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0卦-解卦䷧雷水解卦(坎下震上)-[清]连斗山撰《周易辨画•卷二十一》

[清]连斗山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0卦-解卦䷧雷水解卦(坎下震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40卦-解卦䷧雷水解卦(坎下震上)-(清)連斗山撰《周易辨畫•卷二十一》

解卦:䷧【坎下震上】

解:利西南;无所往,其來復吉;有攸往,夙吉【解音蟹】。

此卦義,傳言解後之理最為精詳,但於卦象未明。後儒潘氏士藻、來氏知德皆謂此卦與蹇卦相反,蹇五來二是為來復,蹇三往四是為有攸往,似與卦象相合。証諸爻義,又絶不相類。竊以解卦與蹇卦相覆亦相繼,蹇陽止于坎險之下,解陽動于坎險之上,惟止故蹇,惟動故解,解者即以解蹇也。夫蹇利西南不利東北者,以險在前也。今反乎艮而為震,坎已在後,離乎東北之境矣,似可不言東北之不利,併可不言西南之利矣,而仍曰利西南,何也?盖事必求其至善,西南至善之地也。今雖離東北而望西南,猶然在險䧟之上,以險䧟之上而有動,豈可以久?故必抵于西南,然後勞者得以休,而蹇者乃真解也【此卦西南二字固承蹇卦而來,然蹇以二五往來成坤,此亦以二五往來成坤,故亦有西南之象】。然而西南亦有未可徑往者,盖為蹇之主者三,為解之主者四也。四前往則為坎,是方出一險,又得一險矣。再前往則為艮,是方出一山,又得一山矣。仍然是東北之地也。由此觀之,四殆无所往也。雖然,四无所往,二則有所往也。盖解之二原為蹇之五,昔嘗以來復而獲吉,今蹇難既解,若終處于二而不往,則天位曠矣。尚其亟早以往,履正位而行正道,以享西南之吉可耳【舊解以无所往連其來復句讀,與有攸往二句相對,利西南句只作間文,是以將卦辭與彖傳俱行解錯。不知利西南无所往是一連,其來復有攸往是一連,一謂九四,一謂九二也。觀彖傳釋其來復句,不連无所往可知】。

象曰:解,險以動,動而免乎險,解。解利西南,往得衆也。其來復吉,乃得中也。有攸往夙吉,往有功也。天地解而雷雨作,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,解之時大矣哉!【拆,勅宅切】。

卦名。解者,此卦坎下震上,坎險震動,是為由險以動,動出險外而免于險,故曰解。盖坎為冬,震為春,由坎而震,是自冬而春,寒氷凍塞之氣,遇東風和煦之氣而解,此所以為解也。利西南者,西南坤方,坤為衆,往則可以得衆人之助,故利也。然而得衆之道,惟二可以當之,以二即蹇之五也。四雖動主,五上皆非其位,往則仍歸于東北矣。是以彖辭曰利西南,无所往,言西南雖有得衆之利,而四无所可往也【无所往三字補出方明】。來復吉者,二原自蹇之五而來復,是以蹇五曰大蹇朋來。當其來復,屈尊位以救一時之蹇,亦可云吉,而究之乃僅得下卦之中,非正位也【乃得中如此方明】。有攸往夙吉者,上卦之五乃二之正位也。昔為蹇而求輔,故下交宜謙。今既解而求治,則上行宜急。二盖有攸往,非若无所往者比也。但陽䧟隂中,西南未到,是宜剛以决之,勇以赴之,早正尊位,乃可有解難之功也。然豈獨人事有解,雖天地亦有解者矣。原夫卦之相錯,坎上震下,天地之氣未通,止可謂之屯,而不可謂之解。及夫天地之氣既通,震上出而驚蟄,坎下降而雨水,雷雨之動滿盈【屯之彖傳,原就此卦說】。凡百果草木之属,向之鬰塞于地中者,今皆浮其甲而開坼,欣欣然有向榮之意,是天地亦此解也。

【震反艮為碩果,又為木,為蕃鮮,百果草木之象。解與屯相錯而相反,雲雷屯象,草之穿地而未伸,今錯屯為雷水解,故百果草木皆甲拆】。雖然,亦顧其時何如耳。時之未至,雖天地不能為之強于先。時苟既至,雖天地亦不能為之遲于後。此九四之无所往,宜待時而後動。九二之有攸往,又宜趨時以赴功。解之時豈小也哉?【末句不曰義與用,以義則不待言,用則須有待,惟有其時耳。夫子繫傳時字,正從此看出】。

象曰:雷雨作,解;君子以赦過宥罪。

雷雨之義,已見前註。此卦互為豐,有折獄致刑之道,故即赦過宥罪,以言君子之體。解卦有兩坎,為叢棘,為幽囚,罪與過之地也。二五易位,上為說,下為順,赦與宥之象也。君子體仁心,布春令,以解萬民之難,如天地奮為雷,降為雨,以解萬物之屯也。

初六,无咎。

初六以柔居剛,其位不正,宜有咎也。當解之初,患難方平,人心渙散,卦中九四,乃卦主也。初六獨能上與相應,是知從違之道者也。知從違之道,則必與之相易而得正,夫何咎?

