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53卦-渐卦䷴风山渐卦(艮下巽上)-[宋]李过撰《西溪易说•卷十一》

[宋]李过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53卦-渐卦䷴风山渐卦(艮下巽上)

[宋]李過撰《西谿易說•卷十一》【下经】第53卦-渐卦:风山渐卦(艮下巽上)

【原文】漸,女歸吉,利貞。

【原文】彖曰:漸之進也,女歸吉也。進得位,往有功也,進以正,可以正邦也。其位剛得中也。止而巽,動不窮也。

漸,進以漸也。止而巽,漸之義也。水之流也以漸,木之生也以漸,鴻之飛也亦以漸。至漸莫如水,而木漸、鴻漸如之象,取木漸以二體言之。六爻則取鴻漸,以物之有德者言也。自初漸于干,以次至五,乃漸于陵,此言漸進之義,而鴻之德則在上爻。鴻漸于陸,君子耻一物之不知。論格物之學,未有如易之盡者,觀漸可見。卦辭曰:女歸吉。進之漸,莫如歸女。女子從人,必待六禮之備至,不苟也。納吉、納綵、問名、納幣、請期、親迎,各有其序,不可遽合也。卦則九居五,夫道也;六居二,婦道也。二進歸五,如鴻之漸,故曰漸。女歸吉,利貞,進以正也。彖進得位,往有功也;其位,剛得中也,指二五言也。進以正,可以正邦也,未有已不正而能正人者也。止而巽,動不窮也。止于其所以順往,則得動静之時,故其動不窮。此漸進之義,所謂非其往不往,非其居不居之意也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山上有木,漸,君子以居賢德善俗。

木之生也,其進必以漸,善俗之道,要非一日。王豹處于淇而河西善謳,杞梁之妻善哭其夫而變國俗,漸之道蓋如此。

【原文】初六:鴻漸于干,小子厲,有言,无咎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小子之厲,義无咎也。

鴻,物之隨陽者也。寒氣復,則自北而南,其來也必以漸。六爻設鴻漸,最有綱領。就物理觀之,鴻之飛,其羣不亂,其長幼有序,其飲食不貪,其夫婦相保,其防患有道,此物之有德者也。㨿六爻列鴻于上。羣,雁也。鴻之飛,長在前而幼在後,此其序也。干,水湄也。初漸于干,以次而進,所謂非其居而不居也。初處最下,小子也。厲,危也。鴻之進也,常有弓繳之危,故小子厲。有言遇有危事,則鴻以警衆,即俗語爾為鴈奴是也。其防患有道,故雖危无咎。象曰:小子之厲,義无咎也。防患如此,宜其无咎也。

【原文】六二:鴻漸于磐,飲食衎衎,吉。

【原文】象曰:飲食衎衎,不素飽也。

磐,水中之石,二進至磐,止而食也,所謂君看隨陽雁,各有稻粱謀是也。然鴻食則呼衆,故飲食衎衎,和鳴也。象曰:不素飽也,言共飲食不貪也。

【原文】九三:鴻漸于陸,夫征不復,婦孕不育,凶,利禦寇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夫征不復,離群醜也;婦孕不育,失其道也;利用禦寇,順相保也。

陸,平地,鴻之所遵也。三進至陸,雁為陽鳥。卦中三陽,上與五在前,九三處二隂之問,失羣雁也,所謂誰憐一片影,相失萬重雲者也。應在上,夫也;往而不復己,婦也。失配,故孕而不育。然雁羣不亂,止則相保,故利用禦寇,不可他配也。象曰:離羣醜也,言上九離其類而去也。婦孕不育,失其道也,失隂陽之道也。利用禦寇,順相保也,謂上九依前漸陸而相保也。

【原文】六四:鴻漸于木,或得其桷,无咎。

【原文】象曰:或得其桷,順以巽也。

四進至木,居巽體。巽為木鴈,足有幙,不能爪。木桷,木之平處,故亦可止。巽體順,故為得桷。象曰:順以巽也。

【原文】九五:鴻漸于陵,婦三歲不孕,終莫之勝,吉。

【原文】象曰:終莫之勝,吉,得所願也。

五漸至陵,二已應也。在後不孕,然女歸以漸,故終莫之勝。象曰:得所願也。

【原文】上九:鴻漸于陸,其羽可用為儀,吉。

【原文】象曰:其羽可用為儀,吉,不可亂也。

飛極則止,上應在三,依前遵陸,以求已配。蓋其羣不亂,鴻之德也。聖人觀此羽毛,其飛有序,其止有所,其飲食不飽,其羣不亂,其夫婦相保,其防患又有道,是物之有知而又有義者也,故可用以為儀。如贄見、執鴈、婚禮、奠鴈之類,謂其德可以配禮也。象曰:不可亂也。三言順相保,上言不可亂,於此可觀物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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