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-[清]胡煦撰《周易函書•約註》卷三

胡煦| 易经注解| 2023-02-16 14:34:00| 0

【周易上经】第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-(清)胡煦撰《周易函書•約註》卷三

䷄【乾下坎上】

image.png需,須也,有所待也。人之待養唯食,故又謂食為需。論卦象,水在天上,未下于地,必待隂陽醖釀,然後成雨,需象。論卦德,以健遇險,而不遽進,需義也。

需【歸藏作溽,李陽冰作兩天,鄭元讀秀】。有孚【古一作專】。光亨貞吉,利涉大川。

需,待也。以剛遇險而不遽進,待之義也。孚,信之在中也。五坎内,實陽剛中正而居尊位,有孚得正之象。互離,光象。坎心,亨象。屯、蒙以隂裹陽,而陽爻中正,所重在亨,故謂屯、蒙得坎之亨。需、訟皆涵天德,而陽爻中正,故謂需、訟得坎之孚。貞,正也。五剛中正,為需之主,正象。大,乾象。川,坎象。坎水在前,乾健臨之,乾知險,涉大川象。唯知險,所以能需。又互兑覆巽,坎水而加巽木,亦涉川象。蓋有信正之坎、臨,以知險之乾中互離,明所由光而能通,而獲吉利也。

彖曰:需,須也,險在前也。剛健而不陷,其義不困窮矣。需,有孚,光亨,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【鄭、虞作蒞乎】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
險在前,不可輕進,當需時也。知險之乾,臨之剛而且健,加以離之明,坎之通,則不冒險以進,而不至于困窮。位天位,釋有孚光亨字。坎在乾上,陽居五位,主坎之動用也。正中,釋貞字。二則言中不言正矣。往有功,即坎彖之往有功,吉在其中矣。

象曰:雲上于天【王肅作雲在天上】,需。君子以飲食晏樂。

隂陽和而後雨澤降,雲上于天,是地氣已升,將雨之候,待之可也。此本上句來,非卦名之需。飲食養氣體,晏樂養心志,有待時以動意。待字却在言外,物理人情莫不如此。虞翻曰:坎水兑口,水流入口為飲食。

初九,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

乾為郊,廣大曠遠者也。健行而遇險,故宜需郊。未近險,健行處下,故曰需郊。歷久不變曰恒。利用恒,安常守靜,不變其素以待也。方在需初,慮其不終,故云然。需郊從遇險來,利用恒從需來,无咎從用恒來。雷風為恒初,固震、巽之爻也。

象曰:需于郊,不犯難行也。利用恒,无咎。【陸无无咎二字】。未失常也。

難處不犯,即不冒險以進也。未失常,不失需之常道也。

九二,需于沙【鄭作沚,孟喜作沙衍】。小有言,終吉。

沙則近水,需,沙漸近險也。漸近于險,雖无患害,己小有言矣。變隂故稱小。互兑口,小言象,謂衆人見譏也。化離,明變之既濟,明哲保身,不為險陷,故終吉。

象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。【衍古作羨。羨音衍】。雖小有言,以吉終也。

矣鮮,謂衍即水字。舊說作寛字解,謂以寛居中,不急進也。謹按:衍者,水溢也,多也。文之重出者稱衍,是也。上卦坎,中爻變坎,所變之坎在中,故曰重出之水在中也。水本險義,重出則險甚,故可畏。論全象,此為中爻。論下卦,又居卦中,故稱中。重險在中,故宜需。若泥則陷矣,故象致寇。在中與在外相對,則衍字與災字相對,便含有難犯之義。觀小有言上添一雖字,便本衍在中來。以吉終,謂衍退而既濟也。

九三,需于泥,致寇至,【鄭寇作戎】。

泥近水,將陷之象。坎為寇,近與坎接,互離戎兵,致寇象。三居健極,才位俱剛而不中,故有此象。敬慎惕若,故不言凶。方與坎接,而以為寇至,水性下趨也。

象曰:需于泥,災在外也。自我致寇,敬慎不敗也。

坎在乾外,故曰災在外。坎盜而我近之,是致寇自我也。因在外與在中不同,故象盗。敬慎者,乾之惕,離之敬也。

六四,需于血,出自穴。

坎水互離,赤色之水,又近乾之大赤,故象血。血即坎,非見傷也。坎隱伏,又當坎窞之爻,故象穴。出與入對,坎終陷之深,故入。坎初陷之淺,故出。動于爻中則必出,動于爻外則必入。言雖需血,柔得其正,需而不進,故有出穴象。坎本陷而言出,以隂爻兩開,本有穴象,乃承乘皆陽,又應初陽,動復變陽,故有出穴象。近坎者以為寇,出坎而三爻皆吉,四上有應,五中正也。

象曰:需于血,順以聽也。

承乘陽而所應又陽,隂以順陽為義,故曰順以聽。坎為耳,聽象。聽者,聽初也。

九五,需于酒食,貞吉。

坎水,酒象。互離水,在火上,酒食象。互兑,食象。在兑口上,未曾入口,需象。凡事容有不當需者,酒食人待之以養,于此需之,故正而吉。向作已飲食說,亦非需義。貞乃爻德,不是戒詞。

象曰:酒食貞吉,以正中也。

此釋貞吉字。彖之正中,正指此爻。正中當是中正,方叶。

上六,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敬之,終吉。

穴謂六,入謂上。穴,需終之隂爻。入,需終之事。四上皆隂爻,在内變陽故出,在外窮極故入。需極將不需,故有陷而入穴象。我為主,應為客,下應之三陽,具健行之性,故不速而來。一卦之末,故言終。至健知險,可以拯溺,故吉。曷由知其來也?待人而不至,猶將需之,今需之終矣,非其既來乎?因需終而知來,因乾陽性上而知來,因三陽而知為三人,因健行親上而知為不速,此周公立象法也。敬者,隂順陽也。終,位也。吉,健而不陷也。變巽故言入。凡卦至上爻下卦,三爻皆應,細觀當自知之。

象曰:不速之客來,敬之終吉,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。

不釋入穴者,入穴是陷之最深,需之最久,已具上六字中,故不釋。三人位,應上六,故曰人來。五既中正,則當位矣。上不當位,止是不中正,非論隂陽也。本爻之象,入穴二字盡之。不速至終吉,因入穴而推出全卦之象也。不當位釋入穴未大失,因不當位而推出不速客來,敬而終吉之義。焦氏易林引不速客來,指為盗賊。然此属坎爻,下又言失,或古傳指盗也。

×关闭
微信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