。

初六,師出以律,否臧,凶。

否,才有反。馬、鄭、王、晁、朱皆云。

律法也。荀說卦:坎為律。

○朱子曰:卦初為師之始,出師之道,當謹其始。以律則吉,不律斯不臧矣,故凶。

○程子曰:在興師而言,以禁亂誅暴而動;在行師而言,號令節制以統於衆,是律也。愚謂初以隂柔居坎底,非能以律者,故為凶占。

周禮:大師執同律以聽軍聲,詔吉凶。先儒或取此,謂出師之始,以同律之音察其吉凶。愚謂易非徒占筮,教戒在焉。音律之義狹,不若法律之義廣也。從程、朱說為是。

九二在師中(句)。吉,无咎。王三錫命。

上下五隂羅列,二居其中,為將在師中象,即彖所謂丈人故吉,无咎之占同。吉且无咎,吉之上也。又言王三錫命,見將權隆重,主恩優渥之意。自五至三,歷三爻,皆偶虚開口。五,王位也。三偶爻,三錫命也。本項氏說。

六三:師或輿尸,凶。

○朱子云:從來有輿尸血刃之說,只兵敗輿尸之義。今從之。說卦坤坎皆為輿,獨尸无明象。然象義專主坎而言,坎為男而陷,為輿而多眚,以多眚之輿,載已陷之男,輿尸象也。又坎為血,為曳,血而曳,亦尸象。六五:弟子輿尸。指坎象甚明。爻義與五通,

三居下卦上,亦重臣之帥師者,以不中正之隂,兼坎陷體,將非其人者也。師徒橈敗,或有輿尸而歸,宜也。或云者,偶然出於意外之謂。聖人設此象,以戒夫世之輕任將者,故為凶占。

六四:師左次,无咎。

卦中爻為身,下爻為左,上為右,以三爻竪觀之益明。

老子云:用兵尚右。以右為上,則四外卦下爻也,宜為左。左次,退舍也。

无咎”占辭:

四以柔居柔。有量,才進退柔,故發左次之義焉。

○程子曰:見可而進,知難而退,師之常也。度不能勝,完師以退,賢於覆敗遠矣。故為无咎之占。

六五,田有禽,利執言,无咎,

○朱子云:言,助語辭。郭京易舉正云:言,合作之字,今從之。田獵必以師,故言田。上下五隂羅列,有禽之象。五之下三爻,倒艮為手,有執象。

无咎”占辭:

此田狩美占,多禽如此,宜執取之,而其占為无咎。

長子帥師,弟子輿尸,貞凶。

長子,震象。弟子,坎象。坎為中男,震弟也。輿尸,說見前。長子、弟子,皆主二而言。以震體言,則為帥師之長子。以坎體言,則為輿尸之弟子。

貞凶”占辭:

任將之道貴專,五以柔應二,實兼震、坎二體,非能專於任將者。故設戒云:震之長子,旣任帥師之事。坎之弟子,復有輿尸之象。將權之分,師之所由敗也。貞固主之,必為凶占。

○程子曰:自古任將不專,而致覆敗。如荀林父邲之戰,郭子儀相州之敗是也。愚按:師下卦兼震、坎體,二之在師中,震也。三之輿尸,坎也。旣分言之,以見將帥賢否之别。五為應爻,又合言之,以寓任將不專之戒。師,危道也。故聖人因象起義,蓋拳拳焉。田禽帥師,一无咎,一凶,占者各隨所向决之。離為罔罟佃漁,乃田狩主卦。然震長子有將帥,總師象。見田必以師,故震象亦言田。明夷南狩,解田狐,巽田三品,中孚虞吉,皆離體。師田有禽,恒田无禽,則主震體,後不重出。

上六:大君有命,開國承家,小人勿用。

大君:上爻象,命偶爻開口象,國家坤土象。

小人勿用”占辭:師至上六,師之功成矣。振旅凱入,以次受封,大者開諸侯之國,小者承大夫之家,美象也。小人何足當之,故戒以勿用此占。

震為乾長子,震初一陽有將帥統衆象。本卦居二爻䷆則為“在師中吉”。居三則為謙䷎,故利用侵伐,利用行師,征邑國。又為升䷭,故南征吉。居四則為豫䷏,故利行師。皆震陽得位也。復雖美卦,然一陽沉五隂之下䷗,故師敗君凶,至十年不克征,震陽不得位故也。泰下三陽无專將䷊,故勿用師。夬五陽无兵衆䷪,故不利即戎。此卦爻精義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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