象曰:剛柔之際,義无咎也。

初六居柔不正,何以謂其无咎?以九四剛也,初六柔也,以柔應剛,義當如此,故无咎也。

九二,田獲三狐,得黄矢,貞吉。

此爻正彖傳所謂其來復吉,乃得中者也。二在地上為田,田者,敉獵之名。坎為馬為弓,離為兵為矢,乘馬持弓矢于田上,敉獵之象也。狐,艮之象【三狐之象。諸家或以為坎,或以為六三,或以為三隂,或以為歷三位,皆似不確】。其在蹇卦五下居艮之中,是一狐也。在本卦二變為艮之中,是二狐也。上應六五,又在倒艮之中,是三狐也。黄,中位。矢,剛象也。言九二自蹇五而來,所經凡三艮之位,而于艮中又皆以剛居之,如田有三狐,而其獲之者,皆以黄矢貫之也。此其來復吉之象也。然來復凡以解蹇耳,為一時計,亦可為吉。但以剛居柔,中而不正,何以超然于險阻之外?是必仍進于五,以中履正,然後可以有解難之吉也。

象曰:九二貞吉,得中道也。

以九居二,非正也。而爻以為貞吉者,以此卦之二乃自蹇五而來,以中處中,因中可以求正也。

六三,負且乘,致寇至,貞吝。

解者,陽解隂也。六三以隂居陽,不中不正,在蹇本以四位而承五,如小人之負戴。今覆為解,四反三而五反二,是象之負乎其下者。今且乘乎其上,如君子之乘軒矣【艮為背,故象負。坎為輪,故象乘】。夫乘者,豈負者所能得?而竟得之者,不過如寇之掩而取之耳【三在坎位,坎為盗,寇之象也】。然亦思名器為誰之名器,而顧令其取之哉?是寇之至,非寇之自至,由在上者有以致之。猶三之居上,非三之自上,由二之居下有以致之也。然則斯人也,雖使之正,亦属可羞。為上者而致之若此,亦詎不可愧哉?故貞吝也【六變九為恒,三正不恒其德,或承之羞者,故貞吝】。是惟解而去之,斯可耳。

象曰:負且乘,亦可醜也。自我致戎,又誰咎也?

四句一氣串下,歸重下二句,言負而且乘,是小人而乘君子之器,固可醜也。然小人之盗此器,自我假之,則寇戎之至,即自我致之,又誰歸咎也?【我指二,凡卦中稱我,皆以主爻而言,向來以為六三,非卦例也】。

九四,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

蹇見險而能止,能止者三也,故三當為蹇之主。解動而出乎險,能動者四也,故四當為解之主。但四以柔居剛,其位不正,又前无所往,唯有藏器待時,以下應于初六。而又恐其躁動也,故因占設戒曰:四與初,剛柔相應也。四在上為震之足,初在下即為足之拇【咸初亦取拇象】。則汝足之動,必自汝拇始矣。汝惟取汝之拇而解之,使其有所藉而上行,則在同體視之,不啻為拇,而在相應視之,又不啻若朋。朋至而上卦成坎,上斯有孚矣【二已居五,故初至四成坎,坎為孚也】。可以其无所往而妄動哉?雜卦傳曰:解,緩也。故二四兩爻,當解之任,皆有緩意。

象曰:解而拇,未當位也【當得浪切】。

九四為解之主,宜有以解天下之難。今止曰解而拇者,以四與初皆未當位故也。

六五,君子維有解,吉,有孚于小人。

此爻諸說不外六五,能虚中以任二四之賢,但卦之所重者,二陽也。彖之所謂有攸往,夙吉者,以二之五也。若以六五任二言,背卦旨矣。解之所以成卦者,固在九四,而二實自大蹇之五來而得中者,所謂在上之君子也,則此六五之位即其位也。故二雖因蹇難而下,以互巽之䋲與斯民相維繫【五下蹇二為巽,巽為䋲,維之象也】。然時在當濟,可以毅然而來者,則時在當解,亦可以邁然而往,是于相維之中有解也。夫仁人者,民之所不忍失也,我維之而解之,民則愈解之而愈維之矣。其吉也,不有孚于在下之小人乎?【二五易位,六隂為小,居二為人,初四易位,初隂為小,居四為人,皆小人之象。初二易位,上卦成坎,坎為孚,故曰有孚于小人。吉字連下讀,有孚正是吉處,彖傳所謂往得衆,往有功,即此爻也】。

象曰: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。

此解字,乃解而去之之意。言君子去二往五而有解,則化坎為坤,險難平而羣情順,小人皆退而聽命也【謂五與初】。

上六,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獲之,无不利【射,食亦切。隼,荀尹切】。

上六居一卦之中,故總言一卦之義。盖自四五易位而後,四爻皆正,所謂解也,故二爻獨有解字。四爻之外,惟六三居位不正,所謂小人而在高位之上,猶鷹隼而踞高墉之上也【離為鳥,三居離中,故象隼。離為墉,三居下之上,故象高墉】。是可不言解而言射矣。上六以柔為柔,正位在上,公也。下應六三,知其不正之不可不除也,于是用坎之弓、離之矢,射之于高墉之上,一發而獲之。夫獲之則柔變為剛,不獨三利之,上利之,即諸爻亦无不利之焉。盖自是而六爻皆正矣。

象曰:公用射隼,以解悖也。

公用射隼,非好武也。四五易位,諸隂皆順,而三獨居上不應,是悖也【四五易位,三在艮中,艮為背,背與悖通】。上之射之,正以解其悖,豈好武哉?

周易辨畫卷二十一

<經部,易類,周易辨畫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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