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卦-豫卦䷏雷地豫卦(坤下震上)

| 易经注解| 2024-01-01 11:10:41| 0

第16卦-豫卦䷏雷地豫卦(坤下震上)-(元)王申子撰《大易緝說•卷四》

䷏【坤下震上】

豫,安也,樂也。爲卦坤下震上,順而動也。順理而動則安,動而和順則樂,豫之義也。雷動而出於地,萬物皆悦,豫,豫之象也,故爲豫。

豫:利建侯行師。

四以一陽爲成卦之主,居公侯之位,上下順而從之,建侯之象也。一陽統衆隂,以順而動,行師之象也。建侯行師二者,慶賞刑威雖不同,然皆上動而下順,欲使夫人安且樂則一也,故豫利建侯行師。

彖曰:豫,剛應而志行,順以動,豫。

以成卦之主及卦體釋卦名義。四以一陽爲上下所應,而其志得行,故豫。坤順震動,爲順以動天下,唯順理而動,則安且樂,故曰豫。

豫順以動,故天地如之,而況建侯行師乎?天地以順動,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;聖人以順動,則刑罰清而民服。豫之時義大矣哉!

以卦德釋彖辭而極言之也。豫之爲豫,順以動也。天地間不過一至順之理而已,故天地之運以順而動,則日月四時不差忒而萬化成;聖人之治以順而動,則政刑清 而萬民服。然則動必以順,天地聖人且不能違,而況建侯行師乎?豫之時之義,豈不大哉!

象曰:雷出地奮,豫。先王以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

雷者,隂迫於陽而發於聲者也。潛在地中,物猶鬱遏;奮出地上,則物皆和暢。豫之象,亦樂之象也。故先王以之作樂,襃崇功德,極其盛則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,言和樂之至也。禮云:春礿秋嘗。礿有樂,嘗无樂。震爲春,是專以礿言之也。

初六,鳴豫,凶。

四爲卦之主,以一陽得時而在上,初以隂柔不中不正,而獨與之相應,是小人處豫之時,而專得寵於上者,故其志意不勝悦豫。至發於聲而鳴於外,輕淺如是,宜其凶也。

象曰:初六鳴豫,志窮凶也。

初以隂柔卑下,而專上之寵,以此處豫,宜其氣驕志滿,以招凶禍,故曰志窮凶也。

六二,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

豫主乎樂,然豫樂易以溺人,溺則反而憂矣。卦獨此爻居中得正,而又无應,有自守之象,是上下皆溺於豫,而獨能以中正自守,介然如石之安静,不爲物慾所移,故其處事思慮精詳,能見憂樂倚伏之幾,當去則速去之,不俟終日,此六二貞正之吉也。夫子因二之見幾,於繫辭極言知幾之道,曰知幾其神乎,吉之先見者也。幾有吉有凶,獨言吉者,見之於先則无凶矣。

象曰:不終日貞吉,以中正也。

唯中與正,故能守之堅而去之速,處豫之善者也。

六三,盱豫,悔,遲有悔。

盱,上視也。遲,固戀也。六三質柔志剛,不中不正,處上之下,下之上。處上之下,故仰盱而貪慕乎四,由豫之樂而四不與,此悔之道。處下之上,故遲疑而固戀其居,人上之樂而不見幾,亦悔之道。此爻正與六二相反,盱則不能介于石,遲則不能不終日,中正與不中正故也。

象曰:盱豫有悔,位不當也。

隂柔處豫而不正,宜其盱悔而遲有悔也。

九四,由豫,大有得,勿疑,朋盍簪。

四成豫之主,以陽剛之才,居大臣之位,六五之君順而從之,上下之隂朋而順之,是得君專而衆由之,而得豫者也,故曰由豫。上下之豫,由巳而得,則是其志得以大行也,故曰大有得。當此大有得之時,上承柔弱之君,而處多懼之地,寧无憂疑乎?故聖人安之曰勿疑。勿疑之道,在緫盍上下之朋以歸于君,如簪緫盍衆髮以歸于上,則所謂大有得者,亦大臣之事也,何疑之有?

象曰:由豫大有得,志大行也。

上下皆由四而得豫,是四之志得以大行也。

六五,貞疾,恒不死。

六二貞則吉,得中得正,而不爲豫所溺也。六五貞則疾,中而不正,而溺於豫也。五,君也,處豫之時而不以正,以柔應柔而不自立。四以陽剛得時,得衆於下而已乘其上,是柔弱耽溺之君,而遇剛強權重之臣,雖處豫,其能安乎?故疾。疾者,謂乘九四而不安也。疾而曰貞者,謂雖不正而猶得中得位也。恒不死者,謂雖不安,然權失而位未亡也。是逸樂荒怠之君,徒擁虛器之所爲者,豫其可溺歟?

象曰:六五貞疾,乘剛也。恒不死,中未亡也。

五處豫而不正,以柔而乘剛,疾也。中未亡,位未去,故貞疾而恒不死也。

上六,冥豫,成有渝,无咎。

以隂處隂,居豫之極,是昏昏冥冥於逸豫之中,其咎已成矣。然能知豫樂之不可久,幡然渝變,則咎可无也。蓋上雖隂柔,然以震體居豫之終,終則能變故也。不言冥之凶,但言渝之无咎,聖人所以開遷善之門也。

象曰:冥豫在上,何可長也?

豫至於上,極矣。極則不可以久,速渝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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