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-[宋]方寔孙撰《淙山读周易记•卷八》

【周易上经】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-[宋]方寔孙撰《淙山读周易记•卷八》

典籍作者:[宋]方寔孙

著作年代:宋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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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-[宋]方寔孫撰《淙山讀周易•卷八》

䷜【坎下坎上】

習坎【序卦曰:物不可以終過,故受之以坎。坎者,陷也。】

伊川曰:過極則必陷。又曰:習謂重習,他卦雖重,不加其名。坎加習者,見其重險,險中復有險,其義大也。卦中一陽,上下二隂,陽實隂虚,上下无據,一陽陷于二隂之中,故為坎陷之義。

有孚,維心亨,行有尚。

伊川曰:陽實在中,為中有孚信,維其心誠一,故能亨通。至誠可以通金石,蹈水火,何險難之不可亨也?行有尚,謂以誠一而行,則能出險有可嘉。尚,謂有功也,不行則常在險中矣。

習,重也。坎,險也。坎下坎上,重險也。一陽陷于中,二隂在其上下,亦重險也。所以亨者,二五陽爻皆剛,而實有能出坎之道也,故曰有孚,維心亨,行有尚。唯有孚信,則可以有行。唯行有可嘉尚,則可以出坎。若行不以信,則行險僥倖,可一而不可再。一坎未去,一坎乂來,是習坎也,將何以出坎乎?坎卦下三爻與上三爻亦不同,初六爻曰入于坎窞,六三爻亦曰入于坎窞,是小人共陷君子之象。九二以陽爻而陷于其中,其文王在羑里之時乎?六四爻曰: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六四離于坎下,已出于坎上,納約自牖,近于九五,能以質素之道感悟其君,故六四爻不言坎,亦終无咎,其文王出于羑里之時乎?九五爻曰:坎不盈,祗既平,无咎。唯九五為剛中之君,不驕盈于上,可以致天下既平之治,此坎之所以亨也。文王事商,所望于其君者如此,豈敢謂其君為小人所陷而不能出坎哉?故六四、上六爻不言坎者,不欲言九五之陷于其中也。

彖曰:習坎,重險也。

伊川曰:兩險相重也。初六云窞,是坎中之坎,重險也。

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

伊川曰:水流而不盈,陽動于險中,而未出于險,乃水性之流行,而木盈于坎,既盈則出乎坎矣。又曰:陽剛中實,居險之中。行險而不失其信者,坎中實,水就下,皆為信義,有孚也。

龜山曰:萬折必東,行險而不失其信也。

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

伊川曰:中實為有孚之象。至誠之道,何所不通?以剛中之道而行,則可以濟險難而亨通也。

童溪曰:隂在外,險也;剛在中,則亨也。君子之歷涉險阻也,身雖陷難,其心則亨者,蓋以剛實之德在中故也。夫惟其心亨也,則其見于有行也,无險之不濟矣。

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

伊川曰:以其剛中之才而往,則有功,故可嘉尚。若止不行,則常在險中矣。坎以能行為功。

天險不可升也,地險山川丘陵也。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險之時用大矣哉!

伊川曰:高不可升,天之險也;山川丘陵,地之險也。王公君人者,觀險之象,知險之不可陵也,故設為城郭溝池之險,以守其國,保其民人。是有用險之時,其用甚大,故贊其大矣哉!山河城池,設險之大端也。若夫尊卑之辨,貴賤之分,明等威,異物采,凡所以杜絶陵僭,限隔上下者,皆體險之用也。

王公設險以保人,當險之時,其用甚大,非若上六寘于叢棘,徒用隂險以陷人也。

象曰:水洊至,習坎。君子以常德行,習教事。

伊川曰:坎為水,水流仍洊而至。兩坎相習,水流仍洊之象也。水自涓滴而至于尋丈,至于江海,洊習而不驟者也。其因勢就下,信而有常。故君子觀坎水之象,取其有常,則常久其德行。人之德行不常,則偽也。故當如水之有常,取其洊習相受,則以習熟其教令之事。夫發政行教,必使民熟于見聞,然後能從。

司馬曰:水之流也,習而不止,以成大川;人之學也,習而不止,以成大賢。故君子以習教事。

初六:習坎,入于坎窞,凶。

伊川曰:窞,坎中之陷處。

誠齋曰:初六隂柔之小人,設險以陷,君子猶以為未足,又設險中之險。坎,險也。窞,險中之險也。

象曰:習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

伊川曰:由習坎而入坎窞,失道也,是以凶。能出于險,乃不失道也。

君子觀習坎之象,以習教事,欲不陷于險也。小人觀習坎之象,則習陷人于險耳。初六隂柔在坎下之下,險而又險,當坎之時,設坎窞以陷。九二陽剛之君子,終亦自陷于禍,不能出坎,可見其失道而凶也。

