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十翼】序卦传-[清]张次仲撰《周易玩辞困学记•卷十五》

[清]张次仲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【周易十翼】序卦传-[清]張次仲撰《周易玩辭困學記•卷十五》

序卦傳

伏羲畫卦,決非散亂無章,其序今不可考。傳至夏、商,一首歸藏,一首連山,二代各自成書,非復羲皇之舊矣。周自文、玉始作彖辭,序卦定自文王,无可疑者。大都二二相耦,卦卦相反,此聖人言表之意。見得只此奇耦二畫,一轉移間,便别是一番世界,别是一番人物,别是一番作用,令人眼活心靈,有移步換形之趣。夫子恐後人紊亂之也,據其已定之序,作傳聯絡,令學者守爲定案。中間義理,不論本卦之旨,不執一定之見,意到筆隨,因方爲圭,遇圓成璧,得其一言,可以酬酢機宜,保全身命,所以啟迪後學者,无不至矣。至其奇耦之饒乏,配對之均停,諸儒言之有據,辨之甚詳,然无補于身心家國,聖人所不言者,亦不必深求。淵明讀書不求甚解,正指此也。雜卦傳止以二卦相反立論,錯舉互拈,正以見序之不必拘。大過顚也數句,顛倒錯綜,并反對亦有不必泥者。聖人作翼,隨立隨掃,無非謂書不盡言,神而明之,存乎其人已耳。康伯謂序卦非易之藴,或有疑其非聖人之筆者,則過矣【私記】。

正義,述周氏以六門攝序卦,一天道,二人事,此其大都也。三相因,如屯、蒙、師、訟等;四相反,如否、泰、剥、復等;五相須,如大有須謙、蒙稚待養等;六相病,如賁盡致剥、晉極致傷等。就中櫽栝,則相因相反盡之。

有天地,然後萬物生焉。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,故受之以屯。屯者,盈也。屯者,物之始生也。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蒙。蒙者,蒙也,物之稺也。物稺不可不養也,故受之以需。

沈氏曰:物生之初,必有蒙之者,或胎或卵,或苞或甲,爲其稺而謹護之,天地之仁也。人生而蒙,亦天地之仁也。早慧非福,暴長非夀,不養不可動也,故漸爲之飼食以長其體,漸爲之教訓以長其智,不可一日而成,必以需焉。

需者,飲食之道也。飲食必有訟,故受之以訟。

需,非飲食之道也。饑者甘食,渴者甘飲,爲其不能需也。訟未必盡,因飲食而訟其所必有。大者爭城邑,次者爭爵禄,小者爭簞豆,是皆飲食之類也。

訟必有衆起,故受之以師。

訟則此亦一是非,彼亦一是非,黨同伐異,朋黨起而兵戈之禍隨之矣,故受之以師,傷哉!

師者,衆也。衆必有所比,故受之以比。比者,比也。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。

市必有平,聚必有長,軍必有帥,國必有侯,天下必有天子,衆無所比則爭不息,故受之以比。比非大通之道,各有所畜以相濟,故受之以小畜。

物畜然後有禮,故受之以履。履而泰,然後安,故受之以泰。【鄭本無而泰二字,失聖人之意矣】。

馴而養之,大小上下各安其分,故有禮。一曰:禮義生於富足。

沈氏曰:禮從人情而出,不強人所不欲,不強人所不能。故貧者不以貨財爲禮,老者不以筋力爲禮,居山不以魚鼈爲禮,居澤不以鹿豕爲禮,行其心之所安者而已。平甫曰:履不訓禮,人之所履,未有外于禮者。子瞻曰:義有不盡于名者,履爲禮,蠱爲事,臨爲大,解爲緩之類是也。蒙者蒙也,比者比也,剥者剥也,皆義盡于名者也。

泰者,通也。物不可以終通,故受之以否。

庭芳曰:乾坤十變方泰,何其難?泰一變即否,何其易?

物不可以終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

康伯曰:否則思通,人人同志。故出門同人,不謀而合。

與人同者,物必歸焉,故受之以大有。

崔氏憬曰:以欲從人,人必歸已。語曰:獨任之國,勞而多禍;獨國之君,卑而不威。

有大者不可以盈,故受之以謙。

衣成缺袵,宮成缺隅。

有大而能謙必豫,故受之以豫。豫必有隨,故受之以隨。以喜隨人者必有事,故受之以蠱。

魏太子申將兵伐齊,過隱士,隱士止之,既而歎曰:太子必不歸矣!彼其旁欲啜汁者多也,此所謂好多事而喜隨人者也。如羣蟲蝕心,與之俱斃而已,安得不蠱!

蠱者,事也。有事而後可大,故受之以臨。

功崇惟志,業廣惟勤。自直之箭,百代無一矢;自圜之木,千載無一輪。

臨者,大也。物大然後可觀,故受之以觀。可觀而後有所合,故受之以噬嗑。

平甫曰:臨不訓大,大者以上臨下,以大臨小,皆大者之事,故以大稱之。張敬夫曰:天下皆山也,惟泰山可觀;天下皆水也,惟東海可觀。上无可觀,下引而去矣,何以得合?

