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54卦-归妹䷵雷泽归妹(兑下震上)-[明]林希元撰《易经存疑•卷七》

【周易下经】第54卦-归妹䷵雷泽归妹(兑下震上)-[明]林希元撰《易经存疑•卷七》

典籍作者:[明]林希元

著作年代:明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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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卦-归妹䷵雷泽归妹(兑下震上)

归妹:䷵【兑下震上】

歸妹:征凶,无攸利。

不曰妹歸而曰歸妹,歸在妹也。所謂不用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,鑚穴隙相窺、踰墻相從者,兌以少女而從震之長男,則不擇其偶而妄與,是不用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而自歸,固歸妹也。其情又為以說而動,則不由禮義之正而惟情所向,是亦不用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,亦歸妹也。故其卦為歸妹。

以理言之,其歸在妹,固為未善;以卦言之,自二至五,位皆不正,三五二爻,又皆以柔乘剛,亦為未善,故其占征凶而无攸利。

彖曰:歸妹,天地之大義也。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,歸妹,人之終始也。

歸妹本是不好卦,此云天地之大義,是就他好處說。如姤本是不好卦,彖傳云天地相遇,剛遇中正,亦是就他好處說。

歸妹,男女之配合也,此即天地之大義也。盖隂陽交感,天地之大義在。歸妹之卦,男有室,女有家,此義即天地之大義也。下文天地不交,萬物不興,歸妹,人之終始,正是明天地之大義處。人之終始,人字内有二人,女子終於此,人道始於此,是二人也。

說以動所歸妹也。

本義,兼卦象解,此只以卦德解。

征凶,位不當也。

位不當,失其正也。在人事是行不以正,非禮法所容也,其凶必矣。

无攸利,柔乘剛也。

以柔乘剛,剛柔易位,是婦制其夫,夫屈於婦,故无攸利。位不當柔乘剛,總釋征凶,无攸利亦可。彖傳以分釋,此聖人之意,不可得而測也。

象曰:澤上有雷,歸妹,君子以永終知敝。

雷動澤隨,猶男動女隨也,故曰歸妹。歸妹,合之不正者也。君子以之因其合之不正,即知其終之有弊,而合必以正焉。推之事物,莫不皆然也。

初九,歸妹以娣,跛能履,征吉。

初九居下而无正應,女之歸而為娣也。陽剛在女子為賢正之德,但為娣之賤,能承助其君,不能大有為也,故又為跛能履,言不能及遠也。占者如此而往,其力量雖不能大有作為,其職分之所當為,則已盡矣,故吉。

象曰:歸妹以娣,以恒也;跛能履吉,相承也。

四句相因,緊緊說下。言初九雖歸妹以娣,然有恒久之德,如是則雖跛能履,然其職分則已盡,是吉相承也。如需九二之需于沙,衍在中也;雖小有言,以吉終也。此類甚多,難以悉舉。

九二,眇能視,利幽人之貞。

九二陽剛得中,女之賢者。上有正應,而隂柔不正,是賢女而配不良,不能大成内助之功,故其象為眇,能視其占,利幽人之貞。盖幽人,不偶之人也,抱道守正而不出,此其貞也。遇九二之占者,亦宜如是而已。使出而有為,終不足以成功。利幽人之貞,言不利於仕進也。

象曰:利幽人之貞,未變常也。

九二利幽人之貞,乃抱道守正,好爵自縻,而不改其常者也。常即貞也,未變常,是解幽人之貞。

六三,歸妹以須,反歸以娣。

隂柔不中正,女之不良,又為說之主攻於媚。說者不正之女,人莫之取,故為歸妹以須而反歸為娣之象。須,待也,未得所適而姑待之也。待之不得而反歸為娣,可羞之甚也,可以為女子不良者之戒矣。

象曰:歸妹以須,未當也。

即本義不中正意。

九四,歸妹愆期,遲歸有時。

九四以陽居上體,是門地之高者。陽剛,女之賢者也。下无正應,不得箇賢人為之偶然。九四不肯輕易從人,而過期以待所歸,雖遲所歸,而將有時。愆期非人不我娶,乃我不輕許人也。愆期非不歸,欲得佳配而後行,其歸將有時也。故爻曰:歸妹愆期。象曰:愆期之志,有待而行。

象曰:愆期之志,有待而行也。

明非人之不我娶,乃我之不輕從人也。

六五,帝乙歸妹,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,月幾望,吉。

六五居尊在歸妹,是帝女之象也。有柔中之德,下應九二,尚德而不貴飾,故其象為帝女下嫁,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,盖以德禮為光華,不以衣服為容飾也。女德之盛,無以加此,故為月幾望之象。占者如之,則可相君子而成内治之功,可以宜家人而端風化之本,吉之道也。

象曰:帝乙歸妹,不如其娣之袂良也,其位在中,以貴行也。

言帝乙歸妹,不如其娣之袂良也。所以然者,由其位在上體之中貴也。以貴而行,則内重而見外之輕,故其君之袂,不如其娣之袂良。

上六,女承筐无實,士刲羊无血,无攸利。

上以隂柔居歸妹之終而无應。隂柔則非賢正之女,居歸妹之終則婚期已過,无應則莫之娶者,故為約婚不終。在女子則承筐而无實,在士夫則刲羊而无血。承筐,女子之將嫁也,承筐无實,則不成嫁矣。刲羊,士將宴新婚也,刲羊无血,則不成娶矣。是約婚不終之象也。占者如此,何所利哉?

象曰:上六无實,承虚筐也。

女之嫁也,承筐是將,而幣帛為之實。上六无實,承虚筐是未成嫁也。若承實筐,則成嫁矣。曰承虚筐,見約婚不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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