九二:坎有險,求小得,

伊川曰:二當坎陷之時,陷上下二隂之中,乃至險之地,是有險也。然其剛中之才,雖未能出乎險中,亦可小自濟,不至如初益陷入于深險,是所求小得也。

象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

伊川曰:方為二隂所陷,在至險之地,以剛中之才,不至陷于深險,是所求小得,然未能出坎中之險也。

誠齋曰:九二其羑里之事乎

九二為上下二隂所陷,未能出于坎險之中,唯以九居二,剛貞守静,應于九五,求小得而不敢躁求。有孚,維心亨,欲待其君之感悟,庶幾有可出之時。文王處于羑里,用是道也。

六三,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

伊川曰:六三在坎陷之時,以隂柔而居不中正,其處不善,進退與居皆不可者也。來下則入于險之中,上則重險也。退來與進之皆險,故云來之坎坎。既進退皆險,居而亦險。枕謂支倚,居險而支倚以處,不安之甚也。所處如此,唯益入于深險耳,故云入于坎窞。如三所處之道,不可用也,故戒以勿用。

象曰:來之坎坎,終无功也。

伊川曰:進退皆險,處又不安,若用此道,當益入于險,終豈能有功乎

六三處坎下之上,而坎上又來于其上,故曰來之坎坎。六乃隂柔之資,三乃多凶之地,若行險以求安,有險且枕之象,則坎將洊至,終入于坎窞而不得出,非彖所謂往有功者,故曰終无功也。曰勿用者,是小人欲以行險而為出險之計者,亦君子所不用也。

六四,樽酒簋貳,用缶,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

伊川曰:夫欲上之篤信,唯當盡其質實而已。多儀尚飾,莫如燕享之禮,故以燕享喻之。言當不尚浮飾,唯以質實所用。一樽之酒,二簋之食,復以瓦缶為器,質之至也。其質實如此,又須納約自牖。納約,謂進結于君之道。牖,開通之義,室之暗也,故設牖所以通明。自牖,言自通明之處,以况君心所明處。詩云:天之牖民,如塤如篪。毛公謂牖為道,亦開通之謂,謂人臣以忠信善道結于君心,必自其明處乃能入。人心有所蔽,有所通。所蔽者,暗處也;所通者,明處也。當就其明處而告之,求信則易也,故云納約自牖。能如是,則雖艱險之時,終得无咎也。

象曰:樽酒簋貳,剛柔際也。

伊川曰:剛柔指四與五,謂君臣之交際也。

六四柔也,九五剛也,六四近于九五,剛柔交際,唯欲盡禮以求通于其君。一樽之酒,二簋之食,瓦缶之器,件件質實,庶幾君心感悟,有納約自牖之象,則終可以无咎。離于坎下而出于坎上,是文王出于羑里之時也。

九五:坎不盈,

伊川曰:九五在坎之中,是不盈也。盈則平而出矣。

祗既平,无咎。

伊川曰:祗,抵也。復卦曰无祗悔,必抵于已平則无咎。既曰不盈,是則未平而尚在險中,未得无咎也。又曰:居君位而不能致天下,出于險則為有咎。必祗既平,乃得无咎。

童溪曰:祗既平,无咎云者,蓋深望之也。

象曰:坎不盈,中未大也。

伊川曰:未能平險難,是其剛中之道未光大也。

水流而不盈,曰不盈者,未出坎之象也。九五陷于險中,未能出坎,以抵于既平之治,則剛中之道猶未光大也。曰未大者,猶望其能光大而可以无咎也。九二爻象曰未出中也,曰未出者,亦望其終出也。坎卦九二、九五皆陷于二隂之中,九五言坎,九二不言坎者,五為出坎之主,九二未易以自言也。有孚維心,積而至于六四,納約之時,君心感悟,故得九五為祗既平之主,此坎之所以亨也。坎卦六爻,唯六四、九五爻言无咎,九五之所以无咎者,亦六四輔之于下也。

上六:係用徽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。

童溪曰:上六在上,非居險者,乃用險也。又曰:徽纆,刑威之具也。叢,刑威之地也。係之徽纆,寘之于叢之中,三歲之久,猶不得其情,則在人者懼其害,而在上者愈增失道之愆矣。

象曰:上六失道,凶三歲也。

伊川曰:至于三歲,久之極也。

上六處坎之極,隂險而不中,過于用險者也。係用徽纆,寘于叢,為人上者,欲設刑獄以陷人于險,則失道矣。紂囚文王于羑里是也。三歲者,天道一變之時也。上六失道,至于三歲,終不得變,則終至于凶,是警之之辭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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