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-[元]龙仁夫撰《周易集传•卷二》

[元]龙仁夫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-[元]龍仁夫撰《周易集傳•卷二》

同人:䷌【离下乾上】

同人卦,同人與人同也。以卦體言,一隂在下,衆陽所欲同。以卦象言,乾天上行,離火上炎,亦同象。

二至四互巽,三至五互乾。

同人于野,亨。

初九、六二,人之同也。前臨四陽,奇實如坦坦平地,无山丘水澤之阻,此同于野之象。一云稽類,乾有郊野象,此公平廣大,豁然无我之同也,故其占為亨通。

○程子曰:天下大同之道,則聖賢至公之心也。常人之同,以私意合,乃昵比之情耳。不以昵近之私,而于野外曠遠之地,乃至公大同之道也。

利涉大川。

離伏坎為水,巽木為舟,以乾健出坎水巽舟之外,故曰利涉。

利君子貞。

乾健而離明,二五中正而應,君子道也。故君子得此占,宜貞固主之。

初九,同人于門,无咎。

門前爻偶,虚象。爻變曰:同人之遯,亦有艮門闕象。然艮為門,以下偶也,其義實同。二者諸陽所欲同也,初之前即為二,如出門邂逅,遂與之同,此適然之同,非私意經營之合也,故為无咎之占。

門偶虚,爻象;戶奇實,爻象。震下一奇,戶也;上二偶,空庭也。故豐闚戶節戶庭皆震體。艮下二偶,門也;上一奇,闕庭也。故明夷節門庭隨出門皆艮體。說卦有艮門闕象,无庭象,可稽類求也。同人門則又直以前偶為門,蓋艮門亦以下偶耳,後不重出。

六二,同人于宗,吝。

禮,大小宗凡五,各自為宗,蓋族之私親也。初、二皆離體,有宗象,二為諸陽所欲同。同人之道,貴乎大公无我,且二、五相應而相同,正也。與初同體,又相切近,遽與之同,是同于宗族之私而已,故為吝占。

九三,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

離為戈兵,巽為伏,巽木為林莽,故曰伏戎于莽。陵指九四,自下卦升上卦,又爻變无妄,有艮山體,巽為高,故曰高陵。三歲指巽三爻,巽為進退不果,故曰三歲不興。

二五相應,同之正也。三近二,有欲同之心,乃有攻五意。爻兼離、巽,乾體;伏戎、林莽,離、巽體也。升四之陵,伺五之隙,蓋乾、離體皆上行也。然乾、離之剛,終為巽體之柔牽制,故盡巽三爻不能興也。曰三歲者,遲久不決之義。三之攻五本凶象,以其不興,故免於凶,亦舉事无成之占。

九四,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

墉,三爻象。三為上下卦之限,有墉象,本朱氏、蔡氏說。攻,離兵象。四亦欲同于二,而三為之墉。四體乾健,遂乘墉而欲攻。蓋攻二也,而有竟不能攻之勢。九雖剛而四柔,又巽為進退,不果故也。知難而退,乃理之宜,故為吉占。

○程子曰:二者,衆陽所欲同也。獨三、四有爭奪之義者,爻在二、五之間也。初終遠,故取義别。

九五,同人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相遇。

離中虚而火燥,為歌哭不常之象,互見離、旅、中孚諸卦。本爻變曰同人之重,離又有兌口,故取號咷笑象。大師,離戈兵象,乾陽故言大。

五之同二理也,三四阻之,故號咷於其先。阻而終合,故笑於其後。旣爭矣,不免興師,而五則堂堂正正之師也,故為大師。曰克者,克三之戎,四之攻也。相遇者,遇二之應也。所謂人衆固能勝天,天定亦能勝人,於同人九五見之,雖克,其用力勞矣,故不言吉。

號笑乃卦中所有之象,先後乃象外活意,諸說往往主變。兌釋後笑之義似通,但兌為笑口,孰為號咷口乎?况夬孚號、惕號、无號,皆兌口體,又何以通之?以活法求象義可也。

上九,同人于郊,无悔。

郊,稽類為乾象,國外曰郊。僻,遠地也。諸爻所欲同者,二也。初承三乘四,通互體,五正應,皆有同義。上居卦外,曠然疎遠,獨无與同者,故言郊。

无悔。”占辭。

○程子曰:始有同者,則至終或有睽悔。處遠而无與,雖求同之志不遂,而終无悔也。

郊野本通稱,然彖意主寛曠,爻意主僻遠,其旨不同,故所繫辭不得不異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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