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9卦-涣卦䷺风水涣卦(坎下巽上)

| 易经注解| 2024-01-01 00:07:31| 0

第59卦-涣卦䷺风水涣卦(坎下巽上)-(清)趙繼序撰《周易圖書質疑》卷十二

涣卦:䷺【坎下巽上】

王指五位,備艮為門闕,巽為木,故曰有廟。坎為水,巽木為舟楫,故曰利涉大川。

《- -》

隂柔在下,承二用拯内。初變兌為見,故有用拯之象。坎于馬為美脊亟心,下首薄蹄,故曰馬壯。重變中孚,中孚與涣皆言利涉大川。川之乘舟,猶陸之乘馬也。拯而壯,則利貞者為之也。

《一》

備震為動,有奔象。巽為木,坎為矯揉,有机象。備艮為手,有據机之象。動而得位,猶奔之得机也。内二變坤為載,机亦所以載物也。重變觀,觀之盥薦顒,正以假有廟者。机設于廟中,奔其机,雖與涉川同利可也,何悔之不亡乎?

郭雍曰:九二之剛,自外來而得中,去危就安,故有奔其机之象。惟得中就安象,傳所以言不窮也。

《- -》

此渙之能致其身者也。内三及重皆變巽,利往利見,惟公而忘私者能之,此渙躬之所以无悔也。

《- -》

以隂乘隂,有羣象。外四變乾,則渙其羣而元吉矣。備艮為山,有邱象。羣去而得朋者多,故曰匪夷所思。重變訟,渙其羣,則訟之作事謀始者善矣。渙有邱,將有利見之大人,而无不利涉之大川也。

李光地曰:孔安國書序云:邱,聚也。則邱字即訓聚。盖常人徒知散之為散,不知散之為聚也。散中有聚,豈常人思慮之所及乎?

《一》

五位為王,巽申命為大號,居中正位,此發號以濟渙者。

九家易曰:坎水,汗之象也。

按:外五變艮,渙號渙居,由時止而為時行也。重變蒙則渙,大號者正,所以發民之蒙也。利貞,故无咎。

俞琰曰:散人之疾而使之愈者,汗也。散天下之難而使之愈者,號令也。王居,謂王者所居之位。

來知德曰:誕告多方,遷居正位,雖其始不免有土崩瓦解之虞,至此則恢復舊物,大一統矣。以義揆之,則无咎也。

《一》

位乘坎而外,上及重皆變坎為血,故曰渙其血。本卦巽為長,有去逖象,涣則可以出矣。涣其血,去逖出,其亦有孚而心亨行尚者乎?

錢一本曰:去不復來,逖不復近,出不復入,其于坎血遠而又遠,何咎之有?

來知德曰:依小象渙其血作句。渙其血者,渙散其傷害也。去逖出者,言去遠方者得出,離其遠方而還也。

《彖》

來知德曰:本卦綜節剛來不窮者,言節上卦坎中之陽,來居于渙之二也。剛來亦在下之中,不至于窮極也。柔得位乎而上同者,節下卦兌三之柔,上行而為巽之四,與五同德,以輔佐乎五也。

程子曰:在中,謂求得其中,攝其心之謂也。中者,心之象。

何楷曰:王者之心,渾然在中,則不薦之孚,直有出于儀文之外者,宜其精神與祖考相為感格也。

《初》

虞翻曰:承二,故順也。

《二》

虞翻曰:動而得位,故得願也。

《上》

項安世曰:上九爻辭,血與出韻叶,皆三字成句,不以血字連去字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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