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51卦-震卦䷲震卦为雷(震下震上)-[宋]董楷撰《周易传义附录•卷八下》

[宋]董楷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51卦-震卦䷲震卦为雷(震下震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51卦-震卦䷲震卦为雷(震下震上)-[宋]董楷撰《周易傳義附錄•卷八下》

周易傳義附録卷八下,宋董楷撰

下經

傳:震序卦,主器者莫若長子,故受之以震。鼎者,器也。震為長男,故取主器之義,而繼鼎之後。長子傳國家,繼位號者也,故為主器之主。序卦取其一義之大者,為相繼之義。震之為卦,一陽生於二隂之下,動而上者也,故為震。震,動也。不曰動者,震有動而奮發震驚之義。乾坤之交,一索而成震,生物之長也,故為長男。其象則為雷,其義則為動。雷有震奮之象,動為驚懼之義。

震:亨。

傳:陽生於下而上進,有亨之義。又震為動,為恐懼,為有主。震而奮發,動而進,懼而修,有主而保大,皆可以致亨,故震則有亨。

震來虩虩,笑言啞啞,

【虩,許逆反;啞,烏客反】。

傳:當震動之來,則恐懼不敢自寧。旋顧周慮【一作周旋顧慮】,虩虩然也。虩虩,顧慮不安之貌。蠅虎謂之虩者,以其周環顧慮不自寧也。處震如是,則能保其安裕,故笑言啞啞。啞啞,言笑和適之貌。

震驚百里,不喪匕鬯,

【喪,息浪反,卦内並同】。

傳:言震動之大而處之之道。動之大者莫若雷,震為雷,故以雷言。雷之震動,驚及百里之遠,人无不懼而自失,雷聲所及百里也。唯宗廟祭祀執匕鬯者,則不至於喪失。人之致其誠敬,莫如祭祀。匕以載鼎實,升之於俎,鬯以灌地。而【一无而字】。降神,方其酌祼以求神,薦牲而祈饗,盡其誠敬之心,則雖雷震【一作之威,不能使之懼而失守,故臨大震懼,能安而不自失者,唯誠敬而已。此處震之道也。卦才无取,故但言處震之道。

《本義》震,動也。一陽始生於二隂之下,震而動也。其象為雷,其屬為長子。震有亨道,震來,當震之來時也。虩虩,恐懼驚顧之貌。震驚百里,以雷言。匕,所以舉鼎實。鬯,以秬黍酒和鬱金,所以灌地降神者也。不喪匕鬯,以長子言也。此卦之占,為能恐懼,則致福而不失其所主之重。

《朱氏•附録》:震來虩虩,是震之初震得來如此。

言人常似那震來時虩虩地,便能笑言啞啞;到得震驚百里,也不喪匕鬯。這箇相連做一串說下來。

震,未便說到誠敬處,只是說臨大震懼而不失其常。主器之事,未必彖辭便有此意,看來只是傳中方說。

問:伊川言:臨大震懼,能安而不自失,惟誠敬而已。處震之道,固當如此。若出於不測驚動,莫不害事否?曰:若誠敬至,自是不驚,驚則自是有間斷。

彖曰震亨,震來虩虩,恐致福也。笑言啞啞,後有則也。

傳:震自有亨之【一无之字】。義非由卦才,震來而能恐懼,自修自慎,則可反致福吉也。笑言啞啞,言自若也。【一作啞啞,笑言自若也】。由能恐懼而後自處有法則也,有則則安而不懼矣,處震之道也。

《本義》震,亨。震有亨道,不待言也。震來虩虩,恐致福也。笑言啞啞,後有則也。恐致福,恐懼以致福也。則,法也。

震驚百里,驚遠而懼邇也。

傳:雷之震及於百里,遠者驚,邇者懼,言其威遠大也。

出可以守宗廟社稷,以為祭主也。

傳:彖文脱不喪匕鬯一句。卦辭云不喪匕鬯,本謂誠敬之至,威懼不能使之自失。 彖以長子宜如是,因【一有以字】。承上文,用長子之義通解之,謂其誠敬能不喪匕鬯,則君出而可以守宗廟社稷,為祭主也。長子如是,而後可以守世祀,承國家也。

