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2卦-小过䷽雷山小过(艮下震上)-[清]黄宗炎撰《周易象辞•卷十七》

[清]黄宗炎| 易经注解| | 0

䷽【山下雷上】小过

有其信者必行之,人信而後可行。關塞旡所阻,道路旡誰何,信而後諫,信而後勞,誠中形外,故受之小過也。山下雷上,艮位東北,時當大寒,震位正東,時當立春,雷未可?聲而先?,所以為過。然于時亦不甚遠,月令之少差,往往有之,所以為小過。雷之奮迅,自重土而逹乎上,其高不踰五岳,登泰華之絶頂,見雲雨雷電悉出其下,今震雷在艮山之上,亦騰赴之小過者矣。天地人物,性情事理,各有當然之極,則謂之中。不容損益,益則過其限,損則不及其量,過與不及,咸謂之過。中孚往矣,繼之而來,似過乎中,然而不得不過者,時為之也。日月相推,寒暑迭興,天之過而不留者也。少厺而壯,壯厺而老,人之過而不留者也。天地開閉,一治一亂,千變萬化,同歸于盡,旡有不過者。男女感應,歷吉凶悔吝,得失憂虞,至紛至頤,必造于旡,亦旡有不過者。故大過為上篇之將終也。自其既過而觀之,何事不為塵土?何念不為糟粕?又何物可以自守,而為歸根復命之用哉?所以君子寧處身恭儉,不敢務為高飛遠舉,庸德之謹,庸言之信,兢兢執持,而精義入神,聼其深造,皆宜下不宜上也。至于遇與不遇,尤屬外緣,乃身世之偶然,原无可期必于其間者。卦取象于飛鳥,三四兩奇為身,二五兩偶為附身之翼,初上兩偶為附翼之羽,二鳥之藉以飛者,其過亦在是,故皆云飛鳥而皆凶。二五得中,俱有遇而不遇之象。過祖不及君,密雲不雨,不遇也;遇妣遇臣,弋穴遇也。遇者俱小,不遇者俱大,此柔得中而僅可小事也。三四包于重隂之内,俱云弗過,是失位不中,不可大事也。大過者,天之時會;小過者,人之氣數。澤滅木者,五常變亂;山上有雷者,百年飄忽。中孚取象于卵鶵,小過取象于飛鳥,伏乎既成,翺翔遠去。人生百年,猶健翮騰空而過,沒世旡聞,聖人所恥,前言往行,傳之方冊,亦僅飛鳥遺音之入耳也。六如之喻,豈能及此?

小過:亨,利貞;可小事,不可大事;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

二陽局于四隂之間,隂乘時而用事,陽不足以有為,但聼隂之動止,是小者過也。小者過,則小者亨矣。陰勢過甚,當知持守之道,而利于得正,毋以時驅運,逼而遂其非。即有所事,亦可小而不可大。為卦内止外動,正洪範所謂作内吉,作外凶;用静吉,用作凶。凡事屬内與静者,必為小事;屬外與作者,必為大事。吉凶如此,可不可燎然也。小過從中孚而變,翰音不飛,聲聞于天,飛鳥行空,遺音于下。夫以太虚之廣,一小鳥過之,不見其形,但遺其音,何其飛之疾速乎?震動而上,絶雲霓,負蒼天,恐力之不任,反有危墮之禍,是不宜也。艮止而下,邱隅蓊蔚,林麓安閒,飲啄得其時,棲息有其地,是所宜也。吉孰大焉?天下焉有不可大事而獲大吉者乎?不過從宜上宜下而校之,則宜下為大吉。

小過,解見大過。

象曰:小過,小者過而亨也。過以利貞,與時行也。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剛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飛鳥之象焉,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,上逆而下順也。

内外四隂,其勢方盛,是小者過而能亨也。君子之過,以正而得,亦以正而處,惟有自反自訟,歸于内省不疚而已。如日月之躔離,時為旋轉,而薄食隨之,行而適逢其會,雖聖人亦有所不免。過而能守正者,與時皆行,乃天運使然,非人力所能為也。上下兩柔,居位得中,然德薄而才弱,以之小有事則吉。負剛健之德與才者,偏失位而不得其中。君子而不逢時,豈能有大事之表見乎?觀其卦畫,三四兩剛,合為鳥身;二五兩柔,比為鳥翼;初上兩柔,張為鳥羽,有飛鳥之象焉。鳥飛迅速,遺音下聞,苟得叢樾之可棲泊,則戢喙歛翼,不欲高舉,以自取于困窮。夫過而上上,則凌陽為逆;過而下下,則承陽為順。寧為貶損,不處高亢,以其知順逆之理故也。小過之時,在國為君弱臣強,在人為嗜欲深而天機淺,非退然自處于不足,未見其可也。

非為反羽,與䷽小過之畫相似,但縱横結搆,不

同借為是非之非,因作飛以别之。

象曰:山上有雷,小過。君子以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。

雷?于地,其猛烈之氣,及山之高峻而盡矣。山上有雷,是奮迅而小過者也。君子審乎此象,知過以時行。人不能免,則行不敢傲,寧過乎恭;喪不敢易,寧過乎哀;用不敢侈,寧過乎儉。所以拘謹窒嗇,願為自守之道,不欲邀希世之功,其時然也。雷氣上行,山體下峙,背馳而不相合,上動下止,君作而民不應,皆不可有為之象。

恭,肅也。拱手相對,内有敬肅之心矣。恭敬之人可。

以共事,故借為同共之用。後人以其溷于借也,加心作以别之。古恭、共、拱俱一字。哀,閔也。掩口以衣而哭泣,乃臨喪之容,閔為往弔也。儉,約也。僉有衆之義,一人而為衆人之事,儉約甚矣。

初六,飛鳥以凶。

初、上為鳥之勁翮,鳥之所以能飛者在是,故皆言飛鳥。初在卦下,亦其所宜。然小鳥習飛之始,憑其弱羽而自陵躐,旡不因之而凶也。飛鳥之遭摶擊揜捕,旡不以此,以猶因也。夫陽剛之才德,神龍之變化,初猶勿用,况于隂柔,况于飛鳥乎?

