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-[清]王又朴撰《易翼述信•卷三》

[清]王又朴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0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-(清)王又樸撰《易翼述信•卷三》

䷄【乾下坎上】

需:有孚,光亨,貞吉,利涉大川,

○彖曰:需,須也,險在前也。剛健而不䧟,其義不困窮矣。需有孚,光亨,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
以有孚光三字絶句合訂之,獨見也。讀此不覺有會於誠形著及闇然日章之義矣。

安溪李氏曰:需之義甚廣,凡事必寛以居之,皆是也。而又非優游無事之謂,故曰居易以俟命,又曰修身以俟之。學則從容涵養以俟其通,治則積久漸摩以俟其化,皆由此義也。觀此則知此卦次於屯、蒙之後之說。

按:九五是卦之主爻,然必合下之乾,方盡有孚光亨貞之義。有孚光者,内之藴蓄也。亨貞者,外之設施也。當其處坎,積而為孚,乾之積於九五也。及乎坎出,發而為光,九五發乾之光也。處坎則貞以保乾之體,出坎則亨以大乾之用,故曰吉也。彖傳位乎天位,即乾之九五位乎天德之意,所謂九五合下之乾也。正中二字,有端拱无為氣象,以言乎需也,與下九五爻曰中正二字相連者不同。往有功者,以需而出乎坎,則非需而居然乾矣,是以能大有為也。

象曰:雲上于天,需;君子以飲食宴樂。

雲上於天,和氣緼釀,有飲食宴樂之象。雜卦傳亦曰:需者,飲食之道也。

初九: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,

○象曰:需于郊,不犯難行也。利用恒,无咎,未失常也。

初變井,遇巽井,不變其所者也,故有恒象。文炳胡氏謂初九以陽居陽,恐其躁急,故雖遠險,猶有戒詞。其實初以陽潜地下,自有用恒之象。

九二,需于沙,小有言,終吉。

○象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。雖小有言,以吉終也。

二變既濟遇離,二以剛中,乾離一體,故曰衍在中。此即終吉之由,故傳於下句即不再釋。此以一句釋上下文,又一例也。

九三:需于泥,致宼至,

○象曰:需于泥,災在外也。自我致宼,敬慎不敗也。

三變節遇兑,兑為澤,有需泥之象。近坎之盜,故曰致宼。兑以悦德,故曰敬慎不敗。此又夫子補爻詞所不及處。災在外,明指四爻。

六四:需于血,出自穴,

○象曰:需于血,順以聽也。

四變節遇兑,坎為血,兑為毁折,需於血象,兑上缺穴象。

合訂曰:卦之為需,乾為坎,需也。坎之險,由二陰陷陽,此衆陽所欲決而有待者也。至上下之間,陰陽逼近,陽不能復,需必争之勢也。三之宼,四宼之;四之血,三傷之也。猶坤之龍戰於野,其血玄黄也。四為三傷,則陰不敵陽矣,故聖人教之以需。需有將就順從意,謂當血之時,惟有順從乎陽,庶幾陽免於險,而陰亦得出於穴,兩得之道也。象傳順以聽,謂順而聽命於陽也。

九五,需于酒食,貞吉。

○象曰:酒食貞吉,以中正也。

五爻變泰,遇坤泰交,故有酒食之象。九五統全卦之主,故大象小象皆同。酒必需釀而後可飲,食必須炊而後可食,其釀其炊,可以想雲上於天之意。此其間正有如許休養生息,以充適斯民之體,如許涵濡薰陶,以厭飫斯民之心,正非宴安可比。五惟中正,故需於酒食,而無侈汰之心。彖合孚,光亨,貞吉,而此獨舉貞吉者,以貞尤切於需意,故傳申酒食貞吉,而即不言需字也。

上六,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敬之終吉。

○象曰:不速之客來,敬之終吉,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。

上變小畜,遇巽上無位,需者至此無所需矣。故詞無需字,而傳曰不當位也。巽為倒兑,其德入,故有入穴象。下乾健行,故有客來。而坎險在前,巽又以入為德,是不速之客也。巽伏,故有敬之之義。上雖無所需,而下應九三之陽爻,初與二又以類相從,健而履險以進,故雖已無力以出險,而借人之力,則亦無大失矣。

安溪李氏曰:初與二,未陷於險而需者也。四與上,既陷於險而需者也。未陷於險,而需以不入於陷,以其有貞於不入之操也。既陷於險,而需以能出乎險,以其無急於求出之心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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