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7卦-师卦䷆地水师卦(坎下坤上)-[宋]郑刚中撰《周易窥余•卷二》

[宋]郑刚中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07卦-师卦䷆地水师卦(坎下坤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7卦-师卦䷆地水师卦(坎下坤上)-(宋)鄭剛中撰《周易窺餘•卷二》

䷆【坎下坤上】

師:貞,丈人吉,无咎。

彖曰:師,衆也;貞,正也。能以衆正,可以王矣。剛中而應,行險而順,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,吉,又何咎矣!

比與師皆以一陽為五隂之主,比居五,師居二,此君臣上下之位,師與比所以相反對也。師之二以臣得衆,以剛應上,而又險以順,其在爻在體无一不善。然彖許其可以王者,王謂五也。易傳所謂六五之君為正應信任之專,蓋上下相須以成王業者也。然則非丈人其能吉而无咎乎?丈人,子夏傳作大人。丈人、大人雖皆有德望尊重之稱,然丈人則又法度所在。鄭康成謂能以法度長人,師以法度為主,讀當以大人為允也。人君之主師,將帥之行師,皆不可以不貞已。正則物正,物正則衆正。雖然,不曰正衆而曰以衆正者,蓋正衆則衆未必盡正,以衆正則衆皆惟正之歸,此王天下之道也。夫好安、好逸、好生,天下之情也。上所施行稍咈其情,則下必憚而不從。行師之道,勞之、危之、死之,毒其常情,如瞑眩之藥,而不聞氏之不從者,以其師之出于貞而已。此其所以吉而无咎。苟毒之不以正,是真擾民也。民將不從,其能无咎乎?故曰:以此毒天下,而民從之。吉无咎者,謂吉且无咎。困之辭曰:大人吉,无咎。乃其類也。略例曰:吉无咎者,本亦有咎,由吉而後得免也。无咎吉者,先免于咎,而後吉從之也。由是觀之,易固有吉而有咎者。大壮上六:艱則吉,咎不長也。此蓋吉之藏乎咎者也。晉、萃、升、巽,皆吉无咎。而損、益二卦,皆元吉无咎。孰謂吉則无咎乎?丈人吉且无咎,宜其可以師矣。干寶曰:坎為險,坤為順,兵革刑獄,所以險民也。毒民于險中,而得順道者,聖王之所難也。毒,荼苦也。五刑之用,斬刺肌體。六軍之鋒,殘破城邑。皆所以荼毒奸凶之人,使服王法者也。故曰:以此毒天下,而民從之。毒以治民,明不獲巳而用之。故于彖、象、六爻,皆著戒懼之辭也。

象曰:地中有水,師;君子以容民畜衆。

水无所不在,地于水无所不容,容民畜衆,此蓋以卦之全體言也。分而論之,則所以容民者莫如坤,所以畜衆者莫如坎。何以言之?臨之外卦,坤也,其象曰容保民无疆,豈不以博厚廣大者乃坤之勢歟?坎之上下卦,水也,其象曰水洊至,習坎,豈不以合衆流而並受者乃水之性歟?容民所以保之,畜衆所以聚之,能容民于先,然後能畜衆于後。不然,敺魚敺雀,尚能動衆以毒天下耶?

初六,師出以律,否臧凶。

象曰:師出以律,失律凶也。

師以律為正。律者,法也。師靜而不動,法猶不可廢。一動而出,則于事為危,于器為凶,于天下為毒。苟无法以齊之,則參差至險之情,何所不有?聖人尤戒于出師之始,而見之初六也。以律出師,師之善也。不以律則為不善,斯有凶矣,故曰否臧凶。集傳謂否當如可否之否,引劉遵謂否,古之不字也。馬、鄭、王肅皆作方有反。或曰:知莊子論先縠用兵,引師之臨曰:師出以律,否臧凶。執事順成為臧,先縠反而逆之,所謂不臧也,是以凶。師之臨,蓋初六動而為兌,知莊子謂之律竭,杜預謂坎變為兌,是法敗也。易與春秋傳,否字古皆兩音,惟詩未知臧否,獨音鄙。九家易坎為律,

九二,在師中,吉,无咎。王三錫命。

象曰:在師中吉,承天寵也。王三錫命,懷萬邦也。

二居坎中,而坤為外卦,所謂剛中而應,行險而順,五得所付矣。大抵師之道,不及則懦,過則跌,二者皆凶道,行師而凶禍不止其身。二今履中得吉,不以過不及為生靈之害,雖三錫命,非濫也。雖然,錫命謂寵九二可也,何以能懷萬邦也?曰:吾民樂阜安而畏騷動,興師之始,雖曰除殘去害,要之弗戢之禍,亦天下所共憂。今也寵錫之命,惟及九二,然後知吾君之出師,本乎中道而已,萬邦胡為而不懷乎?光武平定天下之後,絶臧宫、馬武之請,天下所以歸心。李鼎祚曰:案二互體震,震木數,三王三錫命之象。周禮云:一命受職,再命受服,三命受位。是其義也。

六三,師或輿尸,凶。

象曰:師或輿尸,大无功也。

輿,載也。尸,神主也。古者行師必載廟社之主,所以示三軍以不敢專賞罰之義。九二為長子帥師矣,則載主之賞罰當以付之。今又使六三輿尸,則是以兵付二,而以賞罰付三也,如是可乎?弟子輿尸,使不當也,故其詳見于六五。

六四,師左次,无咎。

象曰:左次无咎,未失常也。

左右前後者,兵家之形勢,次舍遲速者,兵家之進止。春秋書次者,皆謂師之不行也。曰左次者,蓋避右而趨靜,阻險而自保。然則六四何以為是歟?曰:六四上无承、下无應而已,又不足以有為,故依震林坎水,靜止而不動,其在兵法,猶未失常也。用兵之道,有正有奇。夫欲動而進取,則用奇為上。不然,莫若守正。正者,易之所謂常也。程不識必正部曲、擊刁斗者,不敢失常廢律爾。崔憬曰:偏將軍居左,與險无應,進取不可

六五:田有禽,利執言,无咎。長子帥師,弟子輿尸,貞凶。

象曰:長子帥師,以中行也。弟子輿尸,使不當也。

害稼者禽之罪,田者執以為言,田其禽可也。五執言于上,則九二奉辭于下,為五田禽者也。坎為中男,然自二以上,互體有震,故稱長子。九二旣居長子之位,三在坎,則于二為弟,其于乾子也,或帥師而中行,或輿尸而不當,皆上所使而已。師之六爻,惟九二有吉,餘止于无咎,否則凶。孰謂荀林父、彘子輩不至于敗,而秦皇、漢武之天下可一日安乎?虞翻曰:田謂二陽稱禽,震為言,五失位變之正,艮為執,故利執言,无咎。

上六,大君有命,開國承家,小人勿用。

象曰:大君有命,以正功也;小人勿用,必亂邦也

師,終宜有正功之命。大而開國,小而承家,惟所用之,獨不可用小人爾。然則小人以軍功奏者,可廢乎?易傳曰:賞以金帛禄位可也。離之上九曰:王用出征,以正邦也。征以正邦,而用小人于後,无乃自亂其邦乎?聖人制治于未亂,苟懷桑土綢繆之戒,亂未必有,至使小人在開國承家之列,其亂无疑,故曰必亂邦也。集傳引春秋坤為國邑,于象宜爾。然將帥各食其土,是乃為上六休兵之道乎?樂記曰:倒載干戈,包之以虎皮,將帥之士,使為諸侯,然後天下知武王之不復用兵也。虞翻曰:乾為大君,巽為有命。謂上動成乾,上之三成巽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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