嗑者,合也。物不可以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賁。

不執贄,不可以成賓主之合;不受幣,不可以成男女之合。表記曰:无辭不相接也,无禮不相見也,欲民之无相䙝也。

賁者,飾也。致飾然後亨則盡矣,故受之以剥。【飾从 【周易十翼】序卦传-[清]张次仲撰《周易玩辞困学记》】。

申甫曰:亨者,通也。文者,行吾之意而通于彼此之間者也。厚于味者薄于德,致飾則竭力於虚文而毫無真意,所云彼此相通者,索然無味矣。

文章繁縟,周衰之漸;議論虚詼,晉亂之徵。

剥者,剥也。物不可以終盡,剥窮上反下,故受之以復。

胡氏旦曰:夫積湯則萎,凝冰則壯,男老則弱,女壯則雄,故蘼草死于始夏,薺麥生于孟冬。數已盡而氣存,時已極而物反,天地之常理,隂陽之本性。

復則不妄矣,故受之以无妄。有无妄然後可畜,故受之以大畜。物畜然後可養,故受之以頤。

比而畜,其畜也小;无妄而畜,其畜也大。復則不妄矣,何等直捷!无妄然後可以畜,何等鄭重!

凡人學問須有本領,則一切聞見俱可滋養性靈,有所歸宿。不則胸无主宰,博聞強記,徒供奢靡,亦有何益?故曰有无妄然後可畜,畜與養有辨。文言曰:學以聚之,寛以居之。畜是學聚工夫,養是寛居工夫,故曰物畜然後可養。彞正曰:萬物聚而養道備也【私記】。

頤者,養也。不養則不可動,故受之以大過。物不可以終過,故受之以坎。坎者,陷也。陷必有所麗,故受之以離。離者,麗也。

窮猿攀木,飛鳥依人。

來矣鮮曰:物不可以終通、終否、終盡、終過,以理之自然言也,造化如此。有大者不可以盈,不養則不可動,以理之當然言也,人事如此。

有天地然後有萬物,有萬物然後有男女,有男女然後有夫婦,有夫婦然後有父子,有父子然後有君臣,有君臣然後有上下,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。【錯,施也,與措同】。

干令升曰:此詳言人道三綱六紀有自來也。

子瞻曰:夫婦者,咸與恒也。則男女者,坎與離也。有男女然後有夫婦,明咸、恒之所以次坎、離也。六子皆男女,而獨取于坎、離者,蓋艮、兌爲少,非少無以相感;震、巽爲長,非長無以能久。故少者爲咸,長者爲恒,而以其中者爲男女之正。

吳幼清曰:上經首乾、坤,人生之本;下經首咸、恒,人道之始。先言天地、萬物、男女者,有夫婦之所由;後言父子、君臣、上下者,有夫婦之所致。

項平甫曰:上下既具,則拜趨坐立之節形,而宫室車旗之制設。其行之必有文,故謂之禮;辨之必有理,故謂之義。禮義者,非能制爲人倫也,有人倫而後禮義行其間耳。

夫婦之道,不可以不久也,故受之以恒。恒者,久也。物不可以久居其所,故受之以遯。

情不可久,惟道可久。

沈氏曰:恒本美稱,而亦有不可用者。盛名之下勿久居,得意之處勿再往。

遯者,退也。物不可以終遯,故受之以大壯;物不可以終壯,故受之以晉。

終字作徒字解,謂不但壯而已,又須更進一步。

晉者,進也。進必有所傷,故受之以明夷。

鄧伯羔曰:晉與漸皆進而有别。進必有歸者,先以艮;進必有傷者,先以壯。

夷者傷也,傷于外者必反其家,故受之以家人。家道窮必乖,故受之以睽。睽者乖也,乖必有難,故受之以蹇。韓注:室家至親,過則失節。家人之義,唯嚴與敬。樂勝則流,禮勝則離。

蹇者,難也。物不可以終難,故受之以解。解者,緩也。緩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損。

解難如解亂絲,愈急則愈紊。緩是解難良法,但緩于未解之先,可釋煩擾之害;緩于既解之後,適開叢脞之端。

事不可急,心不可緩。壯而怠則失時,老而懈則无名。

損而不已必益,故受之以益。益而不已必決,故受之以夬。夬者,決也。決必有所遇,故受之以姤。

江河之盈,不過數日,益則必決。韓注:以正決邪,必有喜遇。姜廷善曰:決主開,遇主合,開則必合,決則必遇。庭芳曰:上決一隂,下復一陽,猶可也。今上決一隂,下遇一隂,姑論卦名相次。

