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卦-益卦䷩风雷益卦(震下巽上)

| 易经注解| 2024-01-01 11:21:19| 0

第42卦-益卦䷩风雷益卦(震下巽上)-(元)王申子撰《大易緝說•卷七》

欽定四庫全書|大易緝說卷七*元*王申子*撰

䷩【震下巽上】

益,增益也,損上以益下也。爲卦震下巽上,損上卦乾之初而爲隂,益下卦坤之初而爲陽,損上益下也。

伊川曰:風烈則雷迅,雷激則風怒,兩相助益,益之象也,故爲益。

益: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。

初與四成卦之主,既皆當位,二與五爲益之主,又皆中正,且動而巽順,故利有攸往。二體皆木,下動上順,舟楫安行之象,故利涉大川。

彖曰:益,損上益下,民說无疆。自上下下,其道大光。

以成卦之主釋卦名義,上之四損乾之陽而爲巽,下之初益坤之隂而爲震。損上益下也,是爲君而施德澤於民,民之說之无窮已也。乾之陽本在上,乃遜坤之隂而已。下之自上下下也,是爲人上而屈已待下,謙尊而光之道也。故其道大光,此卦之所以爲益。

利有攸往,中正有慶。利涉大川,木道乃行。益動而巽,日進无疆。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。凡益之道,與時偕行。

釋彖辭而極言之也。利有攸往者,二五君臣以中正之道益天下,故隨往而利也,故曰中正有 IMG_256 。利涉大川者,二體皆木,舟楫之利所由濟也,故曰木道乃行。此皆卦體動而巽順,所以其益日進无疆如是也。乾下而初,天施也。坤上而四,地生也。天地施生之益,无物不有,无時不然,未嘗一息間斷,故又曰與時偕行。

象曰:風雷,益;君子以見善則遷,有過則改。

風與雷,相資而相益者也。君子觀此象,以求益於已无。若見善則遷,有過則改,二者益於人之大者也。唯遷善則可以无過,唯改過則可以爲善,二者亦相資而相益者也。

初九,利用爲大作,元吉,无咎。

初以剛正之才而爲成卦之主,當益下之時而居最下之位,得六四之應而處震動之初者也。以如是之才,遇如是之時,故利用爲大作。大作者,興作利益天下之大事功也。然居卑下之位,資上益己之力而爲之,必大善而有成功之吉,斯可无咎。儻非大善,或无成功,寧免咎乎?元吉无咎,警之也。

象曰:元吉无咎,下不厚事也。

言卑下本不當任重大之事,才與時遇而或爲之,必得元吉而後可以无咎也。

六二:或益之十朋之龜,弗克違,永貞吉。王用享于帝,吉。

損下益上爲損,故損之得益者,上卦之五也。損上益下爲益,故益之得益者,下卦之二也。損之五、益之二,皆以虚中執柔,以受人之益,故爻辭多同。但損之五以柔居剛,柔爲虚受,剛爲固守,受益之至善,故曰元吉。益之二則以柔居柔,疑受益之未固,故戒以常永貞固,然後能吉。此則不同耳。王用享于帝者,言臣子之事君父,猶王之事天,故不於損六五言之,而言之於益之六二者,以見人君持謙虚恭順之心以事天,天且自上益之,況臣子持謙虚恭順以事君父乎?此因六二受益於上之善,推廣以言之也。

象曰:或益之,自外來也。

二在内虚中,執柔以受人之益,人皆願益之,不但九五而已。使中不虚,外其來乎?

六三,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

三、處益下之時而居下之上,其位不正。益人本非其任,然居剛應剛而處震動之極,是位不正而果於爲益者也,惡乎宜乎?其唯用之於凶變非常之事則无咎,然亦必存之以孚誠,行之以中道,先達其誠於上,然後可爲。告公者,言其意於上也;用圭者,達所告之誠也。蓋位不正者,不可果於爲益而忘其專也。

象曰:益用凶事,固有之也。

風雷震動之時,而居震之極,亦有凶變驚危之象。凶變之事,古今天下之所固有。有益人之志,固不問其位之當不當,唯爲之得其道則无咎,故爻皆警誨之辭。

六四,中行告公從,利用爲依遷國。

四處益下之時,居上卦之下而得其正,上承剛中之君,下有剛正之助,宜若可以行其益下之志矣。然體柔用柔,益非其能,處巽之下,動為不果,故中道而行,動必告諸公。上待其從而後敢爲,二、三、四互體坤也,故曰國。四益人之事,唯順從上下二陽而後爲之,以言六四有益人之志,而无益人之才。告公而從,順從上也;依人遷國,順從下也。是四比五應初,而後能有所爲也,故无吉,亦无凶、悔、吝。

象曰:告公從,以益志也。

言四之益下,有其志而无其才,故曰以益志也。

九五,有孚惠心,勿問元吉,有孚惠我德。

五以陽剛中正之德而居尊位,處益下之時,有中實之孚,是爲君而能推誠心以益天下也。益莫大於誠,惠莫大於心。既有此心,有此誠,則實惠及民,不待問而知其爲大善之吉矣。上既以誠惠其下,則下亦以誠感其上。懷君之惠,感君之德,上下交孚,益道之至善也。

象曰:有孚惠心,勿問之矣。惠我德,大得志也。

言有此誠心,則實惠及民,不待問矣。九五之志在於益下,令人皆感戴以誠,是五得志莫大於此也。

上九,莫益之,或擊之,立心勿恒,凶。

卦以損上益下爲益,未聞損下以益上也。損陽有餘,益隂不足,亦未聞損不足以益有餘也。今上九反是,以陽有餘而處退巽之極,居无位之地,非有益於人者,而又當益之窮,窮則變而損於下矣。夫利者,人所同欲,九乃挾其剛強反益之道,專利於已,非徒无益於人,而又損之,故爲衆所嫉。不唯无益之者,且有起而擊之者矣。是以聖人禁止之曰:立心不可恒如是之專利。若恒如是,取凶之道也。

象曰:莫益之,偏辭也;或擊之,自外來也。

莫益之者,嫉其封殖自私。偏辭者,責其偏於利己之辭也。或擊之者,知其必然。召禍自外來者,言在已有以召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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