《本義》:程子以為邇也下脱不喪匕鬯四字,今從之。出,謂繼世而主祭也。或云:出即鬯字之誤。

《朱氏•附録》:震亨至不喪匕鬯作一項看,後面出可以為宗廟社稷又做一項看,震便自是亨。震來虩虩,是恐懼顧慮,而後便笑言啞啞。震驚百里,便也不喪匕鬯。文王語以是解震亨了,孔子又自說長子事。文王之語簡重精切,孔子之言方始條暢,須拆開看方得。

象曰:洊雷,震;君子以恐懼修省。

【洊在薦反】。

傳:洊,重襲也。上下皆震,故為洊雷。雷重仍,則威益盛。君子觀洊雷威震之象,以恐懼自脩飭循省也。君子畏天之威,則修正其身,思省其過咎而改之。不唯雷震,凡遇驚懼之事,皆當如是。

初九,震來虩虩,後笑言啞啞,吉。

傳:初九成震之主,致震者也。在卦之下,處震之初也。知震之來,當震之始,若能以為恐懼,而周旋顧慮,虩虩然不敢寧止,則終必保其安吉。故【一作然】,後笑言啞啞也。

《本義》:成震之主,處震之初,故其占如此。

象曰:震來虩虩,恐致福也。笑言啞啞,後有則也。傳震來而能恐懼周顧,則无患矣,是能因恐懼而反致福也。因恐懼而自修省,不敢違於法度,是由震而後有法則,故能保其安吉,而笑言啞啞也。

六二,震來厲,億喪貝,躋于九陵,勿逐,七日得。

傳:六二居中得正,善處震者也,而乘初九之剛。九,震之主。震剛動而上奮,孰能禦之?厲,猛也,危也。彼來既猛,則已處危矣。億,度也。貝,所有之資也。躋,升也。九陵,陵之高也。逐,往追也。以震來之厲,度不能當,而必喪其所有,則升至高以避之也。九,言其重崗。陵之重,高之至也。九,重之多也,如九天九地也。勿逐,七日得。二之所貴者,中正也。遇震懼之來,雖量勢巽避,當守其中正,无自失也。億知必喪也,故遠避以自守。過則復其常矣,是勿逐而自得也。逐即物也,以己即物,失其守矣,故戒勿逐。避遠自守,處震之大方也。如二者,當危懼而善處者也。卦位有六,七乃更始,事既終,時既易也。不失其守,雖一時不能禦其來,然時過事已,則復其常,故云七日得。

《本義》:六二乘初九之剛,故當震之來而危厲也。億字末詳。又當喪其貨貝,而升於九陵之上,然柔順中正,足以自守,故不求而自獲也。此爻占具象中,但九陵七日之象,則未詳耳。

《朱氏•附録》:六二不甚可曉,大槩是喪了貨貝,又被人趕上高處去,只當固守便好。

有以億作噫字解底。

象曰:震來厲,乘剛也。

傳:當震而乘剛,是以彼厲而已危。震剛之來,其可禦乎?

六三,震蘇蘇,震行无眚。

傳:蘇蘇,神氣緩散自失之狀。三以隂居陽不正,處不正於平時且不能安,況處震乎?故其震懼而蘇蘇然。若因震懼而能行,去不正而就正,則可以无過。眚,過也。三行則至四正也。動以就正為善,故二勿逐則自得,三能行則无眚。以不【一有中字】正而處震懼,有眚可知。

《本義》蘇蘇,緩散自失之象。以隂居陽,當震時而居不正,是以如此。占者若因懼而能行,以去其不正,則可以无眚矣。

象曰:震蘇蘇,位不當也。

傳:其恐懼自失蘇蘇然,由其所處不當故也。不中不正,其能安乎?

