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62卦-小过䷽雷山小过(艮下震上)-[宋]李过撰《西溪易说•卷十二》

[宋]李过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62卦-小过䷽雷山小过(艮下震上)

[宋]李過撰《西谿易說•卷十二》【下经】第62卦-小过:雷山小过(艮下震上)

【原文】小過,亨,利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。大吉。

【原文】彖曰:小過,小者過而亨也,過以利貞,與時行也。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;剛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飛鳥之象焉,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,上逆而下順也。

小過,隂過乎陽也。二陽失位而不中,隂得位而中,故為小過。小過亨,小者過而亨也。小人之道不可過也,過安得亨?盖雖小道必有可觀,惟致遠則恐泥,故君子弗由。言必信,行必果,雖非大人之事,而言行信謹,又非始學之可忽,故小道亦有時而亨也。利貞,隂不可長利乎貞也,亦不可常貞,故彖曰與時行也。所謂大德不踰閑,小德出入可也。柔得中可小事也,剛失中不可大事也。卦有飛鳥之象,上體飛而下,下體飛而上。飛鳥遺之音,謂上六也。六極而亢,有遺墜之音。初飛而上,六飛而下,飛上者逆,飛下者順。隂道不可令居上,故卦言不宜上宜下,彖言上逆而下順也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山上有雷,小過。君子以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。

雷在天則為雨,雷而在山則不成雨,隂過之象也。君子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,小而過者也。若大德則不踰閑。

【原文】初六:飛鳥以凶。

【原文】象曰:飛鳥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

卦有飛鳥之象,初飛而上,隂不宜上,故象曰不可如何也。

【原文】六二:過其祖,遇其妣,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。

【原文】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過也。

三二之父,四二之祖,過其祖而遇六,是遇妣也。五君位,陽不居之,不及其君也,而公在焉,是遇其臣也。然以二遇五,同為隂過,故无咎。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過也。

【原文】九三:弗過防之,從或戕之,凶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從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

三居下卦,二隂過而陽不過,三必防之。若從之,則被其戕而凶也。象曰:從或戕之,凶如何也?

【原文】九四:无咎,弗過遇之,往厲必戒,勿用永貞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弗過遇之,位不當也;往厲必戒,終不可長也。

四居上體,二隂過而四不過,然隂得位而在已上,與之遇則可以免害。往見小人,危道也,必加謹戒。然從權則可,非可用以為常也,故勿用永貞。象曰:勿過遇之,位不當也。往厲必戒,終不可長也。四與三同弗過,而三以防小人為義,四以遇小人為義者,盖三處二隂之上,小人在己下,可得而防也。四處二隂之下,小人在己上,不可得而防也,故必往遇。

【原文】六五:密雲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密雲不雨,已上也。

五君位而隂居之,隂唱則不成雨。君子失位,此非隂所宜據也。欲不得于君子,一隂猶據,上能就穴弋而取之以自納,則猶可也。臣爵極于公,故言公。象曰:密雲不雨,己上也。

【原文】上六:弗遇過之,飛鳥離之,凶,是謂災眚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弗遇過之,已亢也。

四與二遇而六不遇,六過而上也,故曰弗遇過之。五有弋己之意,己巳麗六五之弋,據高不下,災至而凶矣,故曰飛鳥離之,凶。象曰:弗遇過之,已亢也。言柔不當亢而在上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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