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53卦-渐卦䷴风山渐卦(艮下巽上)-[唐]李鼎祚撰《周易集解•卷十一》

[唐]李鼎祚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53卦-渐卦䷴风山渐卦(艮下巽上)

《序卦》曰:物不可以终止,故受之以渐。渐者,进也。

崔觐曰:终止虽获敦艮,时行须渐进行,故曰“物不可终止,故受之以渐。渐者,进也”。

(艮下巽上)。渐:女归吉,利贞。

虞翻曰:否三之四。女,谓四。归,嫁也。坤三之四承五,进得位,往有功。反成归妹,兑女归吉。初上失位。故“利贞”,可以正邦也。

《彖》曰:渐之进也。女归吉也。

虞翻曰:三进四,得位。阴阳体正,故“吉”也。

进得位,往有功也。

虞翻曰:功谓五,四进承五,故“往有功”。巽为进也。

进以正,可以正邦也。其位刚得中也。

虞翻曰:谓初已变,为家人。四进已正,而上不正。三动成坤,为邦。上来反三。故“进以正,可以正邦”。其位刚得中,与家人道正同义。三在外体之中,故称“得中”。《乾?文言》曰:中不在人,谓三也。此可谓上变既济定者也。

止而巽,动不穷也。

虞翻曰:止,艮也。三变震为动。上之三据坤。动震成坎,坎为通。故“动不穷”。往来不穷谓之通。

《象》曰:山上有木,渐。君子居贤德善俗。

虞翻曰:君子谓否乾。乾为贤德。坤阴小人柔弱,为俗。乾四之坤为艮,为居。以阳善阴。故“以居贤德善俗也”。

初六:鸿渐于干,小子厉,有言,无咎。

虞翻曰:鸿,大雁也。离五,鸿。渐,进也。小水从山流下称干。艮为山,为小径。坎水流下山。故“鸿渐于干”也。艮为小子。初失位,故“厉”。变得正。三动受上成震,震为言。故“小子厉,有言,无咎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小子之厉,义无咎也。

虞翻曰:动而得正,故“义无咎也”。

六二:鸿渐于磐,饮食衎衎,不素饱也。

虞翻曰:艮为山石。坎为聚,聚石称磐。初已之正,体噬嗑食,坎水阳物,并在颐中,故“饮食衎衎”。得正应五,故“吉”。

《象》曰:饮食衎衎,不素饱也。

虞翻曰:素,空也。承三应五,故“不素饱”。

九三:鸿渐于陆,

虞翻曰:高平称陆。谓初已变,坎水为平。三动之坤,故“鸿渐于陆”。

夫征不复,

虞翻曰:谓初已不正。三动成震。震为征、为夫而体复,象坎阳死坤中,坎象不见。故“夫征不复”也。

妇孕不育,凶。

虞翻曰:孕,妊娠也。育,生也。巽为妇,离为孕,三动成坤,离毁失位,故“妇孕不育,凶”。

利用御寇。

虞翻曰:御,当也。坤为用,巽为高,艮为山,离为戈兵甲胄,坎为震寇。自上御下,三动坤顺,坎象不见。故“利用御寇,顺相保”。保,大也。

《象》曰:夫征不复,离群丑也。

虞翻曰:坤三爻为丑,物三称群也。

妇孕不育,失其道也。

虞翻曰:三动离毁,阳陨坤中,故“失其道也”。

利用御寇,顺相保也。

虞翻曰:三动坤顺,坎象不见,故以“顺相保也”。

六四:鸿渐于木,或得其桷,无咎。

虞翻曰:巽为木。桷,椽也。方者谓之桷。巽为交,为长木,艮为小木,坎为脊,离为丽。小木丽长木,巽绳束之,象脊之形,椽桷象也,故“或得其桷”。得位顺五,故“无咎”。四已承五,又顾得三,故“或得其桷”也矣。

《象》曰:或得其桷,顺以巽也。

虞翻曰:坤为顺,以巽顺五。案:四居巽,木爻,阴位正直,桷之象也。自二至五,体有离坎。离为飞鸟而居坎水,鸿之象也。鸿随阳鸟,喻女从夫。卦明渐义,爻皆称焉。

九五:鸿渐于陵,妇三岁不孕,

虞翻曰:陵,丘。妇,谓四也,三动受上时,而四体半艮山,故称“陵”。巽为妇,离为孕,坎为岁,三动离坏,故“妇三岁不孕”。

终莫之胜,吉。

虞翻曰:莫,无。胜,陵也。得正居中,故“莫之胜,吉”。上终变之三,成既济定。坎为心,故《象》曰“得所愿也”。

《象》曰:终莫之胜吉,得所愿也。

虞翻曰:上之三,既济定,故“得所愿也”。

上九:鸿渐于陆,

虞翻曰:陆,谓三也。三坎为平,变而成坤,故称“陆”也。

其羽可用为仪,吉。

虞翻曰:谓三变受成既济,与《家人?彖》同义。上之三得正,离为鸟。故“其羽可用为仪,吉”。三动失位,坤为乱,乾四止坤,《象》曰“不可乱”,《彖》曰“进以正邦”,为此爻发也。三已得位,又变受上权也。孔子曰:可与适道,未可与权,宜可怪焉。

《象》曰:其羽可用为仪吉,不可乱也。

虞翻曰:坤为乱,上来正坤。六爻得位,成既济定,故“不可乱也”。干宝曰:处渐高位,断渐之进。顺艮之言,谨巽之全,履坎之通,据离之耀。妇德既终,母教又明。有德而可受,有仪而可象。故曰“其羽可以为仪,不可乱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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