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7卦-师卦䷆地水师卦(坎下坤上)-[唐]李鼎祚撰《周易集解•卷三》

[唐]李鼎祚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07卦-师卦䷆地水师卦(坎下坤上)

师:贞,丈人吉,无咎。

何晏曰:师者,军旅之名。故《周礼》云:二千五百人为师也。

王弼曰:丈人,严庄之称,有军正者也。为师之正,丈人乃吉。兴役动众,无功则罪,故“吉”乃“无咎”。

陆绩曰:丈人者,圣人也。帅师未必圣人,若汉高祖、光武应此义也。

崔觐曰:《子夏传》作大人,并王者之师也。

案:此《彖》云:师,众。贞,正也。能以众正,可以王矣。故老子曰:域中有四大,而王居其一焉。由是观之,则知夫为王者,必大人也,岂以丈人而为王哉!故,《乾?文言》曰:夫大人与天地合其德,与日月合其明,先天而天不违,后天而奉天时,天且不违,而况于人乎!况于行师乎!以斯而论,《子夏传》作大人,是也。今王氏曲解大人为丈人,臆云“严庄之称”,学不师古,匪说攸闻,既误违于经旨,辄改正作大人明矣。

《彖》曰:师,众也。贞,正也。能以众正,可以王矣。

虞翻曰:坤为众,谓二失位,变之五,为比。故“能以众正“,乃“可以王矣”。

荀爽曰:谓二有中和之德,而据群阴,上居五位,可以王也。

刚中而应,行险而顺,

蜀才曰:此本剥卦。案:上九降二,六二升上,是刚中而应,行险而顺也。

以此毒天下,而民从之,

干宝曰:坎为险,坤为顺,兵革刑狱,所以险民也。毒民于险中,而得顺道者,圣王之所难也。毒,荼,苦也。五刑之用,斩刺肌体,六军之锋,残破城邑,皆所以荼毒奸凶之人,使服王法者也。故曰“以此毒天下,而民从之”。毒以治民,明不获已而用之,故于彖象六爻,皆著戒惧之辞也。

吉又何咎矣。

崔觐曰:刚能进义,中能正众,既顺且应,行险戡暴,亭毒天下,人皆归往而以为王,“吉又何咎矣”。

《象》曰:地中有水,师。

陆绩曰:坎在坤内,故曰“地中有水”。师,众也。坤中众者,莫过于水。

君子以容民畜众。

虞翻曰:君子谓二。容,宽也。坤为民众,又畜养也。阳在二,宽以居之,五变执言时,有颐养象。故“以容民畜众矣”。

初六:师出以律,否臧凶。《象》曰:师出以律,失律凶也。

案:初六以阴居阳,履失其位,位既匪正,虽令不从。以斯行师,失律者也。凡首率师出必以律,若不以律,虽臧亦凶。故曰“师出以律,失律凶也”。

《九家易》曰:坎为法律也。

九二:在师中,吉,无咎。王三锡命。《象》曰:在师中吉,承天宠也。

《九家易》曰:虽当为王,尚在师中,为天所宠,事克功成。故“吉,无咎”。二非其位,盖谓武王受命而未即位也。受命为王,定天下以师。故曰“在师中,吉”。

王三锡命,怀万邦也。

荀爽曰:王谓二也。三者,阳德成也。德纯道盛,故能上居王位,而行锡命,群阴归之。故曰“王三锡命,怀万邦也”。

案:二互体震,震木。数三,王三锡命之象。《周礼》云:一命受职,再命受服,三命受位,是其义也。

六三:师或舆尸,凶。

虞翻曰:坤为尸,坎为车多眚。同人离为戈兵,为折首:失位乘刚无应,尸在车上,故“舆尸,凶”矣。

《象》曰:师或舆尸,大无功也。

卢氏曰:失位乘刚,内外无应,以此帅师必大败。故有舆尸之凶,功业大丧也。

六四:师左次,无咎。

荀爽曰:左谓二也,阳称左。次,舍也。二与四同功,四承五,五无阳,故呼二舍于五,四得承之,故“无咎”。

《象》曰:左次无咎,未失常也。

崔觐曰:偏将军居左。左次,常备师也。师顺用柔,与险无应,进取不可,次舍无咎,得位故也。

六五:田有禽,利执言,无咎。

虞翻曰:田谓二。阳称禽。震为言。五失位,变之正,艮为执。故“利执言,无咎”。

荀爽曰:田,猎也。谓二帅师禽五,五利度二之命,执行其言,故“无咎”也。

案:六五居尊失位,在师之时,盖由殷纣而被武王擒于鹿台之类是也。以臣伐君,假言田猎。六五离爻,体坤,离为戈兵,田猎行师之象也。

长子帅师,

虞翻曰:长子谓二,震为长子,在师中,故“帅师”也。

弟子舆尸,贞凶。

虞翻曰:弟子谓三。三体坎。坎震之弟而乾之子,失位乘阳,逆,故“贞凶”。

《象》曰:长子帅师,以中行也。

荀爽曰:长子谓九二也。五处中应二,二受任帅师,当上升五。故曰“长子帅师,以中行也”。

弟子舆尸,使不当也。

宋衷曰:弟子谓六三也。失位乘阳,处非所据。众不听从,师人分北,或败绩死亡,舆尸而还,故曰“弟子舆尸”。谓使不当其职也。

上六:大君有命,

虞翻曰:同人,乾为大君巽为有命。

干宝曰:大君,圣人也。有命,天命也。五常为王位,至师之家,而变其例者。上为郊也。故易位,以见武王亲征,与师人同处于野也。离上九曰:王用出征,有嘉折首。上六为宗庙,武王以文王行,故正开国之辞于宗庙之爻,明已之受命,文王之德也。故《书?泰誓》曰:予克纣,非予武,惟联文考无罪。纣克予,非朕文考有罪,惟予小子无良。开国,封诸侯也。承家,立都邑也。小人勿用,非所能矣。

开国承家,

虞翻曰:承,受也。坤为国。二称家。谓变乾为坤,欲令二上居五,为比,故“开国承家”。

荀爽曰:大君,谓二。师旅已息,既上居五,当封赏有功,立国命家也。开国,封诸侯。承家,立大夫也。

宋衷曰:阳当之五,处坤之中,故曰“开国”。阴下之二,在二承五,故曰“承家”。开国,谓析土地以封诸侯,如武王封周公七百里地也。承家立大夫,为差次立大夫。因采地名,正其功勋,行其赏禄。

小人勿用。

虞翻曰:阴称小人,坤虚无君,体迷复凶,坤成乾灭,以弑君,故“小人勿用”。

《象》曰:大君有命,以正功也。

虞翻曰:谓五多功,五动正位,故“正功也”。

干宝曰:汤武之事。

小人勿用,必乱邦也。

虞翻曰:坤反君道,故“乱邦也”。

干宝曰:楚灵、齐闵,穷兵之祸也。

《序卦》曰:众必有所比,故受之以比。比者,比也。

崔觐曰: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,人众,则群类必有所比矣。上比相阿党,下比相和亲也。相党则相亲,故言比者比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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