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庚白《直方周易》讼九四不克讼,复即命,渝安贞,吉。

赵庚白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【讼】九四 不克讼,复,渝,吉。

【译】打完没有胜诉的官司,回归到原来的生活,精神得到解脱徐缓地回到正常轨道,吉祥如意。

注释: 回归,还原。《论语》:“言不可复也。”

     到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:“武王至于周,自夜不寐。周公旦即王所,曰:‘曷为不寐?’”

     生活。李密《陈情表》:“母孙二人,更相为命。”

     解,脱。扬雄《太玄经·格》:“次三,裳格鞶,钩渝。”

     徐缓。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:“骐骥之跼躅,不如驽马之安步。”

     正。《尚书·禹贡》:“厥赋贞。”传:“正也。”

 

【讼】九四 象曰 复即命,渝安贞;不失也。

【译】象回归到原来的生活,精神得到解脱徐缓地回到正常轨道,”不隐遁。

注释: yi通“逸”。隐遁。《汉书•杜周传》:“贤俊失在岩穴,大臣怨于不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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