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53卦-渐卦䷴风山渐卦(艮下巽上)-[明]林希元撰《易经存疑•卷七》

【周易下经】第53卦-渐卦䷴风山渐卦(艮下巽上)-[明]林希元撰《易经存疑•卷七》

典籍作者:[明]林希元

著作年代:明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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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内容

第53卦-渐卦䷴风山渐卦(艮下巽上)

渐卦:䷴【艮下巽上】

漸:女歸吉,利貞。

漸,漸,進也。此卦艮下巽上,是止於下而巽於上也。方其在下,則止而不妄動,及其上進,又巽順而不急迫,是進以漸也。男先求女,女不求男,此可見止於下處。六禮備而後成婚,可見巽於上處,故曰有女歸之象。天下之事,進必以漸者,莫如女歸。且男女萬事之先,故取女歸為象。

女歸吉者,女歸以漸,故吉也。利貞者,女歸以正,故利也。言漸之義進也。此卦艮在下,其德為止;巽在上,其德為巽。止於下而巽於上,漸進之義也,故其卦為漸。文王繫辭謂天下之事,莫先於男女,其進以漸者,莫如女歸。占者女歸若能以漸,則宜其家人而吉矣。男女婚姻,貴乎以正。此卦自二至五,位皆得正,又有正之義也,故其占若女歸。或凡事必利於正,不正未有能利者也。

本義:解卦辭不用彖傳。

雲峯胡氏曰:咸取女吉,取者之占也。漸女歸吉,嫁者之占也。

蒙引曰:咸之取女,特咸之一事爾。漸之女歸,特進之一事爾。咸之利貞,凡有感者皆然。漸之利貞,凡有進者皆然。

彖曰:漸之進也,女歸吉也。

之字當漸字。女歸吉,就承漸進也說,言漸之義漸進也。女歸以漸,是以吉也。

進得位,往有功也。進以正,可以正邦也。

此以卦變釋利貞之意。自渙而來,九自二進而居三;自旅而來,九自四進而居五,是進得其位之正也。得位之位不是君臣之位,是爻位。易之大義,以陽居陽、隂居隂為得位,以陽居隂、隂居陽為失位。九進居三,九進居五,皆以陽居陽,是得位也。易之大義,得位則為正,失位則為不正。三五之進皆得其位,是進以正也。三五得位不可謂君臣之位,三五之爻則是君臣之象,觀正邦之辭,則所主在君臣可見矣。

進,謂進而居位也。得位,謂進而得其位也。進以正,即是進得位。盖三五之進,皆得其位,是進以正也。進得其位之正,貞之義也。有功正邦,貞之利也。進得位而以正,則有功而能正邦如此,此漸所以利貞也。故曰:以卦變釋利貞之義。

既曰進得位,往有功,又曰進以正,可以正邦,為上文之意未明,故解釋之也。進以正解進得位,正邦解有功。

其位,剛得中也。

其指誰?指九五也。謂九五之位,以剛而得上體之中,中則無不正矣,亦有利貞之義也,故曰以卦體言。謂以卦體言之,又有利貞之義也。

彖傳意謂漸之利貞,何也?盖此卦之變,自渙來者,九自二進而居三,以九之陽爻得三之陽位,三之進得位也。自旅來者,九自四進而居五,以九之陽爻得五之陽位,五之進得位也。進得位則有功矣,何也?盖進得位則進以正矣,進以正則己正而物正,可以正邦焉。三之進以正,則上可以正君,下可以善俗。五之進以正,則正朝廷以正百官,正百官以正萬民,故可以正邦也。三五之進以正,則可以正邦,而有邦如此,此漸之所以利貞也。夫以卦變言,則三五皆得其位之正;以卦體言,則九五又得其位之中。盖此卦之體,以九五之位則居乎上體,是剛得中也。中重於正中,則心无邪思,内无妄念,由是内直外方,靜虚動直,有以立天下之大本,行天下之達道,而無不正矣。是亦有利貞之義,占者所以利貞也。

止而巽,動不窮也。

蒙引曰:上曰漸,漸,進也。只釋卦義而已。遂承以女歸吉也,未暇及卦之所以為漸處,故俟盡釋卦辭後方及之。

止而巽,漸進之義;動不窮,漸進之效。盖進以漸,則其進得遂矣。急於進者,未有能遂其進者也。

象曰:山上有木,漸,君子以居賢德善俗。

巽木在山之上,是山上有木也。山上有木,以漸而高,故其卦為漸。君子體此於居賢德也,由善信而美大,由美大而聖神,則盈科後進,放乎四海,而德於是乎成。其善俗也,由期月而三年,由三年而百世,則風移俗易,黎民於變時雍,而俗於是乎成矣。