姤者,遇也。物相遇而後聚,故受之以萃。萃者,聚也。聚而上者謂之升,故受之以升。升而不已必困,故受之以困。升可以積學,不可以乘勢。

困乎上者必反下,故受之以井。井道不可不革,故受之以革。

沈氏曰:事有高世而非其至者,必反於庸而後可。故辯困於上,反於下,必庸言之信;行困于上,反于下,必庸行之謹。井,德之地也,巽乎水而上水也。

古禮:立秋,浚井改水。

革物者莫若鼎,故受之以鼎。主器者莫若長子,故受之以震。

鼎變腥爲熟,易堅爲柔,故革物莫若鼎。鼎以享上帝,養聖賢,正位凝命之器,故主器莫若長子。

震者,動也。物不可以終動,止之,故受之以艮。

養由基善射,百發百中。有老人在旁曰:可教已。規其能動而不能止也。

直說物不可終動,故受以艮,有何意味?止之二字,摧撞折牙,永息機用,如收奔馬,如息烈焰,萬鈞之力【私記】。

艮者,止也。物不可以終止,故受之以漸。漸者,進也。進必有所歸,故受之以歸妹。得其所歸者必大,故受之以豐。

進必有傷,以壯而進也。進必有歸,以漸而進也。與人同者物必歸,功業之事也。得所歸者必大,學問之事也。借歸之一字以論其序,非明卦旨。

豐者,大也。窮大者必失其居,故受之以旅。旅而无所容,故受之以巽。

窮大而失居者,唐明、宋徽是也。旅而不能巽者,魯昭是也【私記】。

巽者入也,入而後說之,故受之以兌。兌者說也,說而後散之,故受之以渙。

人之情,相拒則怒,相入則說。人之氣,憂則結聚,說則舒散。

渙者,離也。物不可以終離,故受之以節。節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。有其信者必行之,故受之以小過。

御衆如御寡,分數是也。渙散之際,非節制防閑,無以約束聯屬,故渙受以節。節又爲符節,符節所以守國。半在内,半在外,有事則合以示信,中孚卦體似之。節而信,不節則不信。荀子合符節,别契劵,所以爲信也。有其信,猶書云有其善,言以此自負而有之也。自恃其信者,其行必果而過矣。大過則陷,小過則濟。

有過物者必濟,故受之以既濟。物不可窮也,故受之以未濟終焉。

物不可窮一句,括盡全經之旨。六十四卦,每卦反對,一盛一衰,一往一復,周流無始,相尋不窮。

平甫曰:坎離之交,謂之既濟,此生生不窮之所從出也。而聖人猶以爲有窮也,又分之以爲未濟,此即咸感之後,繼之以恒久之義也。蓋情之交者,不可久而無弊,故必分之,正者終之。人之心腎,其氣何嘗不交,而心必在上,腎必在下,不可易也。觀此可以知未濟、既濟之象矣。

周氏曰:按序例有數欵:曰然後,曰而後,曰不可,曰不可以,曰不可不,曰必,曰必有,曰必有所曰。莫若各有取義,約之不外一中,不問天道人事,高者抑之,下者舉之,得中者順之,隨時從道以趨中而已。其他奥義,諸賢多搜索于位置時數間,可喜可愕,不勝枚舉。然夫子當時曾不瑣及,惟隨時用中之道爲不易矣。呂氏要指:易,變易也。天下有可變之理,聖人有能變之道。反需爲訟,泰爲否,隨爲蠱,晉爲明夷,家人爲睽,此不善變者也。反剥爲復,遯爲壯,蹇爲解,損爲益,困爲井,此善變者也。文王示人以可變之機,則危可安,亂可治,特在轉移間爾。嘗合上下經始終而論之:乾、坤,天地也;坎、離,水火也,以體言也。咸、恒,夫婦也;既、未濟,水火之交不交也,以用言也。三才之間,坎、離最爲切用。日月不運,寒暑不成矣;民非水火,不生活矣;心火炎燥而不降,腎水涸竭而不升,百病侵陵矣。故上下經皆以坎、離終焉。

韓康伯曰:先儒以上經爲天道,下經爲人事。夫易六畫成卦,三才必備,錯綜天人,以效變化,豈有天道人事偏于上下哉!守文而不求義,失之遠矣。

胡庭芳曰:文王序六十四卦,皆以反與對而成次第。何謂對?如上經乾與坤對,頤與大過對,坎與離對,下經中孚與小過對,隂陽各相對也。何謂反?如屯反爲蒙,以至既濟、未濟,一卦反爲兩卦也。對者八卦,反者二十八卦,而六十四卦次序成矣。嘗細考之,上經三十卦,一百八十爻,陽爻八十六,隂爻九十四。下經三十四卦,二百四爻,陽爻一百六,隂爻九十八。卦爻隂陽多寡參差亦甚矣。今以反對計之,則止經以十八卦成三十卦,下經亦以十八卦成三十四卦。上經五十二陽爻,五十六隂爻,下經五十六陽爻,五十二隂爻,共用三十六卦成六十四卦。不齊之中,條理精密如此,亦可樂而翫之也。

李氏恕曰:序卦本無定說,孔子特借卦名,取其義之可通者,以發明文王序卦相承之意,如卦體、卦德、卦象之類,皆在所略。學者隨題立說,通其意,勿泥其辭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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