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-[明]高攀龙撰《周易易简说•卷一》

【周易上经】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-[明]高攀龙撰《周易易简说•卷一》

典籍作者:[明]高攀龙

著作年代:明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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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内容

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

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

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同人曰: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

卦之所以為同人者,以六二得位得中而應乾也。卦之所以亨而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者,以九五中正而應二也。然則柔非從剛不亨,剛非中正不亨,君子所以能通天下之志者可識矣。

象曰:天與火,同人;君子以類族辨物。

君子之辨物也,惟不同,乃所以為同。

初九,同人于門,无咎。

象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?

初九未染于物,无私係之累,故能出門同人而无咎也。

六二,同人于宗,吝。

象曰: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

二五相應,在他卦至吉矣,于同人則為道之吝。道大同无我,雖同于宗,道未大也。

九三,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

象曰:伏戎于莽,敵剛也;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

三四非中正,故不能同人。伏戎于莽,戎,心也。升其高陵,亢氣也。動足皆荆棘之途,將安之乎?

九四,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

象曰:乘其墉,義弗克也;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

四剛而居柔,故有乘墉之妄,有反則之吉。

九五,同人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相遇。

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

九五以中直同人,又何大師相克之有?同人者,无我也。无我豈易言哉?非有大師之相克,不能有斷金之相遇,故克己為乾道之要。

上九,同人于郊,无悔。

象曰: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

上九清遠閑曠,幽人貞士之同人,故曰志未得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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