初六,鴻漸于干,小子厲,有言无咎。

漸,進也。干,水涯也。鴻漸于干,是始進之象,是時未有得失,未見其危,其危在无正應上。小子,初之象也,新進之士,故曰小子。名實未升於當路,而上復無相知援引之人,故不免有危。有言,危之實也。新進之士名實未升於當路,上無相知援引之人,則言語中傷,未免有之。然乃時命之不然,非名義之有歉也,故无咎。賈誼始進漢廷,文帝問之,絳、灌之徒譛之於帝,謂洛陽少年專事紛更,是有言也。誼雖以是取困,然於名義何損哉?可見其无咎也。

象曰:小子之厲,義无咎也。

小象去有言,只曰小子之厲,可見有言只是小子厲,不是别意。雖有言語之傷,然乃時也,位也,命之不偶而无應者也,非已之不善有以致之也,故於義為无咎。

六二,鴻漸于磐,飲食衎衎,吉。

六二柔順中正,進而居二,是德稱其位,不為竊位。上有六五之應,是得上之信任,可以行其志。合是三者,則可以安其位而享其禄矣。故其象為鴻漸于磐,言居位之安也。又為飲食衎衎,言食禄之安也。夫德不稱其位者,則有竊禄之嫌,無事而食人之食者,則有素餐之病,皆非吉之道也。六二鴻漸于磐,飲食衎衎,則無竊位,無素餐,禄位可以長保,功業可以自見,令譽可以永終,故吉也。

飲食衎衎,承鴻鴈而言,又當知設此以象食禄之安爾。若就鴻說,則鴻漸于磐,安得有物可飲食邪?本義其進以漸,蒙引作循資格說。文王、周公之時,未有資格,不可以末世之事說古易也。又漸只是進義,本義進以其漸,又是生出一義。若爾,則九三、四至五皆曰鴻漸,何也?豈皆進以其漸邪?似乎難通,故不能從。

象曰:飲食衎衎,不素飽也。

不素飽,解飲食衎衎。得之以道,解不素飽。食人之食,有以事人之事,是得之以道也。六二柔順中正,進而得君,自然食人之食,有以事人之事,而得之以道矣。飲食衎衎,食禄之安也。所以然者,食人之食,有以事人之事,得之以道,而不為徒飽也。不為徒飽,則於人無誚,於已無愧,退食自公,委蛇委蛇,處之以安矣。爻辭兼居位、食禄二意。象傳只解食禄一邊,盖以戒人臣之素餐者也。

九三,鴻漸于陸,夫征不復,婦孕不育,凶,利禦寇。

陸是平原之地,非鴻之所處也。九三過剛則性質剛忿,不中則行事乖方,无應是莫有救正之者,故徑趨冥行,而䧟身於非地,如鴻漸于陸也。過剛不中而无應,在男女皆不利。占者如丈夫征行,則足以殺其軀而已,故不得復歸其鄉土。婦人懷孕,則陽道偏勝,隂道不足,必不能生育,皆凶道也。過剛之人,他無所用,惟用之禦寇,則足以防患而禦寇,故利。

朱子小註曰:今術家擇日,利婚姻底曰不宜用兵,利相戰底曰不宜婚姻,正是此意。盖用兵則要相殺相勝,婚姻則要和合,故用有不同也。

象曰:夫征不復,離羣醜也;婦孕不育,失其道也;利用禦寇,順相保也。

象人皆還,彼獨不還,是離其羣類也。

隂陽和,然後能生育。過剛无應,則陽道偏勝,隂道不足,是失生育之道也。利用禦寇,由其過剛,能謹慎以相保也。相保者,交相助禦也。

順,當作慎,是蒙六三象傳勿用取女,行不順也之順。盖順、慎古字通用,作慎字則易通。程傳順道相保,蒙引與人同心恊力之說,俱覺牽強。

六四,鴻漸于木,或得其桷,无咎。

六四乘九三之剛,三之剛,忿善於陵物;四之善,柔不能制,故不得其所安。其象為鴻,漸于木,木非鴻所棲也。然六四以柔而居巽體,雖處九三之上,而能巽以下之,則三亦不為之害,而能得其所安矣,故為或得其桷。始不安而終或安,故无咎。

象曰:或得其桷,順以巽也。

順是性質,巽是着力,故

蒙引曰:要有辯。

九五,鴻漸于陵,婦三歲不孕,終莫之勝,吉。

九五居尊,鴻漸于陵之象也。六二在下,與之相應,是其婦也。乃為三、四所隔,而不得合,故至於三歲不孕。然邪不勝正,故三、四之隔,久之必散,二、五之交,終於必合,故終莫之勝,而其占吉。

象曰:終莫之勝吉,得所願也。

二、五之合,本其素願,乃隔於三、四而不得遂,終莫之勝,吉,則得其所願矣。

上九,鴻漸于陸,其羽可用為儀,吉。

上九處極高之位,出塵寰之表,而其清風高節為世表儀,故其象為鴻漸于陸,其羽毛可用為儀飾。占者如是,則身名俱高,汚濁莫染,德望之隆,儀表天下,何吉如之!

象曰:其羽可用為儀,吉,不可亂也。

志不可亂,嘉上九之志也。其志何?志高尚之志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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