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(巽下巽上)-[唐]李鼎祚撰《周易集解•卷十一》

[唐]李鼎祚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(巽下巽上)

《序卦》曰:旅无所容,故受之以巽。巽者,入也。

崔觐曰:旅寄于外,而无所容,则必入矣。故曰:“旅无所容,受之以巽。”

(巽下巽上)。巽:小亨,利有攸往,利见大人。

虞翻曰:遁二之四,柔得位而顺五刚,故“小亨”也。大人谓五。离目为见。二失位,利正往应五。故“利有攸往,利见大人”矣。

《彖》曰:重巽以申命,

陆绩曰:巽为命令。重命令者,欲丁宁也。

刚巽乎中正而志行,

陆绩曰:二得中,五得正,体两巽,故曰“刚巽乎中正”也。皆据阴,故“志行”也。虞翻曰:刚中正,谓五也。二失位,动成坎,坎为志。终变成震,震为行也。

柔皆顺乎刚,是以小亨。

陆绩曰:阴为卦主,故“小亨”。

利有攸往,利见大人。

案:其义已见繇辞。

《象》曰:随风,巽。君子以申命行事。

虞翻曰:君子,谓遁乾也。巽为命,重象,故“申命”。变至三,坤为事,震为行,故“行事”也。

荀爽曰:巽为号令,两巽相随,故“申命”也。法教百端,令行为上,贵其必从,故曰“行事”也。

初六:进退,利武人之贞。

虞翻曰:巽为进退。乾为武人。初失位,利之正为乾,故“利武人之贞”矣。

《象》曰:进退,志疑也。

荀爽曰:风性动,进退欲承五,为二所据,故志以疑也。

利武人之贞,志治也。

虞翻曰:动而成乾,乾为大明,故“志治”。乾元用九,天下治,是其义也。

九二:巽在床下,

宋衷曰:巽为木。二阳在上,初阴在下,庆之象也。二无应于上,退而据初,心在于下,故曰“巽在床下也”。

荀爽曰:床下,以喻近也。二者,军帅。三者,号令。故言“床下”。以明将之所专,不过军中事也。

用史巫纷若,吉,无咎。

荀爽曰:史以书勋,巫以告庙。纷,变。若,顺也。谓二以阳应阳,君所不臣,军师之象。征伐既毕,书勋告庙。当变而且顺五则吉。故曰“用史巫纷若,吉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纷若之吉,得中也。

荀爽曰:谓二以处中和,故能变。

九三:频巽,吝。

虞翻曰:频,頞也。谓二已变。三体坎艮,坎为忧,艮为鼻,故“频巽”。无应在险,故“吝”也。

《象》曰:频巽之吝,志穷也。

荀爽曰:乘阳无据,为阴所乘,号令不行,故“志穷也”。

六四:悔亡,田获三品。

虞翻曰:田,谓二也。地中称田,失位无应,悔也。欲二之初,已得应之,故“悔亡”。二动得正,处中应五。五多功,故《象》曰“有功也”。二动艮为手,故称“获”。谓艮为狼,坎为豕。艮二之初,离为雉。故“获三品”矣。翟元曰:田获三品,下三爻也:谓初巽为鸡;二兑为羊,三离为雉也。

案:《谷梁传》曰春猎曰田,夏曰苗,秋曰蓃,冬曰狩。田获三品:一为乾豆;二为宾客;三为充君之庖。注云:上杀中心,乾之为豆实;次杀中髀骼,以供宾客;下杀中腹;充君之庖厨。尊神敬客之义也。

《象》曰:田获三品,有功也。

王弼曰:得位承五而依尊履正。以斯行命,必能获强暴,远不仁者也。获而有益,莫若三品,故曰“有功也”。

九五:贞吉,悔亡,无不利,无初有终。

虞翻曰:得位处中,故“贞吉,悔亡,无不利”也。震巽相薄,雷风无形,当变之震矣。巽究为躁卦,故“无初有终”也。

先庚三日,后庚三日,吉。

虞翻曰:震,庚也。谓变初至二成离,至三成震,震主庚。离为日,震三爻在前,故“先庚三日”。谓益时也。动四至五成离,终上成震,震三爻在后,故“后庚三日”也。巽初失正,终变成震,得位,故“无初有终”,“吉”。震究为蕃鲜白,谓巽也。巽究为躁卦。躁卦,谓震也。与蛊“先甲三日,后甲三日”同义。五动成蛊,乾成于甲,震成于庚,阴阳天地之始终,故经举甲庚于《蛊?彖》、《巽五》也。

《象》曰:九五之吉,位正中也。

虞翻曰:居中得正,故“吉”矣。

上九:巽在床下,

虞翻曰:床下,谓初也。穷上反下成震,故“巽在床下”。《象》曰:“上穷也”。明当变穷上而复初也。《九家易》曰:上为宗庙。礼封赏出军,皆先告庙,然后受行。三军之命,将之所专。故曰“巽在床下”也。

丧其齐斧,贞凶。

虞翻曰:变至三时,离毁入坤。坤为丧,巽为齐,离为斧,故“丧其齐斧”。三变失位故“贞凶”。

荀爽曰:军罢师旋,亦告于庙,还斧于君,故“丧齐斧”。正如其故,不执臣节,则凶。故曰“丧其齐斧,贞凶”。

《象》曰:巽在床下,上穷也。

虞翻曰:阳穷上反下,故曰“上穷也”。

丧其齐斧,正乎凶也。

虞翻曰:上应于三,三动失正,故曰“正乎凶也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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