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52卦-艮卦䷳艮卦为山(艮下艮上)-[元]赵汸撰《周易文诠•卷二》

【周易下经】第52卦-艮卦䷳艮卦为山(艮下艮上)-[元]赵汸撰《周易文诠•卷二》

典籍作者:[元]赵汸

著作年代:元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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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卦-艮卦䷳艮卦为山(艮下艮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52卦-艮卦䷳艮卦为山(艮下艮上)-[元]趙汸撰《周易文詮•卷二》

艮其背,不獲其身;行其庭,不見其人,无咎。

艮,止也。上下皆艮,有止之義,故為艮。天下之理,各有當止之所,猶人之一身,惟背為止。人心惟不知所止,是以内則迫于吾身之利害,外則奪于人事之是非,而不免于有咎。苟能止于當止之理,則方其静而未行,湛然一太虛之體,而思慮俱捐,一切耳目口鼻之私,不動于中,如不獲其身。及其動而既行,廓然一太虛之用,而外誘不擾,一切聲色臭味之用,不牽于外,如行其庭,不見其人。如是,則内不出,外不入,静固止,動亦止,无妄動之咎。

彖曰:艮,止也。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静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

卦名艮者,言心之止也。止非枯寂而守之者也,貫乎動静而妙于一時。故時當止則與之俱止,斂感于寂可也;時而當行則與之俱行,通寂于感可也。如是則吾心體之内,動静不膠,一因乎時而不以我與焉,兩忘而化于道也。尚有意、必、固、我之為累,而道不光明乎?

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敵應,不相與也。是以不獲其身,行其庭不見其人,无咎也。

人之一身,惟背為止。所謂艮其止者,言止得其所也。止之時,所在止;行之時,所在行。无時非止,无止非所也。内外之卦,隂與隂應,静不耦動;陽與陽應,動不耦静。上下敵應而不相與,是各止于其所也。是以行止皆因于時,物我皆无所累。若不獲其身,行其庭而不見其人,无咎也。

象曰:兼山,艮;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
兩山相峙,各止其所,艮之象也。君子體之以心之官則思,思不可馳。凡人咸有現在所居之位,于位中所當自盡之理固不可缺,于位外不必自逐之念亦不可紛。從位起思而不以思迎位,隨思還位而不以位閑思,是則止所之學也。

初六,艮其趾,无咎,利永貞。

初隂柔,性本静者也,而居艮初,是内欲未萌,外交未引,能止其所者也。无朋從之咎,此即初之貞也。能永守之,則止為常止而利。

象曰: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

人生而静,吾人本來之正也,人多緣妄動而失之。今曰艮趾,則能止于未動之初,而于主静之正未失也。

六二,艮其腓,不拯其隨,其心不快。

二當腓處最易動者,而居中得正,是制心制事,一皆恬静自守,置之波蕩之地,而不為所動,為艮腓之象。然君子之心,必合人已兼成而後快。三乃二之所隨者,過剛不中,妄止于上,二不能救其膠執之失,其心豈能快哉?

象曰:不拯其隨,未退聽也。

不拯其隨,由三剛愎自用,不肯退聽乎二,非二之過也。

九三,艮其限,列其夤,厲薰心。

心體固不可妄動,亦不可惡動而求静。三當限處,本非可止,而過剛不中,違時強制,不復顧其變動屈伸,為艮其限。如是則事勢乖違,物情暌絶,如列其夤。在三之心,或以盡去物感,可以息心。抑知却動求静,心豈能静?拂戾于外,必不安寧于内,其為危厲可知。

象曰:艮其限,危薰心也。

三艮其限,方自以為可以制心,而列夤之危,至于薰心,限其可艮乎哉?

六四,艮其身,无咎。

純隂得正,時止而止,是于一身之中,思不亂營,官不亂役,為艮其身之象。如此則内外皆止,視聽言動俱无所累,无咎。

象曰:艮其身,止諸躬也。

四之艮身,豈徒求之形體之間哉?見之躬行,實能時行時止,而止諸躬也。

六五,艮其輔,言有序,悔亡。

五當輔處,言所由出。以隂居陽,似未免悔,然能得中。心本安静,言不妄發,發必中理,為艮其輔,言有序之象,而失言之悔亡。

象曰:艮其輔,以中正也。

艮其輔者,心安于静而不偏,故言當乎理而不紊也。

上九,敦艮,吉。

以陽剛居止之極,是德性本自堅凝,而功夫又无間斷,動静各止其所,而始終不渝,敦厚于止者也。大人之止至善,聖人之欽汝止,可與侔矣。止體光明而吉。

象曰:敦艮之吉,以厚終也。

心性之學,靡不有初,鮮克有終。敦艮之吉,愈久愈凝,厚其終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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