象曰:飛鳥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

弱羽習飛而好自用,小人處世急于見長,而身試因之得凶,是不可如何者也。猶言旡可奈何之意。

六二,過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。

二居三,下視四為祖,上應六五之柔,是過祖而遇妣也。卦象飛鳥,二與五皆當為翼,鳥翼兩相比輔,故為妣。然四五震動,動而上往,二雖當過時,中正而下止,與三合體而相安附,是不及君而遇臣也。能守宜下之戒,而行之以恭儉,即時之過,可得无咎。祖有功而宗有德,過其祖則功業往矣。妣雖比德于祖,而所行止閫内之政,遇其妣則大權旁落矣。國之貴者惟君,不及其君,則身旡可委贄,道不可行矣。臣僅奉令守職者耳,遇其臣則將為乘田委吏、抱關繫柝之徒矣,此僅可小事之象也。過與不及,皆不合其度,惟遇則適相當,不前不後也。

祖始廟也,從示從且。且以陳肉,祖廟特貴,故當且。妣殁母也,從女從比。母殁而跡其言行,可比德于

父也。

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過也。

不及亦過,所以不言過而言不及者,以臣不可有過君之義也。

九三,弗過防之,從或戕之,凶。

以陽介乎動止之間,而為艮主,乃上下之防。有其防,則有所限量而不過。卦畫上下整齊,二奇中處,四偶外布,旡攙越紊亂,三與四為之界限也,故皆云弗過。然陽性上往,三有上六之應,從其震動,則災害之至,有不可測度者,言從而上,或將戕之也,故凶。一奇横于二偶之上,防之象。内外上下交關,此限必不可踰越,弗使過乎此,而當立之防。從人而往,其防決矣。防決,則内外上下各相變亂,其為戕賊,豈止一端?防,隄也。從阜從方,築為隄防,必度地勢,亘岡連阜,得

其方向始能永久不崩墮耳。戕從戈從牀,牀為人凭依之處,而戈矛及之,禍患生于所不測也。

象曰:從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

艮止介乎震,動不能自守,而從人以?于上逆,其凶當如何?

九四,无咎,弗過遇之,往厲必戒,勿用永貞。

陽爻隂位,不用其剛,與正為鄰,不遂其動,屈于柔下,能守其恭,雖當過時,而已无咎。人欲求所遇合,不惜過分以致之,或過騁其才力,或過用其聰明,而反失夫至當之道。君子但以平易行之,弗使之過,而已遇矣。其遇乃在弗過之内,非有他也。苟欲乘其震動之性,往而上進,則至于危厲,此必當戒慎者。用行舍藏,隨時以著,仕止久速,何嘗固執?君子為時受過,亦所不辭,及其更也,光輝如故。若自謂吾心之旡私,守此而不變,則過戒于貳矣。勿用永貞,乃改過不吝者與?

象曰:弗過遇之,位不當也。往厲必戒,終不可長也。陽性上往,挾以震動,其過也必矣。何能弗過而遇之乎?以其居位不當,陽剛旡所施為故耳。姑勿言其往旡所之,即有所往,終不可久,久所以厲而必戒。

六五,密雲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

卦形似坎為雲,似重畫之坎為密雲,然寔非坎也,故為不雨。隂盛陽衰,雲倡而雨不和,雷為旱雷,山為焦土,我西郊之民,將不耕不稼矣。公獨憂之,乃弋取隱伏在穴之禽獸,以備凶荒。夫君子之于禽獸,張網猶開,來歸不殺,仁之至也。今弋取在穴者,得旡取之小過乎?特以憂民而至此。文王與紂之時,不可大事,而下順五君位,而云公以服,事殷之象也。小過為君弱臣強,強而能盡臣道,所以為至德。

象曰:密雲不雨,已上也。

天油然作雲雷?聲,而雨隨之。今雲盛而雨不應者,雷已出地,且過乎山上,其欎勃之氣洩越逮盡,隂陽不復和暢矣。

上六,弗遇過之,飛鳥離之,凶,是謂災眚。

窮隂在上,悵悵旡所適,下應九三,止而不進,獨翔天際,欲求所遇合而不可得。非其本然也,特以自喜高遠,過之使然耳。過之,斯弗遇也。鳥飛不息,必離矰繳而凶。其凶之道,非災來自外,則眚作自内,上逆之禍,于兹並見。

象曰:弗遇過之,已亢也。

逞其六翮,飄颻于上,窮極而忘歸宿,弗遇其巢穴,而過於高亢也。亢龍且悔,况亢鳥乎?

中孚之卦中虚,虚者神靈之囿,變化出焉,故彖言豚魚而爻言飛鳥。小過之卦中實,實者物而不化,故彖言飛鳥而爻終以飛鳥也。莊生鯤化為鳳,盖竊取兩卦反覆魚變為鳥之意。然在大易則平和典雅,在莊生則誕而譸張矣。易无所不備,經生自棄之。

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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