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-[宋]郑刚中撰《周易窥余•卷七》

[宋]郑刚中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-(宋)鄭剛中撰《周易窺餘•卷七》

䷜【坎下坎上】

習坎:有孚,維心亨;行有尚。

彖曰:習坎,重險也。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,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天險不可升也,地險山川丘陵也,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險之時用大矣哉!

習坎,重坎也。習如閲習之習,謂歷一坎而又至于坎,如水之流行,與其他重卦不同也。有坎則有險,故彖謂習坎,重險也。水之在險,委蛇曲折,終出險而不渝者,為其有孚而心亨也。心,中也,謂二五各得其中也。水抱一陽于中,至信不變,方其習險而未出,所謂一者,初未嘗改行,則險出而利物矣。此有孚,維心亨,行有尚之義也。坎固抱一于中,然何以知其為心歟?曰:維天下之至精,能集天下之至神。抱一于中,則知心之亨矣。人之在險,惟中泰而心安,然後可出。苟所存于中者,膠擾窒礙,自困于險,則險固未易出。故彖又申其義曰: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聖人告人以處險之道,豈不至哉!宋人之圍數匝,吾夫子之遇坎甚矣,而弦歌不輟,雖子路不知其心,况餘人乎?蓋其有孚者在内也。困之彖曰困而不失其所亨者,亦以坎之一在其中也。夫坎之水也,而曰流者,為其重坎也。坎䧟之地,雖止未嘗不流,雖流未之能盈,惟行險而不失其信爾。王弼謂陗險之極,故流而不能盈也。嘗謂險不可犯也,而天下不可以无險,彖之所載備矣。天之險不可見,其不可升者,天之險也。地之險可見,山川丘陵是也。天有險所以神其道,地有險所以保其富,二者險之自然者也。人心險于山川,而王公乃總其羣而有之,距絶蔽固,既无天地自然之險,則當設險以固其國。雖聖人所以保天下者自有道,至其體天地以建國者,其理不可廢也。集傳謂坎自臨變,坎在上,天險也。震足止於下,不可升也。鼎祚,易謂九五王也,六三三公也。艮為山城,坎為水,王公設險之象。易傳謂尊卑之辯,貴賤之分,明等威,異物采,凡所以杜陵僭,限上下,皆險之用。

象曰:水洊至,習坎。君子以常德行,習教事。

坎大象不專謂險䧟,槩論水之性矣。洊至者,相因仍而至,所謂習也。上善若水,水善利萬物,君子内之成德,外之教人,皆歸于善而已矣。蓋德行无常也,小大疾徐雖不同,同于善已;教事非一也,浸漬變革雖不同,同于善物。惟如此洊至,則非朝盈夕除之水,晝夜不舍,先後相繼,萬折之東,必有孚而後己。然則善德行者可不常,而善教事者可不習乎?觀洊水之象,當自得之矣。雖然,言德足矣,曰德行者,德所以制行也;言教足矣,曰教事者,事所以行教也。盡斯二者,亦何險之不濟乎?

初六,習坎,入于坎窞,凶。

象曰:習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

王肅曰:窞,坎底也。說文云:坎中更有坎。干寶曰:江、河、淮、濟,百川之流,行乎地中,水之正也。及其泛溢而入坎窞,是水失其道也。初以隂居隂,且在重坎之下,得為正乎?居險而行,不以正者,淪于坎底而後已。失道之凶,宜聖人之深戒。

九二,坎有險,求小得。

象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

坎之一陽,九二是也。既有孚,心亨矣,求何止于小得歟?曰:心亨,雖有求于外,不同也。苟出險而亨,則所謂得志,澤加于民者,求何止于小得?惟九二身已在坎,而上復有險,俯仰未能出,向非剛中之德,已顛沛而入窞。今以中自信,能亨于其心,而己欲求援己者,則六三乘之于上,勢未能爭,不過與初相近比,而六又力弱,非援溺者,求而不失已足矣,况大得乎?

六三,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

象曰:來之坎坎,終无功也。

六三隂柔不中正,其來其之,无不與坎遇。來謂自彼而來,之謂自此而往。其來則入于坎中,其之則入于重坎,内外皆險,故曰來之坎坎。夫坎貴能出,而互艮止之於上,是重險之中復有礙之者,故曰險且枕。陸希聲訓枕為閡,謂外閉而礙之,非謂艮耶?以隂柔之資,䧟乎重險,既无應,復有阻之者,入于坎窞而後己。是道也,自用與人用之皆无功。

六四,樽酒簋貳,用缶,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

象曰:樽酒簋貳,剛柔際也。

納約自牖,四自牖納信于五也。詩曰:西南其戶。蓋嚮明之地,人所由以出入者也。牖者,戶傍之窗,亦以嚮明,然比戶則其明小矣。六四之柔,與九五之剛,上下相際,猶大臣之得君也。所謂大臣者,明明在下,孚誠相照,可不約而信,何至自牖而納約乎?曰:為其在坎也,艱難之中,彼此无應,以外猶或有礙,以跡則未能相通,自非簡約隨宜,密啓歸誠之便,則多儀尚飾,徒有區區之心而已。樽酒貳之以簋,所謂物不足而誠有餘者,用缶則又有虚而受之之意。如是則四之與五,所以相通者,雖未亨,而孚誠之相照者,已洞然矣。此蕪蔞亭豆粥,南宫遇風雨之爻也。逮其出險,則君臣相與,終以无咎矣。艮為門闕,四居門闕之間,牖也。三四坤,艮為手,手持坤土,所以納信也。虞氏謂卦有震坎,震主祭器,故為樽簋,坎為酒。集傳謂坤為土,為腹,土器而有腹缶也。

九五,坎不盈,祗既平,无咎。

象曰:坎不盈,中未大也。

盈科而進者,水之性也。水進行則无坎矣。坎方適平,則是水猶未盈其科,其行尚難。九五在坎之中,下无其應,雖承以六四,僅有出坎之理,然適平而上有盈科之限,非為其在艮體故耶?若是者,无咎則可,欲大則未也。故曰祗既平,无咎,謂適足以致平也。

集傳曰:中而未大,幾可以出坎,故聖人惜之。

横渠曰:不能勉成其功,光大其志,此所以為可惜。

上六,係用徽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。

象曰:上六失道,凶三歲也。

剛而有道則遇坎,能出隂柔而遇坎,大抵皆困,初六、六三是也。然坎至上六,極而將變矣。時變,人乘之以有為,雖可轉禍為福,苟无剛明之才,則冒昧妄動,反以滋禍。上六以隂柔之資,當坎極之變,又下无彊明之助,必冒昧而已矣。係徽寘棘,是以有三歲之凶。古覊係之法,上罪三年舍,中罪二年,下罪一年,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。集傳謂上六動成巽,巽為繩,徽纆之象。九家易坎為叢棘,為法律,寘叢棘之象。劉表云:上三股為徽,兩股為纆,皆索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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