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28卦-大过䷛泽风大过(巽下兑上)-[明]吴桂森撰《周易像象述•卷四》

[明]吴桂森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28卦-大过䷛泽风大过(巽下兑上)

大過:棟橈,利有攸往,亨。

【橈者,杌桱之意】。

彖曰:大過,大者過也。棟橈,本末弱也。剛過而中,巽而說行,利有攸往,乃亨。大過之時大矣哉!

頤自震歷艮,是全局【後天圖】大過自巽歷兌【中間離、坤】。

是四柔卦半局。柔必以剛為主,女必以男為主,故聖人于此特提出四剛大來作主,曰大過。巽、兌本柔體也,卦畫又本末皆柔,是剛大極難主持時節,故雜卦曰大過,顛也,是顛倒世界。聖人正要于顛倒時把剛大來做主宰,這時節非用過大力量不可,故必須要過。為人之所不敢為,任人之所不能任,此其過也,乃過乎不得不過。所過者過於大,故曰大者過也。大過是變而不失常,窮而不失正,能經能權。大學問卦象,四剛爻居中,從初不曾有剛以為之立基,要終又无有剛以為之結局,其肩鴻任重,都只在中間一力擔當,勢誠危而責誠巨,故象棟橈。棟取其從中承荷,橈因其本末皆柔。惟橈也,見其傾危之易,勝任之難;惟棟也,見其任之必不可逃,力之必不可委,此所以要過于大。利有攸往,則正處過之道也。蓋四剛雖過,過而得中,中則无過剛之病。其德巽而說,巽說皆柔道,以剛大而用柔道行之,故曰巽而說行。試思以極大力量人,能以遜順和說行之,將何往而不利?盖剛仍得柔之濟,非一於任剛,則過處恰好是中,以此而往,所以得亨。可見非過不成剛中,非過不見巽說之妙,則所云過者,正是隨時之妙用也。大過之時,豈不大矣哉!中字最重,惟其以剛中行巽說,巽說仍是大為主,方是過而非過,故曰乃亨。乃字、行字俱要看。大過之時,極難處之時;大過之事,極難為之事。惟初既是柔,立本无基;終又是柔,末路難收。獨以一點陽剛正氣,負天地間重任,時最易撓,要不為之撓;時无可往,要能利有攸往,這都是過人事。卒之剛維終始砥柱,乾坤必賴之。當此時,必待是人有是人,方主得是時,故曰大過之時大。若揖遜征誅,非常之事,但可言大,不可言過。惟上下无邦,本末俱傾,獨有人焉,以一團陽氣拄上拄下,使乾坤以之不毁,非真正至剛至大,任斯文之統者,不足語大過也。

象曰:澤滅木,大過;君子以獨立不懼,遯世无悶。

巽兌雖同是柔卦,然巽卦陽在上,是生氣,故為木,為長,為高,要他進而上行。兌卦隂在上,是消氣,故為澤,為少,為附,要他潤而下降。今澤在上,木在下,是隂氣直來湮滅,陽生之氣也,所以云滅木。這陽氣豈可為隂氣滅了?此時自然要陽氣出頭。故取象大過,言觀滅木之象,為當大過之時也。君子不懼无悶,正是不受他滅處。君子挺立乾坤,滅木之澤不能撼,故獨立不懼。時不能移,受滅之木无所損,故遯世无悶。

初六:藉用白茅,无咎。

象曰:藉用白茅,柔在下也。

九二:枯楊生稊,老夫得其女妻,无不利。

象曰:老夫女妻,過以相與也。

九三:棟橈,凶。

象曰:棟橈之凶,不可以有輔也。

九四,棟隆吉,有它吝。

象曰:棟隆之吉,不橈乎下也。

九五,枯楊生華,老婦得其士夫,无咎无譽。

象曰:枯楊生華,何可久也。老婦士夫,亦可醜也。

上六,過涉滅頂,凶,无咎。

象曰:過涉之凶,不可咎也。

大過不是純任剛也,惟其以剛用柔,見剛大之常過,故柔爻而順剛則吉,剛爻而得柔之用則吉,皆剛為主也。所謂雖過非過,過而中者也。若不得柔之用,或剛而反動于柔,不得過之義矣。

初柔在下,全以承剛為事,故象白茅,

【白,巽象。茅,柔物】。

妙處惟在下,以柔順剛,正見大為主之義,故无咎。二處初柔之上,其用柔,乃用順剛之柔也,故稱生稊,稱女妻。論二與初非應也,不過以近相得而成相與,二之過也。然以過而有生育之功,何害于過?正過而中者也。若九五處柔說之下,其用柔,有見說于柔之象,是不能以我得柔,而反以柔得我,故為生華,為老婦,得其士夫。士夫,五剛也;老婦,上柔也。以剛而見得于柔,大當過而不過者也。所以不惟无譽,且可醜之甚也。三、四中爻,正是棟象。三之應在上,不能下取初柔,而乃上巽柔說,殊非大過之義,故撓而凶,不可輔。剛不能得,柔之輔也。四之應在初,以柔巽乎兌剛,剛而得柔藉,正是大為主,故隆而吉。不橈乎下,得柔之藉,則不橈也。然終是本末弱,不免他吝。曰:他吝見得雖隆,而可危處甚多,大過之時,其難如此。上乃乘剛之柔,滅木之澤,當此時必不利往者也。若過而涉,必有滅頂之凶。然時有當涉,雖滅亦正,故凶而无咎,于義无愧也。過涉滅頂凶,以為殺身成仁,固矣。然更有辨,若道德名義,卓然挺立,先是陽剛君子,則其臨事而死也,必扶植綱常,必關係世運,此所謂剛過而中,不可言過涉,亦不可言凶也。惟已先是隂柔之質,或不能正身于先,又不擇義而輕任于後,至於時變事及,不得不死,乃是過涉之凶,第比偷生之耻則遠矣,故无咎。

【前項如夷、齊、比干、顔、張之於唐,文山之於宋,後項如荀息、宗魯,後世袁粲、桑維翰之流是也】。

總:大過之時,大矣哉!全要識一時字。時當慎則慎,時當與則過以相與,時可輔則輔,皆大為主也。時易橈必不橈,時不可涉必須涉,尤見大為主也。皆過所當過,故曰過而中。顧柔在上則不可與,柔在下則可與者,巽柔得生氣,兌柔得消氣。且初為本,上為末,救過者於本處善補則有濟,於末處求補,雖欲補亦无及也。然太過之時,時之窮也。君子能盡過之道,不能必過之必濟,故要終可以无愧於義,不能自免於凶。此所謂獨立不懼,砥柱乾坤,大人事業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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