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16卦-豫卦䷏雷地豫卦(坤下震上)-[宋]李过撰《西溪易说•卷四》

[宋]李过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16卦-豫卦䷏雷地豫卦(坤下震上)

[宋]李過撰《西谿易說•卷四》【上经】第16卦-豫卦:雷地豫卦(坤下震上)

【原文】豫,利建侯,行師。

【原文】彖曰:豫,剛應而志行,順以動,豫。豫順以動,故天地如之,而況建侯行師乎?天地以順動,故日月不過,而四時不忒。聖人以順動,則刑罰清而民服。豫之時義大矣哉。

一陽在下體為謙,一陽在上體為豫。下體艮,艮,止也,故為謙。上體震,震,動也,動則豫,豫,逸也。卦一陽居四,居大臣之位,上下所由以取逸也。人情莫不欲安也,莫不欲逸也。然宴安不可懷,懷安必敗名,豫固難處也。曰:利建侯行師。建侯,王者不自亨其逸,與天下共有土也。行師,惟聖人然後能内外無患,安而不忘危也。六爻無非此意,故彖以一卦之德言之。剛居四而上下應,求者得所願,與者無所疑,志行也。下體順,上體動,以順而動,天地不能違,而况建侯行師,内不自逸,外不忘危,其得順動之體乎?故古之明王立后王君公,曰:不惟逸豫,惟以亂民。夏諺曰:吾王不豫,吾何以助?一遊一豫,為諸侯度。豫之建侯,意蓋如此。曰:詰爾戎兵。周公以告成王。曰:張皇六師。召公以命元子。二公當周室盛治之時,乃汲汲以兵為言,豫之行師,意蓋如此。天地惟以順動而不自己也,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。聖人惟以順動而不自逸也,故刑罰清而民服。蓋樂民之樂者,民亦樂其樂也,刑罰安用哉?以此觀之,豫之時義大矣。

【原文】象曰:雷出地奮,豫。先王以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

雷,天地之樂也。雷出地奮,草木甲拆,而百蟲啓蟄,以豫之象也。王者功成作樂,天下安逸,樂所宜作也。歌頌功德,以薦上帝而配祖考,聖人不敢自有其功,謂凡所以致此者,皆天命之佑,祖宗積德累仁之功,非己之所能為也,此不有其豫之意也。夫惟如此,然後可以長守其豫。

【原文】初六:鳴豫,凶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初六鳴豫,志窮凶也。

當豫之世,上下皆求豫于四。四雖已應,而已在下,為先者所得,故不得其平而鳴,非能安者也。故象曰:志窮凶也。

【原文】六二: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

【原文】象曰:不終日,貞吉,以中正也。

二與五有君臣之分,而九四居大臣之位,為豫卦之主,故豫必求四。夫望風掃門以求富貴,君子不屑然也。二純坤體,坤,順也。居互體艮之下,艮,止也。四居互體坎之中,坎,險也。二能順而止,不肯行險以求四,明知逸樂之不可為也。故介然自守,如石之不可轉,曾不俟終日而止,見幾之敏也。象曰:以中正也,以二處中也。繫辭曰:知幾其神乎!君子上交不謟,下交不凟,其知幾乎!幾者,動之微,吉之先見者也。君子見幾而作,不俟終日。易曰: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

【原文】六三:盱豫,悔,遲有悔。

【原文】象曰:盱豫有悔,位不當也。

三不迎上而迎四,趦趄囁嚅,以求豫者也。夫以謟事人,雖得富貴,其終必敗,故悔。所以悔者,見幾不敏也。故又曰:遲有悔。盱,徐也,趦趄囁嚅之貌。

【原文】九四:由豫,大有得。勿疑,朋盍簪。

【原文】象曰:由豫,大有得,志大行也。

天下之求豫者皆由四,由四而得豫,故曰由豫大有得。四以君之禄為天下之求士,來者與之而無疑,則士至矣。朋,類也。士以類至,皆峩峩然纓其冠矣,故曰勿疑朋盍簪。正如周公居大臣之位,以禮下士,凡執䞇還䞇而見者,周公無敢驕吝也。象曰:志大行也。言上下之志得也。

【原文】六五:貞疾,恒不死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六五,貞疾,乘剛也;恒不死,中未亡也。

以柔居尊位,處豐享豫大之世,易耽于逸樂者也。然九四大臣,六五之畏相也。貞,正也。以九居四五,病其制己,以貞為疾也。所賴者有九四之大臣,故六五之君,其中心之有常者,猶得以不死。蓋人之有欲,天理未嘗冺也。能有所畏而為善,以天理之常者不冺耳。正如伊尹、周公,成就太甲、成王為令主,誠非能于太甲、成王天性上有所增益也,即是還得太甲、成王本然之性,在天理之外,不容加毫末也。象曰:乘剛也。為九四之剛所制也。中未亡者,以天理在中,未嘗忘也。

【原文】上六:冥豫,成有渝,无咎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冥豫在上,何可長也。

上六以隂柔之資,處豫之極,顛冥乎逸豫而不知返也,故曰冥豫。然惡既成矣,渝,變也。苟能變而從善,亦可无咎。蓋為善為惡之機,相去不隔蠅翼。書曰:吉人為善,惟日不足;凶人為不善,亦惟日不足。其不足之心則一也。轉惡從善,特一轉樞之力爾。雖然,以六處上,無行健之德,非能自克也,故象曰何可長也。

【点校底本】:欽定四庫全書

【资料录入】:丁不二

【初次点校】:暂无(点此查看点校说明)

【再次点校】:暂无(点此查看点校说明)

【负责版主】:待申请(点此查看申请说明)

×关闭
微信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