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卦-大有䷍火天大有(乾下离上)

| 易经注解| 2024-01-01 11:09:01| 0

第14卦-大有䷍火天大有(乾下离上)-(元)王申子撰《大易緝說•卷四》

䷍【乾下离上】

大有,所有之大也。爲卦乾下離上,火在天上,容光必照,无所不有,大有之象也。又陽爲大,五以一隂居尊,上下五陽皆爲所有,又有其大之象也。五以謙虚處高明,以卑柔處剛健,亦爲能有其大之義,故爲大有。

大有:元亨。

五爲成卦之主,以文明之德得中而居尊,處大有之世而順乎乾,是有德有位,順天而行者也,何往不亨?故曰元亨。元有大善之義,若非明非中,非順天之道,則雖大有而不善,及不能亨者有之矣。

彖曰:大有,柔得尊位,大中而上下應之,曰大有。

以成卦之主釋卦名義。柔謂六五,上下謂五陽。五得中而居尊,以柔而處剛,爲能盡大中之道以用於天下,故上下之陽歸之,是爲大有。

其德剛健而文明,應乎天而時行,是以元亨。

以卦德釋彖辭,内剛健而外文明,有其德矣。五又以柔中而順乎乾,是有剛健文明之德,順天道而時行者也,是以元亨。

象曰:火在天上,大有。君子以遏惡揚善,順天休命。

火在天上,洪纎高下,无往不照,大有之象也。君子觀此,則知大有之世,善善惡惡,无所不有,或遏或揚,亦以順天之道,承大有之休命也。

初九,无交害,匪咎,艱則无咎。

五以一隂居尊,爲成卦之主,厥孚以交上下,而上下應之。故二曰往,三曰亨,四匪其彭,上履其信而思其順,皆言其交於五也。今初曰无交害,豈非初獨處下,不得交於五,爲有害於上下應之之義乎?然初陽剛得正,其无交於五,非其咎也。故不曰无咎,而曰匪咎,諒其在下也。況交道亦不可輕易,使失之輕易而不艱,或以苟合爲交,則是徒知无交之害,而不知苟合之爲咎也。故又曰艱則无咎,予其守正也。

象曰:大有初九,无交害也。

大有初九云者,言大有之世,而初九孤遠在下,无交於五,於上下應之之義,不能无害也。

九二,大車以載,有攸往,无咎。

二健而居柔,剛而不過,處大有盛而未滿之時,如以大車載物,容之有餘也。而又有剛中之德,上應柔中之君,不但可以載,亦可以往,故无咎。若至於盛滿,則是車盈不可載,亦不可往矣,焉得无咎乎?此聖人因九二健而得中發之,以爲處大有之法。

象曰:大車以載,積中不敗也。

積中不敗者,言人之積載,得中則止,過則必有覆車折軸之憂,焉得不敗?

九三,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弗克。

亨,春秋傳作享。古亨、享通,朝獻也。三居下之上,公侯之位也。其土地人民之富,皆天子所有。於大有之時,以陽剛得正之君子處之,必不私其有而以奉上,故曰亨于天子。以過剛不中之小人處之,必擅爲巳有,因爲不順,故曰小人弗克。爻一也,用之則存乎其人。

彖曰: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害也。

小人无剛正之德,故處大有則或爲害,而大有亦適足爲小人害也。

九四,匪其彭,无咎。

四當大有過中之時,有之盛者也。且體剛而居不正之位,上近柔中之君,盛極則衰憂至矣。唯剛明用柔,知自損抑,匪其彭而不敢以盛多自處,故得无咎。詩曰:行人彭彭。盛多之貌也。

象曰:匪其彭,无咎,明辯晳也。

晳,明之至者。不處其盛多而得无咎者,以其辯明事理之晳也。居柔故能匪彭,離體故能明晳。

六五,厥孚交如,威如,吉。

虛中,故有孚。五以虚中之孚居尊位,而上下交如,以成大有。然以一柔而交衆剛,雖能推誠以得其心,然易而无備,則或生侮慢,故必濟之以威如,斯能獲吉。蓋處大有之時,居衆剛之上,不可一於柔也。

象曰:厥孚交如,信以發志也。威如之吉,易而无備也。

一人之誠,固足以發上下交如之志,然以一隂主衆陽,亦不可易而无備,故必濟之以威如則吉。

上九,自天祐之,吉,无不利。

以剛明之至,而自居於隂,當大有之極,而澹然退處,是能不有其有,持謙虚以處盛滿者也。滿招損,謙受益,時乃天道。上九能於大有盛滿之時,而益謙益退,不居其有,宜其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也。

象曰:大有上吉,自天祐也。

大有上吉者,言居大有之上,履盛滿之極,而能謙虚,不居其有,而獲天祐也。大有而能謙,其應如是歟?夫子於繫辭,復以交於五取義,而言履信思乎順,又以尚賢也。若曰五以中虛之孚,柔順之德,交于上下,衆陽皆自下應之,九獨應之於上,是履其孚信,思其柔順也。五又能以謙柔尚上九之賢,是君臣上下處大有之極,皆能不有其有,順乎天而行,是以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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