九四:震遂泥,

【泥,乃計反。象同】。

傳:九四居震動之時,不中不正,處柔失剛健之道,居四无中正之德,陷溺於重隂之間,不能自震奮者也,故云遂泥。泥,滯溺也。以不正之陽,而上下重隂,安能免於泥乎?遂,无反之意。處震懼則莫能守也,欲震動則莫能奮也。震道亡矣,豈復能光亨也?

《本義》:以剛處柔,不中不正,陷於二隂之間,不能自震也。遂者,无反之意。泥,滯溺也。

象曰:震遂泥,未光也。

傳:陽者剛物,震者動義,以剛處動,本有光亨之道,乃失其剛正,而陷於重隂,以致遂泥,豈能光也?云未光,見陽剛本能震也,以失德故泥耳。

六五,震往來厲,億无喪,有事。

傳:六五雖以隂居陽,不當位為不正,然以柔居剛,又得中,乃有中德者也。不失中則不違於正矣,所以中為貴也。諸卦二五雖不當位,多以中為美,三四雖當位,或以不中為過,中常重於正也。蓋中則不違於正,正不必中也。天下之理莫善於中,於六二、六五可見。五之動,上往則柔,不可居動之極,下來則犯剛,是往來皆危也。當君位為動之主,隨宜應變,在中而已,故當億度无喪,失其所有之事而已。所有之事謂中德,苟不失中,雖有危。【一有終字】不至於凶也。億度謂圖慮,求不失中也。五所以危,由非剛陽而无助,若以剛陽有助為動之主,則能亨矣。往來皆危時則甚難【一作艱】但期於不失中,則可自守,以柔主動,固不能致亨濟也。

《本義》:以六居五而處震時,无時而不危也。以其得中,故无所喪而能有事也。占者不失其中,則雖危无喪矣。

《朱氏•附録》:六五是生於憂患而死於安樂。

象曰:震往來厲,危行也。其事在中,大无喪也。

傳:往來皆厲,行則有危也。動皆有危,唯在无喪其事而已。其事,謂中也。能不失其中,則可自守也。大无喪,以无喪為大也。

上六,震索索,視矍矍,征凶。震不于其躬,于其鄰,无咎。婚媾有言,

【索,桑洛反,象同。矍,俱縛反】。

傳:索索,消索不存之狀,謂其志氣如是。六以隂柔居震動之極,其驚懼之甚,志氣殫索也。矍矍,不安定貌。志氣索索,則視瞻徊徨。以隂柔不中正之質,而處震動之極,故征則凶也。震之及身,乃于其躬也。不于其躬,謂未及身也。鄰者,近於身者也。能震懼於未及身之前,則不至於極矣,故得无咎。苟未至於極,尚有可改之道。震終當變,柔不固守,故有畏【一作見】鄰戒而能變之義。聖人於震終,示人知懼能改之義,為勸深矣。婚媾,所親也,謂同動者。有言,有怨咎之言也。六居震之上,始為衆【一作震】動之首。今乃畏鄰戒而不敢進,與諸處震者異矣,故婚媾有言也。

《本義》:以隂柔處震極,故為索索矍矍之象。以是而行,其凶必矣。然能及其震未及身之時,恐懼修省,則可以无咎,而亦不能免於婚媾之有言,戒占者當如是。

象曰:震索索,中未得也。雖凶无咎,畏鄰戒也。

傳:所以恐懼自失如此,以未得於中道也,謂過中也。使之得中,則不至於索索矣。極而復征,則凶也。若能見鄰戒而知懼變於未極之前,則无咎也。上六動之極,震極則【一作之終】。有變義也。

《本義》:中,謂中心。

【资料录入】:王玲玲

【初次点校】:訾翠芬

【再次点校】:暂无

【点校底本】:《欽定四庫全書》第二十册-經部十四易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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