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外、分合-[清]胡煦撰《周易函書•约存》

胡煦| 易经注解| 2023-02-09 11:31:00| 0

内外

内者,一三初生之陽,二四初生之陰,皆内也。外者,七九巳盛之陽,六八已盛之隂,皆外也。内外别而初上分,重卦立矣。凡初生之隂陽,未有不由中出,自内生者,天地之造化與人心之寂感,莫不如是。全部周易所發明者,亦止是内外渾融之機耳。

分合

分者,一不與六同數,不與二同位是也。又奇與奇連,偶與偶連,絶無混雜,皆分象也。合者,一與六同位,二與七同位是也。知分之義,而内外上下不必從同卦爻,所由有應與。知合之義,而父母六子不嫌並域而居,所由有先天未斷之圖也。然生數始于一,至五而復歸于中。成數始于六,至十而復歸于中。所謂天向一中生造化,河圖之謂先天,以始之終之,皆相涵而渾合者也。不以初生之奇偶由中而起,而以垂盡之奇偶建中而居,是循環不息之理,貞下起元之義也。初生之陽涵于盛隂之内,初生之隂藏于盛陽之内,是隂陽之互根,亦莫非循環之奥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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