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十翼】坤卦文言传

| 易经注解| 2024-01-01 11:03:54| 0

坤卦文言传 (元)王申子撰《大易緝說•卷三》

文言曰:坤至柔而動也剛,至靜而德方,後得主而有常,含萬物而化光。坤道其順乎,承天而時行。

物亦有柔者,而坤為至柔;物亦有靜者,而坤為至靜至極也。唯柔之極,故其動也剛,剛者發生必逹也;唯靜之極,故其德必方,方者常而不變也。唯其柔,故後乎陽而有得;唯其動也剛,故功化光大;唯其靜,故含萬物而不遺;唯其德之方,故主利而有常。坤能此者,亦承天之施,行天之時,一本乎順而已。故贊之曰:坤道其順乎,承天而時行。主字下脫一利字。

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;積不善之家,必有餘殃。臣弑其君,子弑其父,非一朝一夕之故,其所由來者漸矣,由辨之不早辨也。《易》曰:履霜,堅氷至。蓋言順也。

此夫子再釋爻辭也。天下事未有不由積小以成大者,禍福皆然。必有者,言此理之必然也。積之者善,則福及子孫;積之者不善,則殃及後世。至於大惡不道,亦豈一朝一夕之所致哉?莫不由積而成。人能謹其微而辨之早,則禍亂何自作乎?履霜而戒堅氷之至,蓋言理勢之順,不可不謹其微而防其漸也。

直其正也,方其義也。君子敬以直内,義以方外,敬義立而德不孤。直方大,不習无不利,則不疑其所行也。直言二之正也,方言二之義也。正者以隂居隂,義者得中之謂。君子以敬直其内,則亦二之直也;以義方其外,則亦二之方也。敬義並立而德不孤,此其所以能大如此,則何所用而不周,何所行而不利哉?行而疑則習,不疑則不待習矣,故曰不習无不利。

隂雖有美,含之以從王事,弗敢成也。地道也,妻道也,臣道也。地道无成,而代有終也。

以六晦陽,故能含美而弗敢成。以三體隂,故能從事而代有終。謂三非有美而不發,特不敢暴其美,唯知代上以終其事,而不居其成功,猶地代天生物,而功則主於天也。此因六三以隂之體而居陽,處上卦之下而居上,發明坤道之當然者以為訓也。

天地變化,草木蕃;天地閉,賢人隱。《易》曰:括囊,无咎无譽。蓋言謹也。

四居純坤之世,位雖正而與五无相得之義,是上下不交而志不通,時也;是天地閉而賢人隱,時也。故取括囊之象,言不容不謹以自守也。

君子黃中(句)。通理,正位居體,美在其中,而暢於四支,發於事業,美之至也。

黃,坤之正色。黄中,謂以坤順之正,居中得中,備坤道之美者也。美者,其孟子所謂充實之善,由中逹外,皆此美也。故能通逹天下之理,辨正君臣之位,居守坤下之體。其發於外者如此,豈非美之至乎?蓋黃中,美之在其中者也;通理、正位、居體,美之暢於四支,發於事業者也。或問曰:諸說皆以黄中通理為句,而子獨於黄中絶句,何也?曰:周公爻辭例,於初九、六二之類兩字上取象取義,故夫子釋之稱象曰。今此爻黃中字,實坤六五之象,其通理、正位、居體,乃所以釋黄中之美。况通理二字,即小象所謂文在中之意,非連黄中為句明矣。今觀諸家通理、絶句者,曰文中而逹於理,曰有文德而逹於理,曰以黄中養德性而通至理,於坤六五象義何所取耶?

隂疑於陽必戰,為其嫌於无陽也,故稱龍焉。猶未離其類也,故稱血焉。夫玄黄者,天地之雜也。天玄而地黃。

隂盛之極,必逼乎陽,故陽疑之而與之戰。稱龍者,為嫌其无陽而存陽也。且稱天玄,是戰有陽也,龍豈濳龍之謂哉?借曰潛龍,則與戰者誰也?蓋以時勢言之,雖隂彊而陽弱;以理勢言之,隂極必衰,陽亦可以少伸矣,故戰而俱傷。血,隂也,未離其類,故稱血,亦不與隂之彊也。聖人之辭嚴矣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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