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21卦-噬嗑䷔火雷噬嗑(震下离上)-[明]吴桂森撰《周易像象述•卷三》

[明]吴桂森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21卦-噬嗑䷔火雷噬嗑(震下离上)

噬嗑:亨,利用獄。

彖曰:頤中有物,曰噬嗑。噬嗑而亨,剛柔分【三隂三陽,剛柔中半】動而明,雷電合而章。柔得中而上行,雖不當位,利用獄也。

首二十卦,先屯、蒙,以坎合震、艮,從人心入險處考動止,起手功夫也。終噬嗑、賁,以離合震、艮,從人心光明處考動止,了手功夫也。噬嗑,合也。要動合明,明合動,最是一段細密煆煉功夫。取義于合者,隂陽不合不成和,天地不合不成化。學問到合,方是天理爛熟,渾融无迹處,所以莫妙是合。然其合也,豈是容易強合得?所以要噬。噬者,市也。交相易,交相劑,剛柔摩盪到渾然變化田地,方成得合,故象曰噬嗑。天地間物,原人人可得以為養,只要自家噬,自家嗑,各人自去用力。噬而嗑,方自家受用得,所以曰噬嗑,食也。如食之在人,噬與不噬,嗑與不嗑,无不在我而已。

象曰“頤中有物。”有物字要玩。剛者是仁,柔者是義。何人不可食?只是不肯入口。須得到口,實實咀嚼一番,方稱得頤中有物,有物方稱得噬嗑,自然會亨。剛柔分至合而章,正明所以亨之故也。

朱子曰:分,均也。曰均,便見剛柔相濟為用。柔如何少得剛?剛如何少得柔?所以要合。動而明,正是震剛與離柔合處。合則動必皆明,其動益妙;明出于動,其明益神。相得而章,故曰雷電合而章。雷電合,天地之變化,未有顯見于此者。君子明動之合,其章也亦如之,所以亨。

噬嗑明動之合,以一段戒謹恐懼之心,合于虚而能明之心,自无隱不可燭,故云利用獄。天下所最難得者獄情,只有敬謹虚明,方可用獄,用獄是懲治最細密功夫也。人只不知用獄,便有蔽明輕動之失,若時時曉得利用獄,如何敢不明動相須?卦中六五,一柔與二柔相應,却上而居尊位,本以震恐之小心,進而為離中之虚明,以此心用之于克治,自足以防間隔,去蔽障,故曰雖不當位,利用獄也。不當位者,五是離主,與震初不相當,如屯之九五,應得初剛,便有建侯能事。噬嗑以柔應剛,為不相當也,然以柔濟剛,用以克治,却最妙,所以利用獄,則噬而嗑矣。

象曰:雷電,噬嗑;先王以明罰勑法。

雷電相須為用,一作並作,噬嗑之象。君子震威,與離明並運。明罰,明以行其威也;勑法,威以藏其明也。明罰未是用刑,只如今之律令,一一條例分明,乃所以勑正其法也。

初九,屨校滅趾,无咎。

象曰:屨校滅趾,不行也。

【不進于惡之象】。

六爻,噬字之義見于初、上,故言校,全用克治工力。嗑字之義見于中四爻,故言膚、言胏、言肉,全是得手滋味。初與上正用獄工夫,中爻皆頤中當有之物也。初、上兩剛,雖原始要終之爻,却以遠而不易合。初、上合,自内外无不合矣。初動難防在始,屨校便是從初下手法,所以慎其動而合之于明。上明難徹在末路,何校便是到底禁制法,所以制其明而合之于動。然儆之于初者,補救易施,只有一个慎動便得力,故可以无咎,而象曰不行。禁之于末者,懲創无及,終于不得,故凶,而象曰聰不明。雖然,知得何校之凶,自然先有震恐心,自然入求明之路,上未嘗无善反之門也。能反即是噬,即便嗑。

六二:噬膚滅鼻,无咎。

象曰:噬膚滅鼻,乘剛也。

六三,噬腊肉,遇毒,小吝,无咎。

象曰:遇毒,位不當也。

九四,噬乾胏,得金矢,利艱貞,吉。

象曰:利艱貞吉,未光也。六五,噬乾肉,得黄金,貞厲,无咎。

象曰:貞厲无咎,得當也。

膚,鮮肉。肉之美者,柔中之象。腊肉,乾而美者,近離之象。有骨為胏,剛爻之象。乾肉,離柔之象。皆天地間美物,人所待以生,不可不噬者。只是其中有害,要知所防。如膚之美而易噬,要防滅鼻。鼻,人之中正,所以辨味之可否者。若但知膚美可噬,不知中正當止,便犯㓕鼻之失。二乘剛,易于過動,故有此戒。然不過要知止,終无大咎。六三,過中之柔,美中有毒。凡不當位便有過,有過即是毒。若但知腊美可噬,而不知防,亦犯遇毒之失。然只是小吝,終无大咎。兩爻无咎,皆承噬字看。蓋能噬則有物矣,所以可貴。然雖无咎,皆有失當。戒以二柔爻震體,防其失于動,斯動與明合矣。乾胏有骨,比膚腊更貴,乾肉比胏更美,皆當噬。然又要得金矢,得黄金。得者,用力以求必得之詞。蓋噬雖美物,亦不可貪,如人貪仁義之美,亦即是病,所以要得。得金矢,有剛直之節也,又能艱能貞,所以吉。得黄金,有剛中之節也,又能貞而厲,所以无咎。金矢即震初之剛,黄金即震中之柔,皆相應之爻也。蓋離明之照,只是虚體,必實實動中有得,方為真得。四得初合,五得二合,乃實得也,此為金矢黄金。四五離體,明中有得,則明與動合矣。

程子曰:天下重擔子,要得硬脊梁漢來擔。按噬嗑任重道遠,當仁不讓,乾胏之噬也。誠心直道,不二不三,金矢之得也。四為剛爻,噬之最可貴,故獨言吉。用力最不易,故言艱貞。曰未光,則不如五之得中也。二三防失,要借離明烈火為煆煉之功。四五有得,要本震雷儆懼成鑄造實益,皆已精益精入細工夫。得金矢已是不屈不撓,完乾金剛健之德;得黄金則既中又正,直底純粹精微之域。噬嗑合也,豈易言哉?

上九,何校滅耳,凶。

象曰:何校滅耳,聰不明也【義見初爻】。

總:噬嗑飲食之道也。屨校何校,聖人看得无窮,危險在此中。金矢黄金,聖人又看得无窮,精妙在此中。頤中有物,人可一日不知其物哉?此義也,發于頤,再見于鼎,飲食鮮知味,聖人欲人之必察也如此。卦以柔得中而上行為主,三旣遠初,又不應五,故曰不當。五是柔中,離主則曰得當。觀此卦二爻,知當不當全非隂居陽位之義也,妙在相取相感耳。

周易像象述卷三

<經部,易類,周易像象述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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